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

此我就是我,弗洛伊德说的那个,本我。


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她没分手我没分手。我说的这个在一起是指两个人一张床脱衣服的意思。也就是说,我们互相绿了对方的对象。我对象当时是男人,她对象当时是女人,现在还是不是我不知道。因为我遇到她之前还没睡过女人,她遇到我之前,已明确了不睡男人。


我跟她同校同院同系不同班,我一班她二班,都一套老师的学生。分班那个家伙有病一样,奇数全分一班,偶数全分二班,上课的时间完全错开,导致我只有在公共课时候才能跟她碰面,我打招呼不说话,就热情洋溢笑笑,于是她也跟着笑笑。笑完以后擦肩而过,停下脚步说话的机会是没有的,就这么笑了一年,到大二,机会有了。


我脑子不好使容易忘事儿,现在想起来,别的时间都是粗略,只有这个时间大概是准的。因为是十月一假期的前四天。如果没错,这应该是第一次搭话,因为之前谁也不知道以后发生什么,所以第一次也就根本不曾用心记。不到最后一刻结局明了,谁会探究开头呢。人这一辈子搭话的人太多,没有后续的话,开端将毫无意义。


下午下课以后走晚了,我跟朋友下楼,她上楼。太猝不及防,导致我现在都模糊记不清,当时到底搭了句什么话。


不过不外乎是什么:干嘛去?没回家?下课了?这一类的。


我那么早回家也没事儿,闲得蛋疼,鬼使神差的没下楼,同学先走了。我折上楼回到教室。教室是两个班共用的。因为之前已经笑了一年,虽不熟至少认识。我大概问了句你回来干啥之类的话,她答没答我忘了,所以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当时回去到底干了个啥。


这些都不重要,我跟她重新锁门,下了五层楼梯,出教学楼门,九月底的天气好的很,树上的花还没落尽,我好像是散着的头发,大学女生流行披头散发,我忘了是先邂逅她还是先散开发,现今只剩下这么一丝欲说还休梦已阑的朦胧记忆,像志摩兄那首短诗,她是天边一朵云投映在我波心,让我无需欢喜,记得也好,但最好忘掉。


我不喜欢现代诗,矫情,可能是当时在读二学位,被老师叨叨新月派叨叨多了,就莫名奇妙的记住了。现在想起来,丝毫没有浪漫多情,志摩兄真是个渣渣,要么别来要么滚,不然,忘掉你妈。


她说要送送我,我也乐意,送到文史楼的年代廊那里,我说不送,她说送吧,来回几次就没走,不知怎么回事就在条椅上坐着了,挑了个花树漂亮的位置,初秋,虽没有落英纷纷,但足以心旷神清。


然后她就淡定的亲了亲我。


这他妈!猝不及防!可老子是吃素的么?不是!此吃素意为不好招惹,因为我确实是吃素食的,为此,以后她每次同我吃饭,都一起点素菜。我说不要,你该吃什么吃什么,她说是多吃素食脾气好。我一个字都不信,老子像算脾气好的么?不算!所以我毫不客气的也亲回去了,我比她更砍,我堵的,直接是嘴。武装夺取主动权,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女孩子就是要莽撞点,此莽撞为褒义,意为勇敢大胆。


直到后来分崩离析,她直言不讳,只是因为她跟她对象闹矛盾,闲的蛋疼顺嘴调戏我一下而已。仅此而已别无他意。


这他妈,够渣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兵来将挡,撩我?老子还会反撩。大家都是渣,大巫见小巫,自然也就没必要分出个谁更渣了。


空穴它不来风,无浪它不起风,这是完全有道理的,为啥别人不撩专撩老子?


