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甄氏与曹氏父子三人的恋情中,曹植与甄后之恋,是中国文学史上和历史传说中最凄美的恋情之一。尽管严肃的史家对这段恋情的真实性,有不同的看法。
此图正合了曹植在《洛神赋》中对洛水之神外型的描绘—“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明朝著名画家仇英,已满足了我们心中对甄氏外型的一切美好想像。
这段恋情的曝光,导火线是曹植的名篇《洛神赋》。它最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梁朝昭明太子萧统所编的《昭明文选》,其序文称,曹植由京城返回封地时,途经洛水,忽然有感而发,并作此赋。洛神为中国神话里伏羲氏的女儿,因在洛水溺死,后来成为洛水之神,即洛神。
但唐朝江都人李善替《昭明文选》作注时却首先指出,《洛神赋》原名《感鄄赋》,原因是曹植在黄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被封为“鄄城王”,《感鄄赋》作于翌年。而《洛神赋》之名,其实是甄氏之子魏明帝曹叡所改的(曹叡后来追封母亲为“文昭皇后”,所以后世称她为甄后)。
李善甚至因此干脆把它改名为《感甄赋》,指称此文是曹植思念甄氏的爱情宣言。为了证明这些话不是乱讲,李善更写了一篇注,成为曹植与甄氏之恋的最直接描述,他的注是这样写的:“魏东阿王(曹植),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曹丕)。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
这段话大意是说:当初曹操击破邺城时,曹植即向曹操开口要娶甄氏。但拒绝了他,却答应让曹丕娶甄氏为妻,让曹植愤愤不平,甚至废寝忘食。关于这个故事,后世有不少学者质疑。因为根据历史记载,甄氏嫁给曹丕时,是二十四岁,比曹丕大五岁,比曹植大十岁。年仅十四岁的曹植有可能爱上比他大十岁的嫂子?
古代人比较早熟,十四岁的男孩子爱上有倾城之色的熟女,并非没有可能(就算在今天也一样)。况且,退一步来说,就算曹植当时并未爱上甄氏,但后来成为一家人后,日久生情也是很有可能的。但二十四岁的甄氏会否爱上比她小十岁的“小朋友”,则大有疑问。
最重要的问题是,李善笔下这个故事的根据究竟是什么?
据了解,李善其人“淹贯古今,不能属辞”(博学,但不善写作),时人号为“书簏”(书箱)。如此博学之人,照理说,他的故事应有所本。可惜的是,他并没有交代上述说法的来源。
而他所写的注,后半段更为离谱:“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度轘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嫁时物,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后明帝(曹叡)见之,改为洛神赋。”
这段话意思是说:曹丕称帝后,曹植有一次从封地入朝觐见。这时候,甄氏已死,曹丕把她的玉镂金带枕展示给曹植看。曹植看到后,不禁饮泣。曹丕令太子曹叡陪同饮宴,最后还吩咐把这个玉镂金带枕送给曹植。后来曹植经过洛水时,梦到了甄氏,甄氏对曹植说:“我的心本来是属于你的。无奈事与愿违。这个玉枕是我当年的陪嫁物,现在送给你。”于是,梦中两人发生了关系。曹植醒后,遂写了《感甄赋》。后来,魏明帝(曹叡)觉得这个篇名让他相当难堪,改为《洛神赋》。
这就是因李善注造成洛神与甄氏两者合而为一的由来,后世更以“荐枕”一词,代表女性的主动求欢。如果李善的说法属实,甄氏与曹植的“姊弟恋”就变得很有说服力。因为,若曹植跟甄氏无男女私情,曹丕不大可能会把甄氏的贴身物品送给弟弟。
有学者说,《洛神赋》原名《感鄄赋》,“鄄”指的是曹植的封地,跟甄氏无关。但在那个时代,“鄄”与“甄”两字相通,如果两人无关联,曹植怎敢那么大胆,用这个同音字来作篇名?
何况,《洛神赋》从头到尾都在写一名美女,而不是写一座城市;当然,也有学者说《洛神赋》是仿效屈原“美人芳草”的隐喻,目的是向曹丕示好。这个说法未必不能成立,只是,这也未免太煞风景了!
曹植实在太想念已逝嫂嫂甄氏,竟在经过洛水时梦见了她,还与她在梦中缠绵,梦醒作了〈洛神赋〉。 曹植的文学作品,也成了画家笔下最浪漫的题材。
后世最挺李善的,是晚唐大诗人李商隐。他写过不少歌咏这段恋情的诗篇,其中包括描绘相思之苦的《无题》,里头即有“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之语(因《洛神赋》的关系,后世亦称甄后为甄宓)。
此外,李商隐在《东阿王》一诗里,更有“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年赋洛神”的大胆结论。当然,这是诗人夸张的描绘手法。因为早在曹植写《洛神赋》之前,他在争夺“接班人”地位的战争里,早就输给了哥哥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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