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南没有回我昨晚的消息,也没有回我的早安。
这是之南与我分手后的第一个月,他在一晚上突然与我失去了全部的联系。
而分手在我的心里也像是站在乡野小站点等电车时,一辆无关的老式火车经过,轮轴不停震动的“当当当”声,一眨眼间,它就在几米之外了,几片藤叶又飘飘荡荡地沉淀下来,我们好像还是这么平静。之南了当地表示,分手也并不会放过我,她只是突然想撕掉这个标签,享受几天青春时候你来我往的懵懂场景。“围城”的思想在我们这里显得不堪一击,之南是个有门钥匙的人,视城墙如无物,她自由进出,无时无刻不是快乐的。
之南姓胡,原来也是雾镇的人,出生地在本城最广大湖的南边医院里,因此了当地叫胡之南。而我的就更随便了。
门缝里透来三才熟悉的体味,很难描述,像是一种动物的毛味,尤其是在晚上更严重,躺在家里像躺在野林里。他又过来用力地敲门:“雨中,我可先去啰!”
“你去吧!”我本来还在纳闷,今天三才这小子怎么起得比我早,转身翻手机才知道,8点整的新闻推送已经过来了,在无意间,我已经按掉了五六个早起的闹铃。
八点,八小时。我一脚踢开瘫软的薄被,赤脚在衣柜里寻找。八小时是我与之南断开联系的时间,平常她已经告诉我她去上课了,或者和我说她中午想吃的东西。自从她去了晴镇之后,我们谈话基本都是用手机。
上面还残留着上次我与她谈动物园里那只小灰熊的表演上。
“为什么那只灰熊知道这样做会有肉吃呢?”
“饲养员对它好呗,你看那个饲养员,多帅啊。”
她说的每个字都像气泡一般膨胀,它们隔着我内心的思想,可我也怕突然触破了那层薄膜,我便什么也没有了。
“当”地一声,我打开卷帘门的锁,稍用力,那些滚珠就自然地传出滑音。惦记着之南,我也给自己的奶茶店取名“雾之南”。三才在一旁大声询问:“蟹籽——谁的?还有手卷!”
三才的寿司店与我相邻,这一条街对面的或斜对面的店铺换了几家又几家,唯我们像钉子似地插在原地。事实上我们并没有下一站的选择,也没有到生活困窘的地步,于是之时所在这里而已。三才是几年前就在这里干的,其它的店越换越频繁,三才就成了这条街的前辈,别的店有什么纠纷也喜欢过去看看,还建议要设一个“商家街委会” ,是一个实在的大哥。
他说要与我合租的时候正三十,穿廉价衬衫,抽贵烟,穿拖鞋,戴真戒指。不过戒指倒是他自己送给自己的,他有时候也独来独往,自作主张,比如说合租的房子就是他定的,我想问是什么,都被他呛回去:“别多问,租房子自然是我更有一套。”一开始我还记恨着,怕是被他骗了,后来进小区才发现这是个富人区,雕塑喷泉比比皆是,一楼的房间自带小院,我们的房子高十五层,入口两台电梯,五幅上档油画。每家每户铺设中央空调,大落地窗。阳台的位置正好在十字路口的一角,视野直达城南的矮山,近处盛园大街的斑马线与护栏都能看见,一扇小窗户里就装了半城的雾气。
雾镇出名的景色就是雾,专家学者在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在祝福词里提到雾,然后解释这些雾的成因,听说当地的中小学都有这种问题的,这就像是在北京的学生都要学习故宫一样。但雨中并不在意,每一次听见就只会小小地惊叹一声,当成洗了一次清凉的澡。
