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0年代以来,我国的犯罪率不断上升,犯罪现象日益严重,社会治安形势恶化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在日益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中,青少年已成为犯罪的主要成员,约占整个刑事犯罪主体的70%—80%左右。其中,犯罪的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犯罪格外引人注目。 —— <百度百科>
1999年10月22日犯罪分子14岁的小阌,因为不服本班班长小强的管理而发生口角,随之将小强打倒在地,然后用刀照着小强的颈部猛划一刀,鲜血喷涌而出。此时的小强发出恐怖的呼叫:“饶了我吧,我对谁都不说”。然而,凄惨的叫喊,淋漓的鲜血并没有唤醒小阌的良知。他一手捂住小强的嘴,一手拿刀照着小强的颈部又狠狠的划了一刀……直到将小强活活杀死。
2000年8月17日上午9时许,某市范某(14岁)为盗窃钱财,在该市某旅馆里用双手卡住陈某(12岁)颈部,又用电视线缠绕其颈部,致陈某死亡。
再看看近一年多4起未成年人弑母惨案:四川大竹13岁男孩弑母,到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湖南衡阳13岁男孩锤杀父母,再到江苏建湖13岁男孩弑母,前后1年3个多月时间,4起悲剧,行凶者清一色的低龄、清一色的暴力、清一色地杀害了这个世界上最爱他们的人。
等等…
各种案例表明,这做法比我们成年人更加残忍。我们先不说,他们是因何原因去实施这如此暴力的作为,也先不说他们是在哪种途径学会了这样如此凶残的手段,暂且不论。因为这要深究到每个未成年人的心态。
面对这种类似案例,文章背后更多的网络评论是:“这是未成年保护法纵容出来的。”
根据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未成年保护法”,虽然经过几次的修改。对于未成年,无论对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法律责任都有一定的保护。我们说的未成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规定的犯罪行为法律上不认为是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
种种法律明文,充分的体现出国家对未成年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国家对未成年的保护,当然有国家的道理。而我们对于未成年犯罪,却不能完全的认为这是国家的法律纵容出来的。更多的是应该归于我们自身的问题,而在我看来未成年犯罪的心理构成,其重要的因素在于我们身边:家庭教育、学校引导、社会的不良风气。
家庭教育:生而不育,养而不育。我们常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慢慢的富裕起来。加上国家计划生育的执行,导致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子女更是溺爱纵容、放羊式的教育。经济给予的物质生活、父母工作忙碌给予的放任自流,长期缺少正确的教育和关心。
然而,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有条件给予这样的教育。有些家庭却是以“棍棒下出孝子”的观念教育自己的子女,出了问题非打即骂。包括我们身边看到过的各种极端教育:令人发指的虐待、过分严格的管教、拿孩子当成赚钱的工具,极易的影响未成年的扭曲、极端的心理,而这样的心理,却是伴随他们一生的。
学校引导:只管教书,不为育人。
现在绝大部分的学校教育,只注重在于书面上的知识,一味的以升学、应试为教育基础来作为考核标准,而忽视了德育和法制教育。加上现在绝大多数的中小学生都处于攀比状态,比吃、比穿、比用,他们年龄段原有的童真已经渐渐被腐化。而对于成绩欠佳的学生,学校更是处于一种放任的方式,“只要你不吵着其他同学学习,你要怎样都可以”的心态,没有正确的对这些后进生进行管理和引导。
校园网络借贷的兴起,加速满足学生的物质要求。学校没有完全的起到一个监管和正确引导,忽视了“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背后的惨剧,促使他们越来越快的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的不良风气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酒吧、游戏厅、网吧等的不断盛行,不断的吸引着本该在校园里读书的未成年,导致他们一度的沉迷,并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挥霍于此,无法自拔。一些奸商为了赚钱的唯利是图,文化垃圾,书籍、杂志、音像的不断浸入他们的心理,即使国家如何的去禁止,也无法完完全全的冲洗掉。
好奇心强烈的他们,导致对社会任何事情都乐于去认识和尝试。“狐朋狗友”的引导,加上家庭和学校的缺失,毒品也开始侵入他们的生活。不法分子对于诱惑他人吸毒更是层出不穷:“第一次不会上瘾”、可以“免费尝试”、可治病可减肥、甚至以“有钱人都吸毒”等毒招教唆、引导他们。社会不良风气毫无死角的洗脑,加上他们对社会的空白认识,犯罪成本的低下,让原本稚嫩的他们更轻易的步入歧途。
未成年作为幼稚到成熟的过渡期,心态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诱惑。不管是身处社会的我们、还是为人父母的我们,都需要我们正确的引导、传播正确的风气。
刨开社会结构、贫富差距等外在客观因素,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的教育。其实未成年犯罪,最主要的因素不在于未成年本身。而更多的是在于父母的教育、学校的引导,纵使社会不良风气如何的传播,只要给予他们对社会的正确价值观,都是可以成功的抑制未成年走向犯罪的边缘。
在教育的前提,我们也必须先提升自我教育素养,起到一个“医者自医”的带头作用来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切勿让他们有“你自己都做不好,还要求我们如何如何”的心理。同时在教育这堂课上,“爱”同样不可缺席。不论他们将来步入怎样的年龄段,都需要父母去正确引导、不吝啬的给予、不强制性的要求。
这才是作为父母最称职之处,也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身为在社会的我们,更应该维持、传播正确的价值观,也不枉我们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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