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就是在追求理想中,从野蛮到文明,然后,理想没有了优势,便会走向衰落,然后死亡。”勒庞的这本《乌合之众》,在最终一篇最后一句得出了此结论。在我看来,这是他这本书可串联全篇的一句话。
未读本书之前,我以为此书只是对群体的研究,可读完后发现,此书还包含着群体意味之后隐藏的政治、经济等内容。
一、群体的系带
聚合群体的首要因素同时也是最神秘的因素,就是“种族”。何为种族因素,即那些骨肉中遗传的民族禀性。这些民族禀性,从根本上聚合着一个种族,由此分析,为何跨越种族的群体少之又少,为何跨越种族的群体不堪一击。因为这样的群体,缺乏最基本的联系与交应。也因为种族因素,使一个群体有着基因上的共同禀性,从而推动着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所以说,同一种族的群体拥有着变革其所在制度社会的强大力量。』
其次,通过此书,勒庞阐释了其他影响群体意见与信念的因素,包括传统,时间,政治与社会制度,教育。另外影响群体意见的直接成因包括形象、词语与口号;幻觉;经验与理性。
二、群体的“无意识”
在这些之中,最让人震感的即勒庞阐述的关于“群体理性”的观点。在他的阐释中认为,群体是无意识的,群体中的个人类似于野蛮人。即使作为个体的他们也许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在群体中时,也同样会变为群体意识的傀儡。他们不再讲求道德约束,而被群体思维掌控,他们的行为受到群体领袖的引诱,受情绪和幻想的支配与群体行为的传染而将所有行为合理化。所以我们看到有些群体可以做出最恐怖最恶劣的行为,也会看到他们因群体感染而形成不可思议的高尚行为。由此观点延伸至那个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人、被称为“死刑执行者”的阿道夫·艾希曼,为何他会在法庭中说出“自己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只是起了传动的作用罢了”。其缘由就是作为个体的他已经在军队中沦为群体的机器,他在无意识的跟从,并因置身群体与听命领袖为由,将自己残忍且毫无道德的行为正当化为服从命令。也就是符合了由汉娜·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的观点。『身在群体中的个人,丧失了感知文明的能力。』
三、群体事件的解读
读完此书后,在解读现代群体性事件时,则多了一份解读依据。比如可用本书中“群体情绪的夸张与单纯”来对日前特朗普支持者闯入国会事件进行解读。这一特朗普支持者群体中的许多人是因从众,受到群体氛围的联动而冲入国会,在事后采访中,他们回答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从未想过闯入国会,只是跟从群体而已。由此可见,群体的力量是会带来毁灭性结果的。而造成毁灭性结果的原因,也许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一个表面上信誓旦旦的领导者,甚至仅仅是惯从群体的巨大惯性。
另外,我的感悟是,我认为不论何时,我们绝不可忽视群体的力量。同时也通过书中的一些观点得出了一些有关于专业的结论。即打动群体的永远不是冗长有逻辑的说理,恰恰相反,打动群体的有时就是一句话,一个可以给人以无限幻想的观点。所以由此延伸至我们的广告策划创意或广告传播上,我们要追求以感性口号感性观点感性故事来引导受众,而非用说教来吸引受众。
四、结
最后我认为书中的一些观点并非正确,但现在看来的不正确或许是因为时代背景不同。
所以又给我的一个启示是,无论何时,保持对一切事物的质疑,同时要有以时代背景看观点的意识。这是我们面对世界应有的思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