“严雨中,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晚?”三才只有闲下来才会与自己聊天,这是我正把奶茶粉倒进锡杯里,像制造一个小沙丘:“做梦了吧,好梦就得做足呢。”我歪过头看热水,轻松地答复着,手里不停地抖动。
“忘了是什么梦吧,人总是在起床的第一秒就开始遗忘梦境了。”三才那边刀声渐起,想是有活儿了,我短短地“哈哈”了两声,也加快了手里的动作。左侧边的客人站在阶下,余光里看见,那是一对情侣,男的高,女的矮,卡通服饰。我匆匆地瞟了女生一眼,她把眼眉低垂下来看着我,一副不满的神情。
想必是我多说废话了。我立马收起表情,晃动着锡杯,聆听着里面搅动的水声。全部倒入塑料杯后,再加上一大勺晃动的椰果,带着点甜香。最后放到包装的机器里面一按把手,就成了一杯很庄重的奶茶。其实里边奶茶的泡法与市场上买一包奶茶粉来泡的工程并无差异,但加上包装之后就显得可信多了。经济发展后,大多商品都这样了,其实多少人是为了包装才接受的呢?我把奶茶递过去,碰到她的手指,有点冷的触感,她又在柜台上拿了根吸管,和男生说了几句话之后,两人转过去就走了。
两人还未消失在视野中,女生就已开始向男生对着奶茶指手画脚,在脸上露出难耐的神色,男生面容淡定地摆摆手,女生便一伸手把奶茶扔到了那个很高的绿桶里。我久久地想着他们,也想着我自己奶茶的味道,我也想重做一杯给自己尝尝,却终究没敢。
这奶茶毕竟没有代表我什么,从卖主的角度说,她付了钱我就已经很高兴了。我并不需要让自己的卖品成为自己的骄傲。很久之前,本来店里有空出来的桌子和留言板,现在都一概撤掉了,扩大了柜台,还加高了一层。我一点也不想沾到那些点评,三才说我这人太胆小,我也承认。三才哥说如果男生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胆小的话,一般不会让人有太大的好感。
之南肯定不是第一天知道我胆小。我挨到了接近午饭的时刻,再次打开没有消息通知的手机。这时候,面对着当时精挑细选的漂亮壁纸我竟然没有一点愉悦的感觉,我觉得壁纸就应该用最丑最丑的那种,好让你在没有接收到消息的时候,感到一种巨大的落寞。奇怪的是,之南沾得没有再回一句话给我了。一句“早安”像是午日中多余的灯泡悬挂着。
我不得已地想询问三才。我们在两间店铺的中间开了一道小门,方便三才可以给我特殊照顾。我待在门口,稍作严肃的口吻:“三才,你说要是有个朋友突然不理你了,会是因为什么。”
“男的,还是女的?”三才在擦桌子,急而猛地向我痴笑。
“我想说是男的,可惜偏偏是个女的。”
“没什么可惜的,我又不会多想,更何况那女生不理你就是不想理你嘛,简单明了。”
“可我们挺好的,每天都有聊天,还会写信和寄书,她突然就……”我没说下去,意在让三才回答。
“唔,那就是好朋友呗,对吧?你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动态。”
我飞速地点击之南的头像,查询她的更新情况。
“那倒没有。”
“准是有什么急事,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没错就是这样,你多等等就对了。”三才像是断完大案一般又从容地去擦桌子,使劲扣着光面上的一点灰污。
“是这样……是这样,那她为什么不和我说呢?”
