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ask
献给许许多多的忌日。
一
以前我总是不喜欢带伞,因为他们都说不带伞的男生潇洒,在雨中奔跑的时候能够留下全城市最酷的背影。
为了很酷,我便不带伞,一直在雨中跑啊跑。我跑的时候脑袋总会放很空,机械似的躲避迎面而来的人群,就算是踩到小水池我也不在乎,回到寝室换一身衣服便是了。
有时候我会想,万一他们觉得裸奔的人很酷呢?如果我要很酷,岂不是也得裸奔?但万幸的是,他们从没这么想过。
后来我不跑了,我觉得那也不酷了。我总是会随身携带一把伞,每到下雨的时候,我还会有点恨这雨天。
我总是想,要是没有那场雨就好了........
二
很久以前,那是重庆的一个雨天,我在路上走路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
路人没伞的纷纷躲进两侧,有伞的便撑开伞快步向前或向后走去。那天我依照惯例没带伞,但我却没有依照惯例似的开始奔跑。
我没由得突然开始可怜起雨来:人们跑进街道两侧是为了躲雨,打伞是为了躲雨,我奔跑也是为了躲雨,我们好似从出生到老死都在躲雨,躲了一辈子的雨,雨岂不是会很难过?
为了不让雨难过,我便没有跑,也没有打伞,就任凭雨水拍打在我的脸上,我就这么慢慢的往前走啊走,一直到我碰到一个撑着小伞的女生。
那个女生是我一早便注意到了的,她就在我左前方不远,她不偏不倚的正好比我慢上一点儿,而也就是这一点儿,让我能够慢慢的追上她。
真是个怪人,我想。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要么快、要么慢,反正一定会与身后的那个人拉开距离,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但好像又不需要什么理由,只要这么做就对了,哪里偏偏会慢上那么一丝?
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了一句:“喂,要不要撑伞?”
我这才发现我已经走到了她旁边。
我问了一句:“躲了一辈子的雨,雨会不会很难过?”
她好像没想到我会这么回答,雨伞下面的声音沉默了一小会儿,接着便对我说:“可是有谁生来便是被雨淋的?”
我想了想,发现确实没有,于是便走进了她的伞。
她的个子不是很高,比我矮上一个头的样子,因此在她撑的伞里面我不得不弯着腰。
我想着应该要说点什么,可是也不知道怎么说。如果就这么沉默下去,我可能要盯着她清秀的面庞走上一路。
就在这时候,她抿了抿朱唇,清了下嗓子才问我:“你怎么走在雨里的?”
“我前面就回答过了。”
“要是生病了怎么办?”
“为什么这么问?”
“一般人都会这么想吧,躲雨。”
“或许吧。”我挠了挠头,“可是今天我不想躲它了。”
“当真?”
“当真。”
“那你可真怪。”
“你也很怪。”
“怎么说?”
“很少有人会在雨天让陌生人进来躲雨吧,一般人。”我捏了捏伞边,“还是这么小的伞。”
“我今天忽然就想让人躲雨了。”
“有什么烦心事?”
“想听?”
“想听。”
“那走吧。”
“去哪?”
“咖啡馆。”
三
我们到了附近的一个咖啡馆,不过这不是一个纯粹的咖啡馆,顶多算是一个前室,因为你可以直接从这个咖啡馆走进西西弗斯书店。
点咖啡的时候,服务员对给我拿了一块干毛巾,让我擦了擦被雨水打湿的白袖。
咖啡馆里的人不多,大部分人都在看书,也有小部分人在小声的聊天。外面依旧下着大雨,万达两边的高楼都被融化在了雨里。来的时候,我身上的衬衫被淋湿了一只袖子。不过好在我穿的是一双马丁靴,脚除了有点凉以外,倒也感受不到湿气。
她拽着我找了一个靠近墙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点的是卡布奇诺,一种我绝对不会把它喝完的咖啡。我舔了舔它的杯沿,让涩味稍微进入我的身体,帮我驱散身上的冷意。
我等着她开口。
大概十几分钟以后,她开口了:“你想听点什么?”
我舔了舔嘴唇,试探着问道:“你的心事?”
她摘下眼镜,眼睛里藏着些许倦意,她抿了抿嘴,“怎么说呢......”
“嗯哼?”我等着下文。
“不想说了。”
“那好吧。”我喝了几口卡布奇诺。
“不觉得意外?”
“有点。”
“你觉得应该是怎么样的?”
