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一种情感的审美的意识。
所谓审美,简单来说,就是对美的事物的审测,就是在纷繁的现象中发现美、感受美、追求美,从而获得情感的愉悦和精神的超脱。
审美的内蕴为文学世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它是文学必须面对一些更为重要的命题,并在这些命题中体现出合规律合目的的构成法则,否则,所谓创作便不可能搭建起自己的价值体系。
这些重要的命题是:
1.文学是真善美的统一;2.文学内在构成具有双重特性(是无功利与功利的矛盾统一、是感性的“象”体系与理性的“意”内蕴的对立统一、是认识和评价的对立统一;是实践和精神的双重活动);3.文学必须在对象选择、主题修养、功能作用方面具有合于审美的构成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