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四,三岁半的西西还是像往常一样哭闹,不愿意上幼儿园。至于为什么不愿意上幼儿园父母没有深究,孩子也表达不清楚。只是用哭来反抗,可是这样的反抗对他的爸爸妈妈是无效的。
七点二十左右,校车到了西西家门口,只见西西的爸爸抱着哭闹的西西朝校车走去。到了车门口,西西用脚蹬着车门不愿意上车,爸爸在车下推,潇潇老师在车上拉,终于西西被他们弄上了车。
西西一直哭,十八岁的潇潇老师无动于衷,可能是年龄小,对于孩子没有一位老师该有的博爱与宽容。潇潇老师把西西抱到了前座,可是司机不愿意了,说这个孩子总是哭闹,太吵,让老师把孩子抱到了最后一排。
司机接着开车,潇潇老师站在车门口等着接下一位学生。校车的总载客量是十九人,接了有十五人时校车回到学校。孩子一个挨一个下车,潇潇接着和司机准备接下一车学生。这时西西哭累了,睡在了最后一排座位上,潇潇没发现,司机也没发现。
又拉了一车学生回到幼儿园,潇潇站在校车门口,帮助孩子下车。直到最后一人下车,她伸头看了看车内无人了,扭头回到了教室。潇潇已经把西西忘得一干二净了。
司机看老师走了,就把校车停在幼儿园院里,下车走了。司机也没发现那个爱哭的小男孩还在车里。
到了中午十一点,一位老师上厕所没拿手纸,想起校车内有,就朝校车走去。打开了校车门那一刹那,她愣住了。西西满脸通红,口吐白沫,就那样静静地躺在地上。他再也不哭了。
这位老师立马报告了园长,园长上车摸了孩子的呼吸已经没了。园长直接晕了过去,园长妹妹为西西做了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你们可以想到结果。
虽然园长带着孩子一路闯红灯奔向医院,依然没有挽回西西的生命。
这个事情对我打击特别大,因为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我能想象到西西父母的悲痛,我能理解失去孩子的绝望。
近期,孩子闷死车里的新闻不断。我自己做了个实验,中午十一点,把自己关在车里。两分钟后我开始觉得不舒服,浑身大颗大颗的汗,吸进去的气都是热的,呼吸道有被烧伤的感觉。很快我就觉得呼吸困难,实验无法进行下去。
你们能想象一个孩子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那种无助,那种绝望吗?哭喊都没有用,只会加速死亡。可是对于一个三岁半的孩子,他还能怎么做?一个人在校车里,哭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就这样慢慢停止呼吸。孩子多希望能有人为他打开那扇门,可是他被人遗忘了。
我们来梳理一下案子中这几个人。
司机只负责开车,从开始创办这家幼儿园开始做司机一直到现在。每天都是像个机器一样,没有感情。对于孩子的哭闹,他为了眼不见心不烦,直接让老师把孩子抱到最后一排。接完学生,是不是应该检查一下车里还有学生没有?这样应付工作的态度迟早会出事,就算没有今天西西的离去也会有其他孩子的意外。
潇潇老师,说是老师,她其实只上过半年幼师,没有完成学业,也没有幼师资格证。她说当初来幼儿园应聘是经一个朋友介绍,她曾表明自己没有资格证。但是园长说一个班两个老师,主教需要资格证,副教不需要。
作为今天接送孩子的老师,是不是应该检查一下车内是否有遗漏的孩子?并且是两次检查的机会,她一次都没有用。为什么不检查呢?她的答复说是,因为园长没有教她。
上车点名下车点名园长没有教她;把学生带到班级后点名,园长没有教她;如何处理车上孩子的哭闹,园长没有教她。
是的,这些是园长该做的培训,是园长的问题。但是你作为幼儿园的老师,你本身没有幼师资格证就来教学生,我不知道你能教会孩子什么。但你至少要保证孩子的安全,要在你的范围内保证他活着好吗?你虽然没有生过孩子,但是他是一条生命啊,你有没有同理心?
作为一个老师,你该有的品德在哪里?无视孩子,没有责任心,推脱责任,你接下来还准备做什么?我只想说还好你进去了,不然真的不知道还要发生什么。
园长,作为幼儿园的总负责人,入职前培训做了吗?是否定期考核呢?我认为幼儿园首先要做的就是安全,其次再说教育。先要活着才能接受教育不是吗?命都没有还谈什么教育。不过这个幼儿园的教育也让人堪忧,招这样的老师,你真的是赤裸裸地赚钱。
其实在整个事件中,要是每个人有那么一点责任心,就不会出现今天的悲剧。司机接完孩子检查一下车内;老师做到上车点名,下车点名,到教室点名;园长做到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这三人目前已被刑拘,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
真的不希望再看到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