“我觉你接下来应该给我讲一个凄凉婉转的故事,最好再加上一点快乐的时光,这样就更能显现出你的不幸。这样才配这个雨天。”
“这样啊。”她顿时来了兴趣,“那你知道我是怎么看你的么。”
“说说。”
“我觉得你是一个失恋了的男子,因为悲伤所以才走在雨中。不过还好雨不大,这样说来你还是比较幸运的。”她又补充了一句,“这种感觉,怕是不太好受。”
“多经历几次就好了。”
“哈?”她睁大了眼睛,“你谈过这么多次恋爱?”
“没有。”我摊了摊手,“白纸一张。”
“那为何.....”
“不说这个了。”我打断了她的话,我怕真正的原因说出来会被她当做傻逼。“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嗯,叫我不听就好了。”
“不听?居然有这种名字。你姓不吗?”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无名无姓,就叫不听。”
“好吧,无名氏小姐。”我耸了耸肩,“我叫不语。”
“当真?”
“当真。”
“好吧,这下又多了一位无名氏先生。”
四
不听小姐人如其名,甚是奇怪。
元旦的那天她给我发了一条微信:“元旦到我家来玩玩吧。”
“不怕我吃了你?”
“不怕,如果你有胃口的话可以把我闺蜜的男友一起吃了。”
男友?算了,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还是不想去了,我元旦那天得画图。”
“喂喂喂,我都这么邀请你了,你这样是不是有点不给我面子。”
“可是不听小姐,我要是挂科了,你给我过吗。”
沉默了很久后,我瞥到手机上又显示过来一条消息:
“QAQ,你就真的忍心拒绝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吗。”
好吧,我停下了手中的铅笔。
那就赴一趟约好了。
五
她家在解放碑附近,具体怎么描述我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她来接我,我估计我可能刚下车就迷路。
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
“我说你,你平时应该不怎么出去吧?”
“重庆大大小小的地方还是去过。”
“去过哪些地方?”
“公园吧,或者一些拍照好看的地方。”
“你会摄影?”
“初学而已。”
“那也挺好的。”她突然转过头来,“帮我拍拍你看怎么样?”
“你?”我观察了一下,“你适合拍那些旧的地方。”
“为什么?”
“脸长得太好了,在那种照片里面你才是焦点。”
“那你呢?”
“我?我一般都给别人拍,但是想来也应该不适合吧。”
“为什么不给自己拍?”
“别人又没我拍得好。”
“可是也可以拍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没有人拍我。”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因为我总是在拍别人吧。”
她皱了皱眉头:“可是这样不好。”
“其实没什么不好的。”我轻笑了一声,“随着我摄影技术的长进,我会接触到更多有趣的女孩,有时候我拍拍她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不听迟疑了一下:“那她们,会喜欢你吗?”
我笑了笑:“一张照片而已,谈不上喜欢不喜欢。”顿了一下,我又接着说道:“我知道你想说的是什么,你想问我曾经会不会有一段童话般的爱情。我可以告诉你不会,虽然在童话中公主总是和骑士一块儿出现,可是最后娶公主的却都是王子。你看其实童话里面都已经告诉你了,公主只会和王子在一起,骑士除了当炮灰以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价值,而我就是那个炮灰。”
说完这句话后,我们之间沉默了很久,就在我们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不听叹了一口气:“是呀。”,她说。
六
到了她家,不听显得很随性,她把高跟鞋甩在一边,眼睛忽闪了一下对我说:“冰箱里有咖啡,坐在那里喝可好?”
我于是从冰箱里拿出了罐装啤酒,坐在桌前喝了起来。啤酒凉得可真够彻底,我怀疑是否已经存了半年。
“吃点什么?”
“不了。”我说,“等你的闺蜜和她的男友一起来再吃吧。”
“还是吃点什么吧。”她走向了厨房,“我都有点饿了。”
“你会做饭?”
“当然。”她得意的笑了笑,“做得还不错。”
我一面喝着啤酒,一面望着全神贯注做饭的不听的背影,想着自己是否有什么可以帮上忙。
我起身,走到厨房问道:“帮你切切菜?”
“你会切?”
“不大会,可以学。”
“那你去削削土豆。”她把土豆和刨子给我,“这个最简单了。”
我蹲在旁边刨土豆的同时,她在一旁快捷而灵巧的挪动着身子,同时操作着四五样菜,眼看在这边品尝着菜的味道,转眼又在菜板上切着什么东西,又从冰箱里取出什么东西盛上,一回手又把用过的锅涮好。
从后边望去,她就像一个架子鼓选手,每一个动作都敏捷而准确,每一个动作都配合得恰到好处。我出神的望着。
“喂,土豆丝。”
“再等等。”
她又转身忙了起来。
从她身后看去,她的腰格外的窈窕,就好像是一颗樱桃,给人咬去了两口,我竟有点嘴馋。因此,同一般女孩她穿窄牛仔裤时的样子相比,她给人的印象要可口得多。从窗口射进的明晃晃的阳光,为她身段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恍惚而隐约的光膜。
“刨完了。”
七
做完饭后,不听从楼下拿来了几束水仙花,把它插在了桌上那个细细高高的玻璃杯中。
“我最喜欢的就是水仙。”不听说,“只要和水仙有关的东西我都喜欢,这种喜欢你知道吧?”
