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读过席慕容《孤独的树》,开篇就是在我二十岁那年的夏天,我看见一棵美丽的树。那时候不懂得,她们那么喜欢一棵树,却不愿意走下河谷,到树下看看。好像害怕一走近就会窥见树的斑驳。所有值得珍惜的美丽,都需要保持一种距离,文章里是这么陈述的。
我至今,还是不能理解,不如说是不想理解,那种所谓的和树的美丽距离。
现今,我也是二十有余,我喜欢树,包括树的斑驳。
就从我的眼底讲起吧,关于那些树之于我。现在是一个春日的下午,我正在一间水泥地面,转身就是四面白瓦,角落里堆满杂物的小工作间。眼前是简陋的桌面,我正坐在一台办公电脑前码着这篇文字,其他存在好像就仅有一瓶打开着散发着热气的白开水。
所幸,我坐着的位置,正对着一面四格窗户,一天工作的情调仿佛就是看着天色变换。写到这里,恰好一阵风过去,窗户外的叶子被吹得更油绿绿。透过这个四格窗户,好像把春天镶嵌在了办公室墙上,而树木,就是墙上的画。你瞧这画上,树杈正高高的伸进蓝色云朵儿,枝桠上长满的小绿叶垂了下来,风把一整个春天送进屋子,一瞬间平静到释然。
在一个午后,我和Z先生闲步在路上,其实就是到点了去吃个简单的中午饭。一路说闹打趣,天气甚好,阳光很轻。在路的左侧,一片混凝土小围墙的边上,我看见两颗树干挨在一起生长,好像根都是连结着的。我冲Z先生笑着说,这是不是就是在地愿为连理枝。他打趣到,这是双生树吧,连理枝哪里是这么小的。
你不知道,右边就是车马穿行的大马路,它们就这么挨着混凝土墙,在那片小小的“土地”,紧紧地生长到了一起。有些树是幸运的,它们可以生长在自然的土壤里,几十年过去了,长成一片森林。然而我不确定,下一次经过这块地方,这两个树圈还是不是能依偎在这里。那天中午我只是点了一碗微甜的八宝粥,Z先生点了一个不太难吃的汉堡。吃完我们就沿着原路返回了,路过时再看了一眼树。
可能隔天就会忘记这个事了,忘记八宝粥的甜味,我想记下来。
许多年前,我住的小村子啊,自家就种着树。我至今记得,是一棵长得不太好看的,黑褐色的龙眼树。尽管春天也会长出绿油油的叶子,不过我可不喜欢了,那种树天一暖也就长上了臭虫。一年一年的,嘴上说着不喜欢,还是会吃着树的果子乐。那棵树呀,就在原地落叶、结果。以前我们家都极少买龙眼儿,就靠它养着。
后来的某一天,说是那块土地不给种树了,果子们都还没来得及摘下,一并被伐掉。那一天我可伤心了,小时候还会爬到树上去,把自己当成考拉就想挂在树上不下来了。我家的猫看着好玩也爬上去,听着树上的鸟叫声还特别开心,那样子可逗趣了。虽然爬树是个危险活儿,我却觉着抱紧了一棵大树,有种莫大的安全感。
记得阿妈说,这棵树该种有几十年吧,怪可惜的。
想要抱紧的树干,原来抱紧的,是一种归属。
现在我二十余岁。我一个人,在另一座城市扎根。噢,也许扎根这个词并不合适,我现在日子压根也未过得安稳,以后说不定会去到哪里待上几年半载。外面的路总是有那么多条,回家的路啊,就只有一条。路上还有那棵树,该有多好。
现在每天工作的路上,也常常会路过一棵树,那棵树秃秃的,一年四季都不见它换颜色。也许是因为长在了车来人往的城市。
张晓风说,我们是一棵树,立在城市的飞尘里。
恩,我喜欢树,绿油油的树、或是光秃秃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