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思城和林小沐也算是青梅竹马。
打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两家人挨得近,推开窗就望见林小沐的妈妈在那里伸直了雪白的胳膊支棱起瘦削的身子晾衣服。都是一式净色的连衣裙,用一个藤框子装着,一件一件铺平了挂在竹竿子上,再用彩色的塑料夹子仔仔细细固定好。缜密的主妇,做什么都是得宜而美观的。
一阵风吹过来,一连串缀着蕾丝花边的小裙子窸窸窣窣地迎着风摇曳了起来,像是一场即兴的舞蹈,煞是好看。伍思城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林小沐细细软软的腰肢,她会跳舞么。还是只消站在起风的空旷原野里,迎着日头娉娉婷婷地向他走来,就已经足够美好温馨旖旎了。他的眼睛含着笑意,满怀柔情。
阳光毫无保留地倾泻在夏日傍晚的最后两个金黄色的时辰。空气里都是洗衣粉被日光烘烤过后浸润在柴米馨香中的味道 ,那是林小沐的气味。干净明朗得如同夏日午后偶然拂过面颊的一阵栀子花香,又夹杂着头发丝里让人倍感亲切的汗液混合着皮脂的气味。她是家一般的存在。有点像妹妹,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男生对邻家顾盼生姿的漂亮女生死心塌地的爱慕与欣赏。
所幸的是,林小沐也喜欢他。她与他一起上学。伍思城日日骑了自行车买好豆浆油条在小沐家门口等她下楼。小沐起得晚,洗头洗脸换衣服,总要空耗掉二三十分钟才出得了家门。思城脾气一向好,一等就是好几年。整个高中到大学的早自习时间,都是在和林小沐吃着早餐嘻哈打笑的亲昵光阴里挥霍掉的。
有时放学放的早,伍思城就带着林小沐去逛小吃一条街。他给她买钵仔糕,左手一个话梅味的,右手一个红豆味的。林小沐嚷嚷着要吃粉红色的草莓棉花糖,伍思城就买来一缕一缕地撕下来往她嘴巴里送。林小沐被宠得像个三岁的小孩子,只要伍思城在,她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把他当爸爸,当哥哥。爱,也依赖。
林小沐的爱情,就在这样肆意妄为的宠溺时光中枝繁叶茂地生长了起来。她像一株迎风飘摇的小草,伍思城则是她身边那棵伟岸的大树,什么样的风吹雨打都难不倒她。因为她不需要去扛去担。她只是一株美丽的小草。宁静而安详,温柔而纯净,芬芳得胜过任何一株艳丽多姿的花朵。大树说,我会给你需要的一切。只要你在,日日夜夜都在我伸手就能够得着的地方。以不变,应万变。
成年后的伍思城每每回忆起17岁的少年时光,都不胜唏嘘感慨万千。那当真是他人生中最美好无忧的日子了。他要把它珍藏起来,写进诗里,带进墓穴里,刻在碑文上。烙进滚烫的红心,将灵魂馈赠给旧日的时光,永恒地停留在与林小沐两小无猜的那些个守候繁星的夜晚。再无生离和死别。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