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芳菲晚
自小我是一个不怎么自信的女生,尤其对自己的颜值,除了身材。本来白白的脸上,密密麻麻地长了许多可恨的小雀斑,跟世界名模吕燕的脸一个样。
听说外国人很喜欢,觉得小雀斑很可爱。可在我们大中国,就是一个字——丑,两个字——好丑。
确实,我也不喜欢。这小雀斑摧残着我稚嫩幼小的心灵,所以我想方设法借偏方去除它。我用切成薄片的茄子与黄瓜贴在脸上,可是偏方不灵,我的努力毫无建树,根本于事无补。小麻雀居然一直停留在我脸上,挥之不去。
后来,听说字写得好看的女生很美。追求美是人的天性,我也不例外。仿佛得了神助,有了救星,我绞尽脑汁,费神劳力,试着通过努力练字,提升颜值系数,给自己的综合实力加分。
那时候在初中,没有字帖,没有书法笔,随便一张纸,拿起笔来就写写画画。自己写,不断地练,直到觉得好看为止,幸亏当时的审美能力没那么差。
练字的人都知道,传统共有行书、草书、隶书、篆书和楷书字体五大类。字体中楷书有欧体、颜体、柳体、赵体这四种较有名。
然而,有听说过晚体吗?对了,确实没听过。晚体是我的自创,写不了规规矩矩的正楷,学不来龙飞凤舞的草书,还别说,晚体辨识度真不低。
中学时,因我这“飘逸灵动”的字迹,迎来一个帅气优质男孩的青睐。我极力用心手抄了一整本诗集送给他,他保存至今近三十年。手抄上全是汪国真与席慕蓉的诗,把那个男生整成了诗人,而我一句也背不下来。
参加工作后,在单位的设计图纸上,经常有我的旁签名。我的名字笔画较多,书写较复杂,人家模仿不来,所以没人会冒充我。我签一个名可以拿到一张五十或一百元人民币,那时候还没有红色的毛爷爷。现在想想,原来二十年前,我的名字很值钱。
有简友问我是否练过字。老实说,我一出生就写这样的,鬼才信,这只是一个梗。女儿上小学时,班上有个同学出生在香港,我问他:“你英语怎么那么好?”他非常自信地说:“我一出生就会说英语。”当时我被孩子逗得哈哈一笑,真是天才!简直下一个爱因斯坦。
基因还真是强大,写字真有点基因在作怪。我爷爷字写得好,我爸字写得也不错。一到年关,我爸至少要为写对联忙两天。那时候还没流行买对联,我村的对联几乎被我爸包了。
我的字勉强能看,专家的字迹也不赖,可是我家孩子的字就一般般。难道是正正得负?不得而知。
去年春节回老家,我拜小学一年级的小朋友为师,学写毛笔字。我写的毛笔字确实比他差远了。人家小老师还谦虚地说,我写得不错,给我圈了几个圈,还奖给我一张毛爷爷。
为了让自己美一点,我今天努力了一整天,实在没能更美一点。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功夫果真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