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图片发自简书App


张爱玲曾有关于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名言,白玫瑰,象征着女人对男人一尘不染的爱,尽管男主已经忘记了多年前曾出现在他身边的小女孩。但女主还是期盼着用这种方式,让对方认出自己。

在多次“会面”之后,女主怀孕了,她也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所以,她选择生下了自己和心爱人的孩子,并对男主保密。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女主只好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他们的求婚,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

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常常和作家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女主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我就是你邻家的那个女孩!”

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过路情人的神情。在每次重逢的一夜情后,又很快地将她忘却。就这样,女主为了初恋,慢慢地毁掉了自己的人生,而让她真正感到绝望的,就是多年之后孩子的去世,也就是有书君前面说到的信件开头:“我的孩子昨天死了”……这个唯一支撑女主的希望也破灭了。

在自己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她对男主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在他自己过生日的时候,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然而,在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后,男主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无法回忆起对方的样子。

图片发自简书App


哦,对了,亲爱的,我还有最后一个卑微的请求。请每年都在花瓶里插些花吧,就当是为一个孤独的、卑微的、痴情的、专一的却又骄傲的、坚强的、美丽的、虔诚的灵魂致以迟来的回应吧。

他两手哆嗦,把信放下。然后他长时间地凝神沉思。他模模糊糊地回忆起一个邻家的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可是这些回忆,朦胧不清,混乱不堪,就象哗哗流淌的河水底下的一块石头,闪烁不定,变换莫测。阴影不时涌来,又倏忽散去,终于构不成一个图形。他感觉的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可是怎么也回想不起来。他仿佛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他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也只是梦见过而已。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瓶里是空的,这些年来第一次在他生日这一天花瓶是空的,没有插花。他悚然一惊: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外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她飘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在读了这篇小说后,不禁会想,这样痴迷的爱情在这个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陌生女人对男主爱得虔诚,把自己陷入了痛苦乃至绝望的境地,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或者放弃。

或许,也正是书中这种夸张的心灵倾诉,才让女主的这份感情拥有了强大的感染力,吸引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甚至连高尔基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可以说,女主不是爱上了任何人,她爱上了爱情。

她的爱不过是执念。被自己感动,越陷越深。想起张爱玲的那句"喜欢一个人,可以低到尘埃里,在尘埃中开出花来"

或许你永远都不知道我曾做了什么, 但我不在意。

美好,勇敢,卑微,忠诚,都是形容这个如同飞蛾扑火的女子。

我爱的,不是你。是我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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