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总有很强的表现欲,无论是张灯结彩的节日联欢晚会还是人声鼎沸的文艺比赛,甚至一个小小的、用以众人消遣的节目表演,我都力求出现自己欢快跃动的肢体。我总渴求成为舞台最闪耀的身影,而众人的目光和激烈的掌声比任何事物都要有趣,也更能让人心生雀跃。
长大一点后,表现欲也没有褪减,已经慢慢演变成连上课回答问题也要做最洪亮,最清晰的那个,玩游戏也要让众人叹服。是啊,我也因此刻意去恶补各种火热的电影,流行的歌曲,去阅读畅销的书籍。不管它们是否适合我,我也懒得去问自己是否真的喜欢。没错,我不能out,我要做一个无所不知,无道不通的人,而在别人关于“优秀”的认知里,一定要出现我的名字。
可是,这样子去迎合大众,真的比较快乐吗?
在后来的岁月长河中,我逐渐摸索到了答案,并非如此。
从追溯到生命的起源方面,每个人的降生,都是上帝恩赐给世界的礼物,即使不是天赋异鼎,也是独一无二的。换言之,我们原本就是小众的人,拥有小众的性格,只不过在成长过程中,为了换取某些成功,所以不断去修炼出某些性格,去做一些所谓的不被潮流“埋汰”的事情,反复去做大众做的事,就会落得“泯然于众人”下场,鲜有人想起,自己在最初的最初,也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你不需要多讨人喜欢。
不需要去修炼多好的性格和人品去迎合众人,也不需要为了优秀而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因为只有听从自己的内心,才会发现自己的小众,骨子里发散出的与众不同。可如果说你八面玲珑,事事通圆,在任何人或事上都如鱼得水有错吗?也没有。你天生性格就是这么好,而且你乐在其中,这固然惹人羡慕。但去刻意的还要自己的秉性去迎合社会,未免有些俗不可耐了。
也许大众之路宽敞而鲜花丛生,但你“另辟新径”也能发现别样的风景。别人观看《泰坦尼克号》都觉得爱情应该是像杰克和露丝那样的不顾一切,而我观看《可可西里的美丽传说》却发现爱情的另一面是责任和磨难之后的坚贞如一;别人沉醉于《卡农的旋律》的悠扬,而我更痴迷《c大调玛祖卡》的沉淀气质;别人热捧摇滚与街舞,而我则轻拉二胡的琴弦,深情演奏一曲声声慢……从前以为拥有大众视野的人必定见多识广,现在看来小众的人也有大众的人无法窥觅到的桃源,透过他们的所喜爱的事物,透过他们的灵魂发现一个更广袤的天地。
诚然,谁也不是陶渊明,我们也没必要学他老人家消极避世,世界也许物欲横流,但不必抛弃一切去寻找一方净土。要推崇一种“大隐隐于林,小隐隐于市”的精神境界。永远追随内心的想法,在平庸的生活中要出一点火花,不要盲目追随大众潮流。就算没有火花,那么极度平庸也算是精彩的另类姿态。
做小众的人,躲避一些喧嚣,听听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