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在一起三年,也或许是两年,对于具体的日子我从来都不会记得,从前我只记得自己的生日,因为我是个自私的人。
显然自私的人是没有好报的,到现在是分手的第一百二一天,我记得很清楚,生活一样还在继续,这个城市还是依旧喧哗,看起来没有丝毫变化,丝毫都没有。
总是一个人听着情歌就莫名就笑起来了,然后马上又流起泪来,大人们总是劝我说:得不到的就不是你的,以后会有更好的。因为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现在拥有的就是当初想得到的,因为他们早就忘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吧。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年轻时总以为能遇上许许多多的人,而后你就明白,所谓机缘,其实也不过那么几次。”
我知道我浪费了一次人生中为数不多的机缘,我明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和新欢。我并不喜欢新欢这个词,让人觉得恶心,觉得渣,也会让你联想到你的旧爱也会变成别人的新欢,而你的新欢也是别人的旧爱。
我现在总是逼着自己笑而且笑得很大声,我也很清楚我现在并不快乐,因为我时常会想起你,我瞒着世界又偷偷的爱了你好久,你不会知道你留在我家梳妆台的旧牙刷被我收紧进抽屉里,你落在我家的发箍我也偷偷放进了箱子里面。看到街上相互拥抱的情侣我还是会习惯性的想到你。
我恨自己连你何时离开的这个城市我都一无所知,我恨没用的自己只能看着你出租房的门牌号趴在地上哭,却什么都做不了,我知道了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知道了所有的离开都是蓄谋已久,都是在沉默中爆发。这种离开,你没办法挽回,你也没勇气去挽回一个“死了”的人。
昨天我又去偷偷看了你的微博,看看你是否还戴着我送你的项链和手表,庆幸微博没有最近访客这一栏,因为我几时几分想你和我一天想你多少遍,都是秘密。
不说了,不在一起就不在一起吧,反正一辈子也没多长,你安然去生活,我安静来存活。
我可以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