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爸妈宠爱,常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防止被坏人用糖果诱骗拐走。那时家里没什么娱乐活动,一个人独守空屋,无聊难耐,我就喜欢看点儿书解闷。没有爱不爱看之说,也没有计划,拿起什么看什么,所以在同龄人忙着用砖搭灶头烧番薯烧蚯蚓时,我已经预先掌握了一些知识。比如我看了半本名人故事之类的儿童读物,又翻了几页文学期刊,就对那位写了《资本论》和《百年孤独》的马克思肃然起敬。
很多年以后,我鼓出了喉结,毛发丛生,才第一次从表姐嘴里分清了马克思和马尔克斯,并在她的书架上看到了一本《百年孤独》。彼时我对此毫无兴趣,整个书架唯独看中了一本破旧的作文选。封面缺了一角,书页软塌塌的,整本书还布满了黑糊糊的手指印,从这份光景,就能想象得出来表姐拿着它爱不释手的样子。果然,她张开双臂,像母鸡一样护着那本作文选,不让我靠近。最后看在亲情的面子上,慷慨地把《百年孤独》递给我,说不用还了。
那次回家,是我第一次与马尔克斯的作品接触。那个“多年以后”的开头,我看了无数遍,倒不是出于喜爱。每一次重读,还没等吉卜赛人来第二次,我就没法再读下去了。这书完全是夸大其词,胡编乱造嘛。我硬着头皮看了又看,几经比较,才终于确知作文选里的语言功底和叙述节奏的确属于上乘。
就这样,往后数年,我一路青春,慢慢成长,始终没对这位活着的文学泰斗提起兴趣。
多年以后,面对书展上全球首次正式授权的中文版《百年孤独》,我将回想起表姐带我见识到那本盗版《百年孤独》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也就是在这多年以后的书展上,我不知道为什么掏钱买下了这本。
然后,就是一次彻底颠覆以往的阅读体验。这是奇谲荒诞的一个家族,可是透过精妙的语言却又变得真实可触。你能看到他们做的每一个动作,听到他们说的每一句话,甚至他们心里想的也正是你心里想的。读着读着,读者也不自觉地跳进书里,扮演其中一个角色,和他们交朋友,和他们一起生老病死。我脑子总是不灵光,坏处是读书很慢,好处是小说里的人可以死得晚一点,我的朋友们能活得长一点,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一一认识他们。可是这样饥不择食地看,再不济的脑瓜子也会很快看完。我放慢脚步,看着这些可爱的朋友一个接着一个死去,直到最后一个人被飓风卷走。合上书页,看到封面上的孤独两个字,一阵百感交集。
在我看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不久,得知了马尔克斯罹患老年痴呆症,甚至忘了《百年孤独》的作者是他本人,唏嘘不已。后来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电影的方式,纪念他的伟大。今天得知巨匠已辞世,就胡乱打几个字,用写作的方式纪念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