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娜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会让你终生难忘,一种是你爱过的人,还有一种是欠你钱的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拿走了本应属于你的东西。
有人会说,爱情多美好啊,金钱怎么可以与爱情相提并论?!
是,爱情确实挺美好,可是没有回应的爱情却并非如此,虽然一想起心爱的人,你的眼里和心里便会泛起一丝甜蜜,但你却等不到一个温暖的拥抱,终将“为伊消得人憔悴”。
谈钱虽然会让人感觉有一些铜臭味,但谁的生活能离开钱?
欠你钱的人,不管你当初愿意不愿意,他都已经欠下了债,自那以后,任凭你望穿秋水,你们也许“从此山水不相逢”。
你把感情交给心爱的人,并不是一无所求,你也希望收获到一点点爱,哪怕一个眼神片刻的停留;
你把钱借给别人,并不是无所期盼,你也希望收回一点是一点,哪怕只言片语的提及。
然而,你爱的人,依然无视你的存在;
欠你钱的人,仍然是只字不提。
不同的是,你爱的那个人,当Ta沉默以对时,你会安慰自己,我爱Ta,与Ta无关!
欠你钱的那个人,当Ta销声匿迹的时候,你会想,躲哪去了,怎么还不还钱?
我们经常在一些港片中听到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是啊,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人生在世,爱你的人你却不爱,无形之中让你背负了无法偿还的债;你爱的人却不爱你,你也让Ta背负了感情的债。
邓丽君在她的歌中唱道:你说过两天来看我,一等就是一年多,365个日子不好过,你心里根本没有我,把我的爱情还给我!
其实,不爱你的人怎么可能把爱情还给你,任凭你在每一个无尽的黑夜中辗转反侧,黯然销魂,独自舔伤,你在心里问一千遍一万遍也换不到Ta的一句回应……
有些人张口跟你借钱的时候,满脸堆笑,承诺明天后天过两天还给你,你不忍拒绝,心一软便答应了。过后,那人便在你的生命中消失了,也许在你的有生之年还能再次见到Ta,但Ta似乎已经浑然忘了那一茬,你甚至开始怀疑人生,怀疑Ta人究竟有没有欠过你的钱?
当然,答案是肯定的,欠了就欠了,那是无法抹掉的现实,哪怕他后来还了,也掩盖不了欠过钱的事实。
所以,若不想被人惦记,最好不相欠,不欠人的情,不欠人的钱。
还有些人只记得别人欠了自己的,却选择忘记自己曾欠了别人的,以为只要自己不提,别人就会渐渐淡忘,这不是“掩耳盗铃”吗?
你以为,爱过的人,不再提起,就能完全忘掉吗?
也许能淡忘,但总会留下一些回忆!
你以为,欠人家的钱,不再提起,就能完全忘记吗?
也许能淡忘,但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在无数个午夜梦回的夜里,你爱的人和欠你钱的人交替出现在你的脑海中,在你的生命中此起彼伏,此消彼长,挥之不去……
那谁,我不问,你不还,还真以为我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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