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回先生的老家,途经他的小学校园,刚好是放学的时间,孩子们背着书包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地从学校里出来。一张张稚嫩而生动的脸庞让人忘却了长途跋涉的疲惫,李先生开始眉飞色舞地向我讲述他琐碎而精彩的校园生活,还说得空了带我进去参观一下。而我猛然发现,我竟是一个没有母校的人。
小学六年,我上过三所学校。学前班和一二年级是在本村的小学。许是因为那时年纪小,关于那段记忆是有些魔幻的,很多事情只有模糊的片段,没有具体的时间、人物和前因后果,也曾试着找人求证,但每每对方还没有我记的多,不禁怀疑是不是我的记忆出了错?同时也感叹,时间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偷呀。
当然,也不是全都忘了的,有一件事我就记得很清楚。那大概是一年级的冬天,雪下得很大,教室里生着炉子,倒也不觉得十分冷,只是窗外的风听起来像是女子的哭声,时而幽咽,时而悲嚎,听起来有些骇人,却又有一丝期待:天气这么不好,中午会不会早放学一会儿呢?于是,除了听风声,也忍不住分出一只耳朵去听老师的动静。
隔壁班的年轻男老师坐在炉子旁,对我们班主任建议道:“下这么大雪,中午咱们几个就不回家吃了吧,把你们班那个包菜煮一煮。”
班主任诧异:“哪儿有包菜?”
男老师笑道:“保财,你们班李保财呀!”教室里一阵哄笑声,虽然看不到脸,但我猜想那个名叫李保财的男生肯定也笑了,虽然方式有些出人意料,但无论如何成功入了老师的眼,成为全班的焦点,这对于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
一向严格的班主任也乐不可支,还不忘“警告”李保财:“听到没有,不好好学习明天就把你煮了。”
那天中午有没有提前放学我不记得了,但时至今日,每次下雪我都会想起这个小故事,经过回忆的反复渲染,儿时那段时光似乎也变得温柔了不少。
可惜好景不长,二年级读完,我们村的小学就和隔壁村合并了,理由是我们村这届学生太少了。不久后便得知,我们村的小学被卖掉了,至于被谁卖掉了、为何而卖,就不得而知了。
有一天我从那里路过,发现它已经改头换面变成了某户人家的宅基地。漂亮的有着长长走廊的白色两层教学楼不见了踪影,楼前那排挺拔的松树也不见了踪影,宽阔的操场则变成了那户人家的菜园子,在低矮的绿绿的嫩芽中间,两个锈迹斑驳的双杠无声地诉说着从前的故事。
就这样,我的第一所母校,没了。时至今日二十年了,我们村一直没有小学,我的堂弟堂妹还有两个小侄子也只能跟当年的我一样,去别的村子上学。不同的是,如今外面车水马龙人心不古,他们只能由家长每日接送,长此以往,双方都不甚疲惫。这些打小就奔波求学的孩子从来没有疑惑过,这么大一个村子为什么没有一所学校,他们甚至不知道这里以前有过学校。
三年级一开学,我就和小伙伴去了隔壁村的小学报到,此后三年我都是在那里度过的。红砖黛瓦青苔院,配上院内疯长的野草,随手一拍就是一张怀旧大片,听起来似乎十分文艺,但要在那里长期生活,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却是残酷的。
诺大的教室里没有一只灯泡,碰上阴雨天气就一片漆黑,像是被人从外面蒙上了一大块黑色的布;旧旧的黑板像是田间的小路,坑坑洼洼的,直到三年后我离开之时,它也没有变得平整;教室里的地板更是连基本硬化都没做,走路稍微快点就能荡起一阵尘土;整个校园找不到一个水龙头,午睡后想洗把脸也是奢望,可以想象当时我们每天是怎样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我和小伙伴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别提有多失落了,那种感觉不亚于从城市下放到农村的知青,一心幻想着回城。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可以让人感到些许安慰的,那大概就只有学校后院那个破旧的铁皮滑梯了,虽然上面的铁皮生锈破了一个大洞,但它依然是每天课间最热闹的场所。
我犹记得,舅舅家年长我一个年级的二表哥曾在一个夏日的午后,扭扭捏捏地站在滑梯下面喊我的小名,在我看向他的那一刻,朝滑梯上的我扔了两毛钱,也不管我有没有接住,就红着脸低着头转身跑远了,一边跑一边教我:“放了学买冰棍儿吃。”
二十年前并不富裕的北方农村家庭,那两毛零花钱定是他央求了多次才得来的,许是舅妈给他的,也或许是姥姥给他的。我不知他是不是藏在口袋里藏了许久,也不知他攥着它在小卖部门口徘徊了没有。今日回想往事,只觉得当年那汗津津的两毛钱有些烫手,忍不住眼睛发酸。这些年,姥姥仙去,舅舅病逝,舅妈愁白了头,我们也长成了大人,不再天真。
