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夏子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最怕自己变得无趣。
恨不得日夜翻书三百章,什么野史趣史风流史都看上一遍,什么甜话浑话俏皮话都为你学上一遭,日日废寝忘食恨不得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殚精竭虑恨不能把自己剖开给你看。
浑身上下都抖擞着几句话“我超有趣的”“我可有意思了”“你看看我吧”。
我愿意相信他们说的,“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因为知道那微薄的可能性,所以只能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或许当我变得足够有趣了,你就会愿意看看我,看看我这满腹的经纶,看看我这幽默的大脑,看看我这灵巧的双手,它甚至可以把天上的星星都摘给你。
你说你不要星星吗?那么你要什么呢?会不会你要的是我的心,那么我也可以掏出来给你得。你说掏出心来我会死对吗?没事的,只要我的心在你手上,只要你愿意不捏碎它,不踩扁它,我无所谓的。不不不,你这么做也可以的,只要你要它,怎么对待它都可以,只要,你愿意收下它。
梦里梦到的人,醒来就要去见他。
你知道吗,这对我而言多么的困难呀,因为即使是中午十分钟的短短的小憩,我也会梦到你,醒来的时候,会加倍想你,想起你的手拂过杨柳枝的温柔,想起你享受春风时自足的微笑,想起你坐在窗台看远方的惆怅,想起你翻动书页时的小心翼翼,想起你,我就好想你。
我多么想不顾一切地去找你,可是,我找了好多地方,我都找不到你。是你在躲着我吗?或许你是在和我玩捉迷藏吗?那么你要多等一等,我一定会找到你的,你要相信我,因为我开始有点不相信自己。
恋恋不忘必有回响?
我觉得那些文人又在骗我了,他们总是说着这样的话,过着那样的人生。我曾经是相信他们的,我以为我每天想着你,念着你,对你好,你就会回应我的爱情,可是没有。你只是稍稍欠身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后来我才发现,他们自己也没能得到想要的效果,他们说的那些话,不过是宽慰自己的灵魂,那个受伤的却又忍不住一次次拾起苦痛的灵魂。
好巧,我成了他们的同类人,即使发现他们说的话是假的,我愿意做那群傻子中的一个,做一只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飞蛾。
大概这一切都源于那段《牡丹亭》吧。
“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
如果我们只能做背道而驰的陌生人,那么我也愿意,用数千年的等待换来和你的一次擦肩。
这是一种偏执嘛?大概是吧,爱不就是这样吗?没有爱一个人到癫狂的,那都不算爱吧。
不在意结局,不在意你是否爱我。
我如果爱你,就用我整个心去爱你。
用我缓慢而笨拙的方式爱你。几乎不说话,只是只言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