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姓徐,个头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不胖不瘦,不肥不腻,敦敦实实,所以我平日里喊他:小徐。
像小王、小赵、小孙、小李这样的称呼,可能是因为年轻,可能是因为资历低辈分浅,喊他小徐主要是因为他可爱。
但是婚前的可爱很容易在婚后变成可恶。如今,结婚不到两年,我们两个差不多都已经厌倦对方了。
恋爱时大家都很温柔,都在拼命展现自己的好,有多善良,有多体贴,善解人意,进退有度。因为谈恋爱不用24小时朝夕相处,少点安全感才能热切的渴望天长地久万古长青,才在一起并肩走路时自然而然的的牵起手,若隐若现的距离恰到好处。
但走进婚姻就完全不一样了。住在一起,吃在一起,睡在一起,对方完全变成另一个自己。我可以穿你的衣服,你可以穿我的拖鞋。不需要像吃草莓蛋糕一样小心翼翼,因为今天在一起,明天在一起,明天的明天还会在一起,不管乐不乐意。
于是再也不会认真看对方一眼,理了什么发型,穿了哪件衣服,蹬了哪双鞋子,对不起,没看见,也懒得看。
再也没看到过含情脉脉的眼神,他不知道你哪天有期待,你也不清楚他什么时候会情窦初开。也不会牵手,你可有见过正常人走路左手牵自己的右手?接吻这样的事,出现的频率就像流星划过天际。
小徐算不算我的最爱?算是吧,也没爱过别人,嫁给了初恋有时候会觉得有点亏。漫长的一生才开始,却一不小心早早的嫁了人。并未深想过嫁的到底是什么人,年轻气盛,一切全凭运气。
当我又看了一眼杂乱无章的阳台,并且在角落发现一个领回来超过半年还未拆封的肮脏不堪快递袋时,我对小徐不喜欢扔东西的毛病已经恨之入骨了,我更恨自己竟然纵容了他那么久。
当我一怒之下不分三七二十一把阳台上的所有落上灰尘的东西都扔到了楼下,小徐急切的跑过来问有没有留下一些重要的说明书和发票,我狠狠的摇摇头,像一头耕地耕到发怒的老黄牛。
他立刻跑出去找,试图力挽狂澜,但是都已经被蹲守在垃圾箱附近的拾荒者先下手为强了。
回来后小徐皱着眉头,一言不发,那阵势是真生气了。我没敢再多说一句,因为我清清楚楚感觉到只需要一句话他就会原地炸毛,不管那是什么话。
令我无法忍受的还有他格外旺盛的购买欲。我家的日常活动就是取快递拆快递。有时候是一个听诊器,有时候是一个放大镜,有时候是一个螺丝刀,有时候是很多包装袋。
商场超市搞活动大促销的现场总能看到他钻进钻出的身影。电商狂欢节的时候,他总会焦灼的选了又选,生怕抢到的优惠券用不完。
他就像一只勤奋的老鼠,兢兢业业的把搜集来的所有猎物都往家里拉,全然不顾家里狭窄的空间和濒临崩溃的我。
当然,他也不止一次了明确表达了对我的愤怒,用他的话说:你就应该去深山老林里当个尼姑,敲敲木鱼,六根清净,清心寡欲,孤独终老。那样就没有人打扰你看书、背单词、写文章、喝咖啡了。
我闻之大喜,赶紧上前握住他的双手:老公,你懂我。
他立刻缩回去:都当尼姑了,还要什么老公,哼!
再者,他总是抱怨我懒。可我只是无法像他一样在大早上睁开眼就蹭的坐起来像狗一样机警。孩子哭了,我也不会立刻动身,我只想翻个身再眯一会,实在不行就抬头看一眼,必须要再躺一下的,等着全身各个器官一点点启动。
醒了就立刻起床劳动真的泯灭人性,我不能忍。
当小徐大早上一遍遍催我干这干那,一双眼睛时刻监督着,就像考场上无处不在的监考老师,生怕我又神游天外,我就想声嘶力竭的怒喝一声:滚!
仔细想想,完美丈夫是不存在的,完美妻子也都只存在意念里。
所以,如果你刚好没能和最爱的人结婚,那我要由衷的说声恭喜。最爱的人才不应该在鸡毛蒜皮的柴米油盐里指着鼻子你吼我骂、互相残杀呢。
最爱的人应该放在梦里,用来独自回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小雨淅沥的时候,在手托腮发呆的时候,在看完电影陷入沉思的时候,在看漫画的时候,回忆填满瞳孔,让大脑出个小差。
回忆有种特殊的魔力,能让一切蒙上朦胧的诗意,当最爱的人从记忆深处缓缓走来,那一定带着天使般的光环,微笑,发丝,衣角,一切都自带背景音乐,刚好好。
他永远青春,永远健壮,永远美好,说的话不多,也挑不出什么刺,每一句话都像一句诗,镌刻在你内心最浪漫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