“爱屋及乌,这个了解。”我回道。
她把菜盛出来,放在桌上对我说:“怎么样?尝几口?”
我吃了几口,佩服的说道:“好吃极了!”
“喏,不语兄,老实说,你没想到我做菜有两手吧?从外表看?”
“嗯——”我老实承认。
“男生不会都觉得女生会做菜么?”
“至少觉得好看的不会。”
“这么以貌取人?”
“倒也不是,我和一些外表6分的女生可也是很好的朋友。”
“那我是几分?”
“8分吧。”
“你一般打几分?”
“6分以上。”
“可有更低?”
“没有了,说6分可以让别人不失面子,也没让我说的太和现实脱节。”
“哈哈,那你觉得怎么样才能是满分?”
“满分不好说,如果真的是满分,那就是不管怎么样我都想和她在一起,那个时候什么都无所谓了,长得好不好看也无所谓了。村上春树曾写过一篇《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说得就是这样的情况。”
“可很多人还是以貌取人吧。”
“当然,人之常情。”
“你不觉得这样子不好么?”
我打量了几眼她的外貌。她或许是我接触过的最好看的女生,肌肤白嫩微微透出点红光,脸上无瑕,倒是青山黛眉下的眸子里含了几缕秋波。鼻子出脱得挺翘,朱唇两侧还能隐隐看到两个酒窝。
收回目光,我轻声说:“对我来说可能不好。对你岂不是挺好的?”
“可是很多人,他们最关心的是外貌,对她身上的其他优点却不怎么在意,就好像在对一朵花说,你只要负责漂亮就够了,其他的并不在你的职责范围之内。”
“可这个世界天生便是如此,对外貌好看的人也会足够宽容,你们就像是那种赢在了起跑线上的人,能比我们这种人少受很多苦。”
“可是,这并不好。”
“有什么不好?”
“嗯——我说不出来,可是就是不好。”
我叹了口气,正了正神色,“你知道我让别人喜欢我有多难么?”
“有多难?”
“很难。”我喝了口酒,接着说道:“以前从来没人找我玩。因为我长得丑,又什么都不会,如果我长得帅一点倒是能够收到很多女孩子的邀请。”
“不过很遗憾没有。”我耸了耸肩,“其实在没有人和我玩的日子里,我还是很孤独的,但是我这个人最怕孤独。于是我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书名我到现在还记得,叫《挪威的森林》。其实我到现在都很感谢村上春树,如果不是他的那些故事填补了我那段时间的空虚,我可能现在一点儿也不有趣。”
“除了看书以外,我又学了学画画和摄影。画画是用来消磨时间的,一副好画需要的时间很多很多。摄影是用来留住时间的,它就像一把因果律武器,能够把过去的时间呈现在我们面前。可是这两项技能的磨练也还是很孤独。”
我一口把啤酒喝完:“那时候摄影我根本就找不到模特,也不知道怎么拍。于是我就跑到街上去瞎拍,我拍了很多不好看的照片,也拍了很多很棒的照片。当我拍出很棒的照片时候我会兴奋的跳脚,在别人看来就是大街上有一个人突然疯了在跳舞。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这件事太开心了,我没法和别人分享,于是就只能憋着。憋多了,压力自然就大了,于是就以跳脚的形式释放了出来。”
我摇了摇空空的啤酒罐:“别人以为我疯了,但只有我知道那是孤独。”
接着我把啤酒罐往垃圾篓一扔,它准确的正中红心,我满意得说道:“可长得好的人却从来不用有以上的烦恼,他们只要往那里一站,就会有许多前赴后继的说:‘我喜欢你’。”
“可......”
“我知道你想说:‘最后留住人的还是内在。’,可问题是外在不好的人,很少有人会去关心他的内在。有了外在,才有内在。”
她沉默了很久,才慢慢得说道:“我没想到你平时这么辛苦。”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所做的这些也并不全是为了让人喜欢。有些事我只是喜欢做罢了,但是做到让别人喜欢,这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
我把啤酒喝光,望着窗外的夕阳说道:“话说你的朋友为什么还没来。”
“她们不会来了。”她定定得望着我。
“哈?”
未完待续
音乐:Eutopia
纯音乐,建议完整的听完。
2017.8.9
知乎:凌紫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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