《歌手》是湖南卫视的一档综艺节目,大概在前两年前它还用着一个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我是歌手》。在节目中,来自各地的歌手同台竞演PK,“优胜劣汰”;这些歌手大多是受邀前来,多半已具有一定声望。从小学五六年级时,这个在每年初播出的综艺就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时至今日,它已经走到了第七个年头。在起初的一两年,我大概能称为忠实观众,把各场竞演看了一遍又一遍;但随着学业日渐繁重,兴趣也渐渐淡了……
直到今年,作为吴青峰的歌迷,我又重新关注《歌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参加。与此同时,周围也有不少人关注着。不知不觉,我也由《歌手》引发了一些小小的思考。
(废话了这么久,终于开始正题了)
今年的《歌手》在赛季上做出了一定的创新。往年的“踢馆”制度作出了改变:在原有一位由专家评审团等人推选出的踢馆歌手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全民举荐”的名额。简而言之,将会有一个名额是来自网友们的呼声。要知道在这之前,每一位歌手都是受到洪涛老师(原总导演,现总监制。大概可以说《歌手》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了。)的认可,才得以站上这个舞台。这样的投票制,引发了不少的质疑声,更多的是担忧——举荐出的歌手,质量是否又能保障?
而第一位被举荐的踢馆歌手刘宇宁,则让这一切更具争议。
被批唱功欠缺,被批选曲随意(在本季主打原创的背景下,他的两场竞演却都选择了翻唱别人的作品),被批情商不高(但不能排除节目有剪辑的成分)……同场的另一组,专家推选出的踢馆选手ANU乐队则表现不俗,将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有机结合,几乎是毫无悬念地成功踢馆。
截止昨天晚上为止的另两场踢馆赛中,第二场踢馆赛也同样是专家推选出的声入人心男团踢馆成功。昨晚的踢馆赛会如何?我们尚且不知道。但有说法称专家推选出的歌手毕书尽,其演唱的作品抄袭了英伦摇滚曲目《Creep》。不过抄袭这件事……不是单凭听感就可界定的。旋律的相似的确可能是巧合。(但像之前李袁杰先生的抄袭风波就绝对没有这么简单了)总而言之,这件事仍在发酵中,还是暂且不做评论。
不难注意到一件事情:网友们推选出的歌手,似乎跟受到专业人士认可的歌手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这背后大概是多数人在音乐上的偏好与少部分“发烧友”间的尖锐矛盾。
而这样的矛盾在竞演中还有更多的体现。
本季节目有刘欢,齐豫等“神仙级”艺术家,也有杨坤,吴青峰这样的乐坛中坚力量,同时还有声入人心乐团,小K这样的新兴代歌手。其中有一个事实:1998年春晚,刘欢唱了那首我们都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同年,吴青峰在读高中,刚认识了未来的苏打绿贝斯手谢馨仪,而苏打绿要在三年后才成团;至于来自保加利亚的小K,他甚至还未出生。年龄跨度可以说是相当的大,而年龄跨度带来的差异,也直接反映在他们的演出中。
刘欢和齐豫每场的竞演都受到广泛认可——来自其他竞演歌手,或是一众网友。但排名却并不理想,齐豫甚至有被淘汰的风险。杨坤每场都带来不同的风格,有时却被批“油腻”,排名也十分不理想。吴青峰则能一直取得不错的排名,但也有声音认为其排名虚高,或是表示听不出感觉。更多的人指责他的中性化。(其实更多人是直接说娘的233)
也许可以这么解释:之所以刘欢老师和齐豫老师的竞演质量不低,成绩却不高,是因为曲高和寡。他们来《歌手》,真的只是来唱自己想唱的歌,排名本就不在考虑范围内。而他们自己的偏好,可能确实是不对大多数听众的审美口味的。吴青峰同样是在唱自己想唱的歌,但对他而言的“想唱的歌”,更多契合了听众想听的歌,所以排名相对较高。以至于吴青峰自己也表示看不下去,甚至放话说,如果齐豫老师淘汰,他就退赛。(事实上两人之前是有过一次慈善演唱会的合作的,而且齐豫老师也本就是吴青峰喜欢的歌手。)