“为什么都要说呢,你应该也有一些急事来不及说或根本谁都不想告诉吧,谁都不想说!这就是挺正常的想法啊,再说现在的姑娘都多半有点神秘,她再找你的时候,你问问就好了。”
“可是……”
“等等嘛,”三才边笑边皱眉,他回答我问题的时候都特别耐心,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有点不耐烦了,也许是我在他上班时间打扰他了吧。三才总是安慰我,让我顺着他的想法去看问题,“我就算猜到了现在也办法把她变出来呢,话说,这星期六我们去雾渊好不好,就是后天,明天大家启信日,后天正好有点小雨,走着清爽。”
“好。”我答得很漫不经心,其实我很不想这样,不该在三才盛情邀请我的时候面无表情,毕竟本市的景观,我在小时候已经走烂了,但长大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因为一般都是一个人,感觉很没有意思。这时候有了三才,刚好可以重游一次雾渊。但他看我还是郁郁寡欢的样子,也不忍心看我,别过头去了。
我也转身回到自己的店里,用与刚才根本不同的语调说:“中午我就休息了,下午得去领一趟钱。”三才在那边声如洪钟:“你还有兼职,哪像我,小店一年年存不下多少。”三才这句话倒是假了,他经常和我联起手来办活动,把寿司和奶茶拼个套餐什么的,但顾客盈门的永远是他的店。我听他说起过曾经一天净赚上上千的光辉日子,三才把这些日子一一注明,当成节来过的,但他连自己的生日都没有过一次。他这一双手,一天做上上千份寿司好像丝毫不费力,活生生的两排小竹席,而我做上个几十杯奶茶就觉得这生活已经无聊至极了,怕今年还是赔的多。不过三才的存款我一次也没见到过,我原以为他这样拼死拼活地赚总会比我先有出头的日子,可他没有,反倒是一天比一天悠闲,和我住在一起就像是和弟弟住在一起一样,真是不知道他把存款花在哪里了。
我一边卷着工作服——一件黑色的围裙。我把灯逐一关闭,三才就递过来一份刚做的豪华版寿司,又加了一个手卷,三才总喜欢为我做寿司,但我对寿司这种东西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就觉得食物填报肚子最重要,但不知怎么地,一拿起寿司就浮现出付清的那张扭曲厌恶的脸,他仿佛是在面对什么生满了烂疮的蛤蟆一样,极其仇视这种带有日本色彩的食物。虽然这种东西的成本有多少,我们做买卖的心里都一清二楚,但三才哥一直在用这种廉价的东西给我及时的照顾。
望着三才,顿然觉得脚也提力了不少。回到家,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默然地换了一套便服,把自己从上到下都打理一遍,想起之前自己这样出门都要给之南拍张照片的样子,现在突然觉得那样好傻。我从抽屉里拿出了昨晚写好的稿子,再打开冰箱切了一片柠檬,泡了不足一杯的茶。坐在方形梨木桌的旁边,舌头抵着还有点寒意的柠檬片,眼睛里都是我自己的笔迹。又一伸手,把三才放在桌上的烟拿了一根去。
写低俗小说的事情,只拿是知道的,她认为我就该写这种文字,还上学的时候她会给我点建议,比如说女生说话的语气、措辞什么的,后来我也无师自通,想必是没有人能够再比我低俗了。所谓“低俗小说”就是我写的那种恋爱不需要契机,一下就切入主题,甜腻腻没羞没臊的那种小说,看完了就觉得很爽,挑拨着每一个男性女性的荷尔蒙的那种边缘文章。我给朋友的杂志公告,每个月都会有一个小版面给我,这还是我朋友的功劳。
我一个人走到了龙斗街的报社大楼,里面除了城市日报还有许多分散的小杂志社。我走楼梯上了二楼,看到“初升”两个大大的字,用极其俊俏的笔法写成,一道玻璃门落在一旁。我在询问台敲了敲桌面,那里的小女生还没有抬起头来,就飞快地问了一句:“什么事啊?”
