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同性恋身份被开除,打响保卫权益的第一案
我在今天才在微博上看到#教师因同性恋身份被开除#这个案子,在我看到的时候我真的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为我们这个社会而感到无力,我们一直在提倡包容,提倡尊重,提倡平等但是它仍然没有被落实,我们的社会对待那些看似与大多数人不同的人依然很严苛,好像因为与大多数人不同就是错的。
他做到了属于他的坦荡
其实,在我看来,个人性向并不是什么很严重的问题,就好像你喜欢喝奶茶而我喜欢喝咖啡,也仅仅就是这样的区别,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原因而否定一个人。这仅仅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或许这个社会不支持他们,但要尊重他们。
他的性向不影响他的教学功底,他的教学水平,更甚至于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诚实与坦荡。坦坦荡荡,不胆怯,不隐藏,这样的人就值得我们看到他的光芒。
身为教师,重要的是他的职业道德,而不是关注他的性向
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是他的职业道德和教学水平,而不是他的性向。他坦坦荡荡,兢兢业业,没有猥亵、体罚学生,仅仅因为他的性取向就给他判了结果是否对于他有一些不公平?
我们更应该去了解他们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1]
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在古代甚至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百度百科)
可见,在古代我们就给予了同性恋者足够的包容与尊重,为什么现如今我们却忘记了当初的态度?
法律上怎么看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没有对于同性恋有规定 ,“法无禁止即可为”也就说,同性恋不违法,但国家也不鼓励。
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他的性取向而否认这个人。
这个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我想我们也应该更加的包容,不论支持也好,不支持也好,那是每个人不同的看法,但是一致的我们应该尊重与包容这个群体。
文/苏款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