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片子豆瓣上打分相当的高,但是对于剧情的评论也相当两极化,一部份当然认为师徒俩是一种另类的激励,一部份认为导师就是个人渣,这种教育方法也太过极端。
其实电影本身对于弗莱彻的教育方法也是持不同意见,弗莱彻被举报辞职的一个原因就是其中一个学生肖恩的死,他说肖恩是车祸而死,但后来通过律师的口知道,这个学生是因为抑郁症自杀的,抑郁症的原因就是弗莱彻长期的精神和肉体折磨。包括主角本身也差点精神崩溃了。
这种更接近“东方式”的教育方法是对是错,也是见仁见智,所以观众才会两极分化。
如果由弗莱彻这种极端的教育方式推断他就是个人渣,我相信包括主角在内的多数人都不会赞同的。当安德森的父亲要求他出庭作证弗莱彻虐待学生时,安德森是抗拒的。
无可否认,爱在大部份时候能激励一个人变得更好,可从更好变成伟大,就需要一些更特殊的手段,而弗莱彻的“虐待“式教学就是手段之一,他常常挂在嘴里的事例就是”大鸟“的成长史,就是他所推崇的教育方式。他是爱他的学生的,只是他更爱音乐,与及更爱”伟大的音乐“。
弗莱彻和安德森在酒馆的那场对话,你可以看作是他对自己教育方式的辩解,可也许这真的就是他的努力方式。你可以不认同他的手段,但不能就认为他的人品不行。在他的认知里,激发学生最大的音乐潜能才是一个导师的工作,而不是“爱”学生。
安德森因为对jazz鼓的热爱,考上了最好的音乐学院,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学校最好乐队的鼓手,可是在家庭聚会时,他还是得不到亲人的认可,大家认为三流学校的三流体育生都比一个顶尖音乐学生有前途。这种暗喻代表着大众对音乐的偏见,也许也是弗莱彻所遇到的,所以弗莱彻痴狂地希望挖掘伟大的音乐人,而安德森痴狂地希望成为伟大的音乐人。
从普通成为优秀,也许仅仅“爱"就可以了,安德森有父亲的爱,有对jazz鼓的爱,这激励了他考进了最好的音乐学院。
可从优秀成长为卓越,也许就不是“爱”所能支撑的,即使安德森连女朋友都不要了,把自己的手练习得鲜血直流,也只是在一个乐队的核心鼓手的位置挣扎。如果没有弗莱彻对他非人的精神“虐待”,没有后续事件对他的投井下石,也许他还是没有办法突破自己。
最后一场的表演,观众看得淋漓尽致,主角也在那一瞬间彻底地释放了自己,这一场戏是师徒俩的互相报复,也是师徒俩的惺惺相惜,最后在两人的会心一笑中,电影高潮落幕。
安德森恨弗莱彻吗?我觉得是恨的,所以在第一次搞砸后,他疯狂地扑上去打弗莱彻,可后来父亲要他举证弗莱彻虐待时,他却抗拒,内心他是能感知弗莱彻对他的爱的,在第二次搞砸后,他没有疯狂的举动,他甚至在想放弃时终于转身回到舞台,鼓出了自己最牛逼的一场表演,这其中不正是弗莱彻一直给他灌输的"大鸟”式成长。
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教育手段,一个人内心的渴望,才是指引他走向卓越的方向。弗莱彻看到了安德森的渴望,并且用一种极端的方式释放了这种渴望,这难道不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