再次转学是因为那一年上头规定我们必须读完六年级才能升初中,而当时我们那所学校并没有六年级,于是我又到了另外一所离家更远的小学,不得不适应新的环境结交新的朋友。与此同时,我的第二所小学也被废弃了。
新学校是镇上的明星小学,管理上很是规范严格,每天早午两次有学生团队挨个班级检查纪律和卫生,倘若被发现迟到、没有戴红领巾亦或是座位上有垃圾,不仅会连累班级被扣分,还要写检讨书,并且在下午放学后留下来打扫卫生。对于这一点,在上个学校过惯了懒散日子的我,战战兢兢了好久才适应,检讨书自然没少写,更因此有好多次在天色暗下来之后,一个人踩着亲戚家淘汰的旧自行车默默往家赶。
有一次检查员已经距离我只有几步远了,我却不经意瞥到自己的课桌下面有两片小纸屑,弯腰去捡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我灵机一动用脚将其归拢在一处,然后假装淡定地踩了上去。其实当时心脏跳动得厉害,好像电视剧里执行任务的特务,紧张又刺激,待检察员走了以后,竟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长舒一口气之后,低头弯腰将纸屑捡了起来。
同桌的男生是班里的小混混,一向以欺负我为乐,看到我一系列动作之后竟然当众拍着我的肩膀夸赞我聪明,而我也破天荒地回敬了他一个自认为温柔得体的微笑。但可惜,彼此并没有因此而化干戈为玉帛。此后,他依旧嚣张任性,甚至在某次放学后我不幸落单之际,伙同班里另外几名小混混在学校后面的小路围堵我,朝我扔了几个小石子,然后放狠话:“敢告诉老师的话下次就砸坏你的自行车。”
我一直想不明白当年他为何会那么仇视我,或许是转学的第一天他上课跟我讲话我没理他伤了他的面子?那个年纪的男孩子,可真是个谜呀。
但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记恨过这个男孩子。原因是有一次语文老师当众表扬了他的作文。一开始我还不敢相信,他成绩差不是一天两天了,能写出什么好作文。但当老师念完之后,我却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那篇作文的主题是“爱很简单”,他在文中讲述了爸爸和妈妈的一个小故事。有一天晚上,他的妈妈坐在客厅泡脚,泡完脚发现拖鞋落在卧室没拿过来,就喊他的爸爸帮忙拿一下拖鞋,谁知他的爸爸却走过去一把抱起了他的妈妈,一路将她抱回了卧室,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上,然后又折回客厅把洗脚水端出去倒了。
老师念完他的作文后,我扭头看到他不好意思地笑着,耳朵因为害羞变得红红的,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觉得原来他也是可爱的。在温馨友爱的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应该不会太坏吧。
一年以后我升了初中,没过多久,我的最后一所小学就被一个全国知名的啤酒品牌收购了,变成了啤酒厂的一部分,或许是仓库,或许是车间,也或许是食堂。
我们镇有两所初中,一中在镇上,装修洋气,门口有商店也有网吧,热闹极了;二中在西边的郊外,朴实无华,门口就是省道,周围全是农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是二中的,不是报考的,而是根据地理位置分配的,我们村在京广铁路的西边,就得去西边的学校,就这么简单。
自打初一入学,校园里就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我们这一届学生马上就要搬到一中去了,初闻此消息时大家着实兴奋了一阵儿,尤其是那几个经常在宿舍熄灯后翻墙跑去镇上网吧冲浪的男生,可直到初一课程结束我们也没有搬去一中,渐渐地,也就没人再说这事儿了,只当之前的传言是空穴来风。
我很喜欢初中的两位老师,一位是初三时教我物理的男老师,大概40岁左右的年纪,似乎姓杨,我记不清了,就当他是姓杨吧。
杨老师算不上和善慈祥,也从来没有表扬过我,印象中他甚少表扬人,甚至会在我们做错题时罚我们站墙角,一边数落我们一边还不忘板着脸吼一句:“都给我往边儿上站站,别让你们班主任待会儿路过的时候看到了心疼。”弄得我们哭笑不得。不仅如此,我们班在拔河比赛和合唱比赛上赢了他们班,他竟然黑着脸转身就走,十分孩子气,很多人说他输不起没风度,他竟也毫不在意。
