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丁先生分手,在四月的某一天。
大概五年前,从一本杂志上看来的,若是喜欢一个人,过了四个月还是最初的喜欢感觉的话,那就是真的喜欢。
当时,恰巧心里有个喜欢的男生,想着若是四个月后还喜欢他,就向他告白。结果在三个月的时候,他问我女生一般喜欢什么样的裙子,他要追他的初中小伙伴。心像玻璃一样碎了一地的渣子。
那时候,大概在清明节前后,正好是个春雨略冷的四月。
丁先生就在这个时候不小心闯进了我的世界。
亦或是我闯进了丁先生的世界。
从加上丁先生好友的第一天,到确认恋爱关系,不过两个月的时间。这种事情说来别人是不相信的,那天从早上睁开眼睛开始,就一直与丁先生聊天,边吃饭发消息,上课间隙发消息,上厕所发消息,走在路上发消息,自习发呆发消息,当然,这不过是个前提而已。一起共事的同学突然要电话号码打电话过来,说他的舍友,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生喜欢我。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真是惊喜又惊吓,喜得是原来我的确是个挺有魅力的人,吓得是居然真的存在看一眼就告白的人。
口无遮拦的我,将这件事情当个笑料告诉了丁先生。恰巧同校的高中同学打电话过来讲事情,丁先生就火急火燎的当晚就表白了。
四个月,跟我没什么关系呢。
不,其实也有关系的。到现在,已经单身四个多月了。倔强的狮子座宁愿错过也不低头。可是,前两天去相亲,脑子里却全都是丁先生的影子。吃饭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
像我这样的人,一定要慢慢来。说不定,等到明年四月,一切就都迎风而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