那又究竟为什么会曲高和寡?我想,同样可以归结于多数人与少数人的矛盾。
首先,在听众中,有专业素养并以专业眼光听歌的毕竟是小部分。对大多数人而言,听歌是为了让自己开心,是一种事业之外的娱乐调剂,而不是一种修行——对多数人而言,也没必要当作一种修行。那当然是想听什么听什么了。这当然无可厚非。人们为生计奔波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当然应该只为自己所爱而听歌。需要静下心来欣赏的高质量的音乐,本就注定是多数人所不愿欣赏的:生活已经够累了,为什么还要在听歌上费心呢?我们当然不能要求多数人用少数人欣赏交响乐,欣赏古典音乐那样的理智而专业的眼光去听歌。
怎么样的歌是多数人想听的?我认为主要分为两种:浅显易懂的,有共鸣的。第一种所指是人们一听就能明白在说什么,有着一定的记忆点,或是能够带动听者情绪的歌。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大概是《卡路里》《学猫叫》等等随处都可听到的歌,这些歌的质量,似乎并不算高。但它们总有一些“魔性”的地方,引发了群体性的喜欢。再加上有抖音等等的小视频平台助攻,更是对它们的传播提供了动力。这么来看,“抖音神曲”火遍大街小巷似乎并不奇怪,又好像是一种必然。至于说十年前火遍大街小巷的是周杰伦,我想,也是因为周杰伦的歌恰好对上了多数人的胃口吧。
第二种之“有共鸣”,我想表达的是,听者能对歌中的情境感同身受,或是引发思绪。而对大众而言,最广泛,也最易受关注的话题便是情情爱爱。人们不论社会地位高低,年龄长幼,多半都有着感情经历,这自然是最易被关注的共同话题。在华语乐坛中,“芭乐情歌”一直十分大众化,或许就是这样的道理。譬如薛之谦,被专业人士认为唱功不佳,但却能一直靠情歌火遍全国,想必正是因为他的歌曲和他的经历都令不少人感同身受吧。(不我不是说的他的私生活……)
也许这样说来,曲高注定和寡。
回到《歌手》中的现象,似乎就不再奇怪了。500位大众评委虽说是精挑细选,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但毕竟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人。大多数人并没有心思去欣赏他们需要费神才能领会的艺术,而更愿意投票给自己更偏好的竞演,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也不应有什么指责。相同歌手不同场次的成绩差异,似乎也可以因此解释:吴青峰排名较高的几场,选曲或是火遍大江南北的流行歌(《起风了》),或是引起共鸣的芭乐情歌,或是自己比较出名的作品(《燕窝》)。而当他唱起自己具有一定思考而成的,思考更加深入的《未了》;或者选择摇滚曲风的时候,排名也的确一般。
网友们举荐出的歌手其实力不尽人意,似乎也得到了解释:大多数人心目中的“优秀歌手”与洪涛老师和专业人士心中的“优秀歌手”本就有着不太一样的定义。大众偏好与专业眼光的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它本就在那里,《歌手》的赛制只是把它摆上了台面。
总而言之,似乎我们可以认识到大多数人的审美还有待提升。然而,又何必强求呢?时至今日,音乐早已经不是少数人欣赏的艺术品,它是多数人的爱好。在我看来,似乎没必要急于改变,更没必要尖锐地,高喊着指责这一届听众不行。毕竟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话说回来,提高人们的音乐素养也当然是有必要的。只不过这不可能是一声令下就能改变的事情,而应该渗透到生活中的每一处,从基础教育就应该抓起。在人们成长的过程中,在审美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作出合理的引导,引导人们欣赏更高质量的作品,让那些质量较高的作品能成为多数人在忙碌一天之后还愿意听的消遣,用他们来取代“抖音神曲”,也许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