以前我并不十分欣赏杨老师,但长大之后,发现成年人的世界有太多的无奈,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隐藏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皮笑肉不笑地去装圣人,说一些场面话,做一些讨好人的举动,维持彼此的体面,不仅累还特别虚伪。此时便觉得杨老师是真正的勇士,不惧他人的眼光,只忠诚于自己的内心,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我喜欢的另一位老师是带我两年的班主任马老师,马老师当时30岁出头,谈不上十分帅气,但也算风华正茂风度翩翩。许是因为年轻,马老师在教育学生方面总有一些新派想法,比如按照学习水平的高低留不同难度的作业,这样无疑给他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学生抄作业的坏毛病。
除此之外,他还不顾校领导的反对,让我们按照月考成绩的排名依次挑选座位,排名靠前就有绝对的优先选择权。但也有例外。我不喜欢坐前排,所以一次月考后故意选了靠后一点的位置,没想到一向待人温和的他当场就变了脸,态度强硬地命令我必须选前两排靠中间的座位:“你视力又不好,坐后边能看清吗?要么换座位要么现在就回家让你妈带你去配眼镜。”初中的女孩子,刚开始爱美的年纪,嫌戴眼镜不好看,最后只好选择换座位。
印象最深刻的是中考的前一天,在听同学说我不自信有些紧张怯场时,他好像喝了酒一样笑着,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儿大声说:“你放心大胆地去考,如果你没考上,我花钱让你上高中,全班同学给我作证。”那时中考如果差些分数是可以花钱弥补的,一分似乎价值几百块。
那一年,我超常发挥以超出中考分数线50多分的成绩去了市里的老二中,成功替马老师省了一笔巨款。只是高中还没开学,我的初中就变成了一座废墟,然后在这废墟之上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长出了一座水泥厂,学校里那些老师也分散去了别处。
那时突然意识到,我命里大概是有些克学校的,不然怎么会读完一所就倒一所呢?开个玩笑,话题继续。
老二中位于我们市老城区步行街的尽头,是有着百年历史的一所学校,学校后面紧挨着黄帝故里景区,每天都能听到那首万分祥和的拜祖大典主题曲《黄帝颂》:“大风起兮云飞扬,吾土吾心吾欢畅,四海之内皆和谐,吾思吾梦吾向往……”在毛阿敏老师悠扬动听的歌声陪伴下,我在那里度过了兵荒马乱的高一、充满欢乐的高二和紧张充实的高三。
我最怀念的当属高二,因为高二的班主任最是和善。但很遗憾,高中毕业之后再也没见过面,如今我连他姓甚名甚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大概40岁左右的年纪,常穿一件黑色哑光的外套,私底下大家经常悄悄议论他“是不是只有这一件衣服”。有一回他上课穿了件别的衣服,结果刚一进教室,底下就一片哗然,甚至还有调皮的男生吹口哨,他一开始有些莫名其妙,后来大概是听到了些只言片语,不好意思地摸着脑袋笑了笑,丝毫没有责怪我们。
有一次晚自习,他迟迟没来,班长和年级长都联系不到他,以为他出了什么大事。直到距离下课只剩10分钟时他才回来,浑身带着酒气,酿酿跄跄地进了教室,扶着桌子站在讲台上口若悬河,具体讲了什么内容我现在一个字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他脸颊红红的,甚是可爱,我们从未见过这样子的他,都坐在下面盯着他痴痴的笑。大概我们的反应让他很满意,别的班都下课15分钟了,他还意犹未尽不许我们回宿舍休息,后来还是年级长发现不对劲儿,赶过来强行把他拉走了。第二天他只字不提昨日醉酒之事,我们也都很默契地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自己班班主任的面子,总得自己人护着呀。
印象较为深刻的还有两件事。其一,是关于请假。高中的课程一直是很紧张的,对于请假这件事学校领导一向把控得很严格。高二那年冬天我患了重感冒,在校医院治疗了好几天也没有好转。有一天上课时突然觉得呼吸困难,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授课老师赶紧让同桌陪我去办公室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帮我倒了杯热水,然后一边帮我写假条一边温和地询问我家住哪里、坐什么车回去、路上要多久,之后又嘱咐我到家后给他发条短信报个平安,在家安心治病休息,如果三天假不够就再给他打个电话。
彼时,在高手如云的老二中,我的成绩实在算不上出众,再加上性格木讷不讨喜,存在感不高,很容易被忽略,印象里那是第一次有老师那么亲切温和地单独跟我讲话,一时间竟有种受宠若惊之感。如今回想着,他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暗哑,但却有一种能够安抚人心的力量。而另一件事,更让我对之肃然起敬。
