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乐队》:某个我们曾经到过的地方,将会成为我们的家乡

已经记不清楚从哪里来

忘记了为什么而存在

现在我还不想化作尘埃

因为我的故乡叫做未来

——塑料袋

程宫的名字是对他生活的一个反讽,用他的话说,他是整个业界的笑话。

程宫大学组建过乐队,做吉他手兼主唱,但是因为车祸,两只手指受伤无法再弹吉他,也因此失去了追求音乐的激情。毕业之后,来到经纪公司,为日暮西山的“破吉他乐队”做经纪人。大势已去,破吉他乐队最终解散,这就是业界笑话的根源。

从大学毕业开始,他就决定和过去的自己告别,去做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许多年后,程宫依旧是一个经纪人,与其说这是一种坚持,不如说是一种无奈。从年轻的摇滚业余歌手,到负责赚钱的经纪行业职场新人,再到最后其实也赚不了钱的经纪老油条。这是程宫平凡之路,也是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之路。


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说,人生有两种悲剧,一种是万念俱灰,一种是踌躇满志。程宫从摇滚舞台上唱着”不再犹豫“,再到为一个难以为继的乐队做经纪人,他算是都经历了。他喜欢的东西不赚钱,他妥协,选择他认为赚钱的,却同样让他失望。

他的摇滚死去了,变得冷漠而市侩,年龄的压力让他锱铢必较,畏手畏脚。

再加上被投资商欺骗,走投无路的程宫不得不来到集安小城,为摇滚青年胡亮的“快钱”。


胡亮从小有一个梦想,希望长大后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他与小城集安共同见证了摇滚的繁华,摇滚是他的信仰,他每时每刻将它戴在身上。

作为小城摇滚象征的大吉他,在房地产发展的推动中即将倒下。在胡亮的概念里,一旦大吉他倒下,集安的摇滚将永远死去。

胡亮给程宫说了很多,但陈宫并不感兴趣,此番千里而来,只为了赚钱。

集安毕竟是曾经的摇滚之城,程宫很快就捡了几个成员,一个乐队马马虎虎就建立起来了。

然后是按部就班地准备,演练,去各个能去的地方表演,为即将到来的大吉他下的表演拉票。



胡亮觉得,只要摇滚公园里的演唱会成功举办,那么摇滚公园就不会拆,大吉他就还会在。程宫不管这些,他只要顺利完成演唱会的任务,拿完酬金就可以离开了。

程宫在筹备的这段时间里,过得一点都不爽,他和邋里邋遢的胡亮住在一个即将拆除的厂房里。胡亮这个人说话做事不过脑子,将赚来的五千学费交给了一个哈雷车队做广告费,陈宫最无法容忍这种盲目的浪费,跟钱有关的事都应该小心计较一番。

早已看淡了一切的程宫,在一场场演出中显得格格不入,他只愿做幕后者,事成拿钱,舞台和他无关。

直到乐队成员开始为乐队起名字。

程宫在房顶回顾自己的摇滚过往,回顾自己如何选择成为一个经纪人,如何放弃舞台,又是如何因为妈妈的缝纫机,有了第一台吉他。他不只是在回忆,也是在寻找自己与摇滚的羁绊。

当乐队的名字定名为缝纫机乐队的时候,他没有意识到,他与这个乐队,他与这座小城,他与摇滚,开始有了不可思议的联系。


房地产商为了阻挠胡亮的计划,也从中作梗,让他们的演唱会变得更加艰难。

胡亮只是单纯地相信着同伴,也相信自己最后一定会成功。

然而,程宫并没有那么单纯,他在房地产商的利诱下拿下钱,放弃了为政府演出的决定,而为政府演出是保住大吉他的最有用的方式。


更糟糕的是,房地产商提前动工,在演唱会开始之前便要将摇滚公园的大吉他推倒。


终于,胡亮接到电话,他赶着大雨来到已经损毁的大吉他前。他站在满是泥泞的拆迁工地里,拍打着挖掘机,请求工人能够停下。

而在一旁的程宫怯懦地看着这一切,他知道自己是这场阴谋的参与者。

背叛,忏悔,绝望,无助,一切悲剧元素交织在程宫与胡亮两人之间,大吉他的倒下似乎宣告这场”闹剧“失败。

胡亮的放弃使得乐队再也无法继续下去。程宫和其他成员一样,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里。

