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平凡的送茧工的一生,体现了一个小人物的伟大与卑微。读余华的作品总能给人一种悲伤感,通过精巧的文字透露着人性的可爱与可悲。
读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许三观带一乐去吃面条。因为是灾荒年,许三观靠卖血挣来了一些钱,准备带全家人去吃饭,但想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便留他一人在家吃红薯。但后来一乐心生委屈并离家出走。许三观找了一天,并找到了一乐。一乐爬到了许三观的背上,许三观背着他往东走去,先是走过了自己的家门口,然后走进了一条巷子,走完了巷子,就走到了大街上,也就是走在那天穿过小河的河流旁。许三观嘴里不停地骂着一乐:“你这小崽子,小王八蛋,小混蛋,我总有一天要被你活活气死。你他妈说走就走,见了人就说,全城人都以为我欺负你了,都以为我这个后爹天天揍你,天天骂你。我养了你十一年,到头来我是个后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一分钱没出,反倒是你亲爹。谁倒霉也不如我倒霉,下辈子我死也不做你爹了,一辈子你做我的后爹吧。你等着吧,到了下辈子,我要把你折腾的死去活来……”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的问许三观:“你是不是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柔的说道:“是的。”
通过这段简短的文字,反应出了一个小人物内心的变化,反应出了许三观内心的挣扎,那种愤怒,不甘和无奈,但同时也体现出了那种跨血缘的爱,许三观的刀子嘴豆腐心,以及他的温柔,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本书的作者余华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但我看到更多的是书中的爱。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不会为许玉兰的米饭下藏红烧肉。不是因为爱,许三观不会卖血后陪二乐队长喝那么多酒,不会一路为一乐治病卖血。不是因为爱,二乐也不会在风雪交加的夜晚把一乐送回家,自己也染上病。这一切文字的背后都隐藏着作者赋予他们的爱,在这种爱的包围下,生活不再显得那般艰辛。
艺术源自生活,小说中描写的爱再生活中更是处处可见。记得一次和女友吃饭,点了几个菜,其中有一个烤肉,我们两个都甚是喜爱,因为是两个吃货,自然都喜欢吃好吃的,尤其是肉。凭着记忆回想,盘子上还有三块了,我这么爱吃,当然想吃,但是看着对面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好像更喜欢,我继续吃别的菜,她也没有注意,然后看着她一片一片的都吃了进入,内心觉得,小丫头甚是可爱,这大概是一个吃货对另一个吃货的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