“我找丁总。”
小女生刚听到这里看了我一下,忽而笑道:“这么熟了还要登记么,快进去吧,他好像挺高兴的。”
我也没想登记来着的。我摸着下巴笑着当做回礼,但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她是认识我的,难不成是杂志社办的一次沙龙?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那个版面的长期占有者。我只好道一声谢,自然地转到了门前。
丁总早已经料到了我的到来,在桌上摞了一叠书。丁总当然不是总经理,他只是审稿和荐稿的,是我的金主,我会半开玩笑地加个“总”字。丁总还刚刚结了婚,自然是很高兴,他的夫人很沉默,看得出来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能让丁总这般浮躁的人收一收。
“最近读了这么多?”我看见书名里有一大堆我没有见过的书,看来他已经把我推荐的书全都看完了,还另买了新的。
“许多是我们联合出版的,前几天请的假多,所以就,嘿嘿嘿……”
“你不是结婚嘛?怎么现在待在家里还猛看书?哈哈。”我真心觉得丁总是个可爱的人。
“你想出本书么?”丁总一摸上衣口袋去找烟,我想起自己刚才从三才那里拿了一支,这时候刚好递过去,我拿来的时候就是想好要给他的,要是这个屋子再来一个人我就没有多的了。还好三才的烟都是赫赫有名的那种,丁总看见那种红彤彤的包装,低声叫唤,不客气地接了过去。
“当然想啊。”
“但你得有个长篇才行啊。”
“早就和你说过了我的《花重楼》写了快一年了。”丁总听到我这么一说“咯咯”地笑起来,似乎写了一年很令人不齿,他摇摇头:“不是我说这本书不好,你自然知道不管你写什么我都会全力帮你,但我劝你别把心思放在长篇上,你的优势就是在那些短篇,你想你一两年写一本,万一赚不了多少,你就得饿死,还不如短篇,每个月甚至两三个星期都能见到钱踏实很多,我这是真理,你体会体会。”我当然体会过,他说这些话足足就说了一年。
我一下子没找到话头,丁总变聪明地说了别的,但这股逃避更让我心慌。
“《岛上书店》的结尾实在是太棒了。”
“幸福的轮回嘛。”
再次回到家,气温又升高了好几度。丁总还不知道之南的事,直说上次婚礼之南很漂亮,都快比新娘还要漂亮了。我对她情深,也庆幸之南还活在他的印象里,还是那个活泼的之南。
直到有通电话问我是否在家,我才想起今天是和之南互相寄书的日子。通常是在启信日的前一天,我们互相寄一本书,我给她寄的很杂,像是谷川俊太郎的诗,梁实秋的散文和乙一的小说,她总能看得兴起。她给我寄的总是大家的书像是萧红、沈从文、郁达夫、阿城的,算是很热爱中国文学了。
这时候我心里有一股紧张感搏击着全身。之南到现在已经是十四个小时与我失联,不知道她会给我寄什么呢?最好当然是一本书,最坏呢,也可能是一封绝交信。不管怎样,有东西来我就已经很欣慰了。
门打开后,一顶绿色帽子在我眼前,一个胖子把鼓鼓的信封递过来。我压抑着内心的激动,稳稳得接过来,忽而觉得全身冰冷,呼吸不能。
“先生别急着拿走,你把寄収的地址写反了,现在改一下吧。”我听到这句话像是有海水猛灌我的口鼻,我眼冒金星:“还有……别……别的么?”
“没了。”
“那我……不需要改了。”
我寄的是一本余秀华的诗,我现在高兴它没有寄出去,我安慰自己道:既然已经有了事不上线,又怎么会给你寄书呢?这是本应该就想到的事,又何必多加期待,对的对的。我开了一瓶啤酒,到的晚上,三才回来才喝了一半,三才只是瞅了瞅我,大声告诉我今天晚上吃铁板肉。
“刺啦——”一声,我筷子上的肉蒸干了水分,瘪了贴在乌黑的铁板上,瞬间黄色的小油泡四溢,嫩香直窜入鼻中。
我感觉生活中有些东西也要像这样蒸发了。
当天夜里8点,之南更新了与另一位姑娘在河边散步的动态,口气等一切和常时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她还是没有给我发任何东西。我不敢把这个发现告诉三才。
星期五是启信日,就是全城人拆信的日子,给他寄信的人可能是好久之前也可能是就在刚刚,总之会有一封信交在你的手上,就算没有任何人给你写信,市长也许会偷偷地写一封信给你,但这种几率很小。每年只有这一次。
我知道之南会写信给我,所以我大早就到了邮局排队。
“严——雨——中,对对,就是您想的那个雨中。”我失声地喊着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