程宫坐在出租车里堵着车,听着车里的人相互地调侃,怡然自得,而又怅然若失。从回来以后,他心里就隐隐觉得还有未完成的事。

大吉他的倒下,真的证明自己一直以来的努力都白费了吗?失败难道就意味着放弃摇滚吗?好不容易寻回的激情,就一定要用金钱贱卖,让生活重新死寂吗?从回到北京,程宫一定想过这些问题,他找不到答案。


车窗外的马路依旧聒噪不堪,但是在这一片嘈杂中,他似乎听到了一丝熟悉的声音,慢慢的,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

也不要平庸的喘息。

我要的并不在这里,

你给的答案没意义。

他不会忘记,这是他为缝纫机乐队写的歌。而这支歌正是从一个摩托车队上传来的。没错,就是那个给了五千块钱广告费的哈雷车队。

没想到,哈雷车队竟然信守了承诺,而自己的承诺呢?

程宫找到了答案,他除了对胡亮的亏欠,还有对所有接受演唱会邀请的观众的诺言。

他毫不犹豫地来到小城集安,召集大家,克服一切困难,继续自己的疯狂。

小城集安的演唱会在摇滚公园的废墟上顺利进行,程宫也寻回了舞台的感觉,这场演唱会出乎意料的隆重。


最后程宫和各位告别,和丁建国一起去了北京。此时的集安小镇,成为了程宫摇滚的故乡。

回看电影,除了程宫,每一个乐队中的成员都是我们生活中不务正业的典型。富二代丁建国,不愿意在父亲的荫蔽下做体面的公司副总,却偏要到不入流的酒吧卖唱。破洞牛仔青年炸药,像他的名字一样永远散发着荷尔蒙的不羁,为了一个仅仅一面之约的女孩流浪他乡。

小学生希希,背着妈妈练钢琴参加乐队。

老中医杨双数,在应当归隐江湖的年龄,还站在舞台上放肆地摇着吉他。

蠢蠢的胡亮,放在现实中,更是突兀且讨厌。

只有程宫,是在为“正经的事业”而拼搏——可以挣钱,可以会有回报的事业。让自己最开始的乐队走韩国路线,然后大赚一笔。要求乐队成员业余买秋裤赚钱。来到小地方集安,赚取胡亮的委托费。利用超市老头拜师学艺的愿望,收取他高昂的学费。最后,面对建国父亲的酬金,选择放弃乐队。

程宫作为一个屌丝经纪人,不得不时时刻刻想着赚钱,来为继自己的生活。他没有强大的家庭背景,没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职业经历,不再是可以依靠父母的小孩,甚至已经不再年轻。

生命低贱,终有一日会死如鸿毛,就像一个塑料袋。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从乐队筹备到最后的演出,程宫也慢慢变得“矫情”,开始为一些和利益无关的事而费心,开始成为一个找寻到方向的塑料袋。

集安这个他生命中可有可无的驿站,开始变得特别,最终让他收获了许多金钱之外的贵重礼物——爱情,友情以及生命存在过的痕迹,还有他信仰的归处。

故事的主角从来都不是市井小人物程宫,而是平凡而又局促紧张的每个人,放弃了理想,在贫穷中尴尬地活着。

人多的地方不一定热闹,但一定不缺乏孤独。文艺青年假借着艺术的名义,在角落里冷眼旁观。普通青年在手游与吃鸡中,感受着世界的精彩。拥挤的城市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佛系青年,任何事情不再付之以激情,茫然而虚伪的“淡泊”。

自嘲自己为佛系,除了为糟糕的生活状态找个理由,还能心安理得地蜷缩于自己的小世界。他们盯着自己唯一的”事业“而用心,终将把生活过成一潭死水,残了一生。

佛系的生活方式不可怕,可怕的是佛系的心态,不是每个人都能取得真经,得道成仙。天堂很小,容不得太多仙人。

我们是否该去想想我们的起点,去想想我们活在哪里?我们有没有存在的痕迹,看看保尔最后的遗言是否还能让人热泪盈眶。少年的我们有没有不计回报地为一件事轰轰烈烈地”摇滚“过。我们心中向往的故乡竟在何处安放?

不要轻言放弃对生活的激情,我们都该努力去留下自己存在的痕迹。

去在乎一些没有回报的小事,去开始一场没有终点的流浪,那里有我们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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