当时正是每年一度的贫困生申报之际,他把我和另外一名男生叫到办公室,询问我们为什么没有填写申请表。政府每年都会发放一批贫困生补助资金,但在我们学校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具体的贫困生名额在很大程度上是跟学习成绩挂钩的。当时我身在所谓的“精英班”,我们那一届一共有三个这样的精英班,所以贫困生名额大部分都会落在这三个班里,据说往年甚至有坐着小轿车去领贫困补助的现象,这对于普通班级里那些家庭真正贫困的学生来说,十分不公平。为此,我和那名男生不约而同选择了拒绝。
班主任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都是好孩子,但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规则是领导定的,我跟你们都没有办法改变,只能去接受。公平是相对的,贫困也是。我明白你们的顾虑,但你们说现在这年代什么样的才叫贫困呢?吃不上饭的家庭已经很少了,你们的家里虽然算不上十分贫困,但都是农村家庭应该也谈不上富裕吧?既然改变不了规则,那接受这笔钱帮助父母减轻一点生活压力不好吗?”一席话使得我们俩醍醐灌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的狭隘,乖乖回教室写了申请表。
至今我依然很庆幸当年他给我上了这关于“公平”的一课,让我在多年以后面对各种不公时能够淡然处之。年少时我在公平称的这一端,成年后我在公平称的那一端,事情虽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时间却最是公平。抢来的福气,是要还回去的。
上了大学后我再没有回过老二中,前几年得知它在老城区改造中被拆了,不知新校区具体坐落在何处,也不知当年的班主任还在不在那里任教,还记不记得我这位学生。
我的大学在郑州东区的龙子湖大学城,远离市区,出了门就是京港澳高速入口,四周荒无人烟,入学时校园里尚有多处在施工。据大三的学长学姐们说,我们是新校区第三届学生,跟他们相比已经很幸运了,他们那一届有好多人在报到当天就哭着回家复读了,足以可见其荒凉与简陋。
在那充斥着施工声的四年里,我认识了以后的爱人与密友;我第一次去ktv,在里面睡了大半宿;我第一次坐火车,不知道怎么买票取票出了糗;我第一次旅行,坐了一整夜的大巴去青岛看了海;第一次鼓足勇气在众人面前唱歌,尽管唱得并不好;我连续半年每天跨越大半个郑州去实习单位工作,尽管工资只有六百块;我为了一份策划案哭过,笑过,熬红过眼睛,不计较成败;我和朋友一起淋过七月的暴雨,一起手拉手光着脚蹚着水回学校里;我们贪恋着学校后门香甜的红豆饼、小吃摊一块五毛钱的烤面筋,还有美味的烤冷面、炒凉粉、皮蛋瘦肉粥和足够两人吃的李哥炒面……
那时的龙子湖还没有湖,更没有公园,财大后门只是蓝色的铁皮墙空出来的一个一米宽的小门,财大图书馆连个影子都没有,树木都是新移栽的没有几片叶子遮不了阳光,女生逛街只能去河职旁边的“8090”,去市区没有地铁只能挤43路公交车。但那时的我们,是快乐的。
如今,龙子湖美丽不可方物,财大亭台成趣,翠阴蒙密,小桥流水,清幽雅致,图书馆奢华大气远近闻名,网红餐厅还上了微博热搜红极一时。我为她的改变而欣喜,却也有几分怅然若失,因为她再不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今的她,亦不算是我的母校。
我的母校接二连三无一例外地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中,这背后是社会的发展和土地资源与教育资源的整合,我不能说它是不好的,但它确实在某些时候让我感到难过,感到哭笑不得。
就像小学六年级时,我每天都幻想着能拥有一辆新的自行车,等上了初中我的家庭终于有了富余的资金可以为我支付这笔订单时,电动车却取代了自行车成为了新的潮流单品,父亲说:“电动车多省劲儿啊,还买什么自行车。”
过了十年,等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后终于有能力为自己买单时,共享单车又出现了,且迅速占领了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看到各种颜色各个品牌的共享单车东倒西歪烂大街的时候,我突然不知道是该欢喜社会的进步帮助我实现了儿时的愿望,还是该恼怒它毁灭了我的愿望。
我是一个没有母校的人。但所幸,回忆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