因为我在关注她,她心知肚明。太过于特殊的女孩子,短发,漂亮,个子高挑,为人通达谙练世事洞明,穿学生会会服,穿梭于校园的青石小路和绿茵操场。跟谁都能熟络起来,好像每个人提起她都会说好。大一每天例行早操,她穿着很素净的衣服领队,后来不知道学校哪个部门给她发了一身白衬衣黑西装,真让人不得不投过目光。


所以我顺理成章的投过去热情的微笑。


她把这个微笑稳稳的接住。


就像我在脸上写了三个大字:来撩我。后来她也说,一看就知道,我跟她是一路人,因为其他女孩子是不会用那种眼神看女生的。


我忘了我当时是啥眼神,总之现在估计是如虎争食的状态。我第二天买了一盒费列罗,把盒子扔了,把巧克力揣包里。发信息问她在哪儿,她说自习室。太棒了,我就喜欢自习室这种人少的地方。我们学校的教室多,随便进一间就可以自习。于是我喜笑颜开赶的过去。


她在做作业。她非常热爱做作业。一三年师大扩招,我是我们班排名最后几个进去的,她是第一名高分进去的。学号证明这一点。这么好的分,为啥千里迢迢从山东来到内蒙古,我想不清楚,是山东学校死绝了?


她说她喜欢塞北。


我大喜,我也喜欢塞云边月和万里寒鸦。我爱我的塞北,经历过民族更迭和战争洗礼,这厚土的坚韧无言让我每每想起来都心生感动。尤其是敕勒川这几句,活生生写出了河套草原和蒙古高原的灵魂。


人人都道,西出阳关无故人,可是呢,蒙古高原确是,故人犹在阳关西。


远涉来此的文姬和昭君,听不惯这里的胡笳羌笛,经不起这里的烈雪硬风,于是,有了“一上玉关道,天涯去不归”这样的话。她们肯定是后悔过,背井离乡总归是会思家的,所以,她也后悔了。她说,毕业了不会再回来的。我问为什么,她说很多原因,说不清。我说,我会永远在家乡守着,等我成了个佝偻的老妇人,我依然会执着的喜欢着这座塞外古城的磅礴和冷肃。


我说,如果你什么时候路过青城的时候,告诉我,我请你吃饭。


她没说行不行。


她这人就这样,逢人且说三分话,从不把话说死,所以在学校算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我办不到,我问什么,就要立马听到回答,一下犹豫都不想听到。


我说我们明天去看电影吧,她说行,但是得上课,因此最后也没去成。她学习确实是好,甚至我都怀疑山东人是不是都学习好,数据统计表示不是,但我遇到的山东女孩学习都不错。


所以像我这种吊儿郎当的混日子的事,她那种一丝不苟的人实在做不来的。于是就成了单纯的她学习,我看她。顺便剥点巧克力或者栗子啥的吃。我把巧克力喂她嘴里,等她还没吃进去的时候,立即凑过去叼住另一半要分一口。她自然不同意,把座椅弄出了声音,引得教室其他人回头看。其他人觉得不合适再待下去了,于是干脆收拾东西走人。走了正好,我干脆挪开座椅跟她嘴里抢吃的。


这种天天在一起,我有些忘乎所以,我完全忘了她有她的对象我有我的对象。同学问起来,答曰:朋友。所以导致我至今无法正视朋友这个词。


她对我超级好,牵我的手让我走在马路的里面,见了人也不松开手。她高出我一头,穿简洁的卫衣和牛仔裤,我一年四季都是裙子,看起来很有几分相配的意思。我们一路沿着学校后面的东巷街挨个进去逛。她给我买各种小玩意,很温柔的帮我试戴,告诉我很好看。一四年十月份还没开始流行口红色号,那时候送的最多的就是手表手链一类,我不戴表,因此她就送我各种手链,其实我也不戴手链,太容易挂衣服,随手不知道都放到了哪儿,现在一根都找不出来。


再一起吃晚饭,到七八点的时候,再去超市买一堆吃的,再回到教室里吃边玩儿。


有时候快十一点才回去,其他人都走光了,关灯,整栋楼瞬间陷入黑暗和寂静。我赶紧死死抱住她胳膊,不是装的,我是真的害怕。


但我跟着她是真的踏实,一个女孩子,带我打着手机光,从一整栋漆黑的教学楼里走下来。她揽着我的腰,把那些恐惧和心悸都隔绝在她白净柔软的手臂外面。


我便喜欢上了跟她走很黑的路。当黑暗不再可怕的时候,就有更多的心思打量黑夜深处,每一间教室都被月亮披上了几分静谧雅致,当月映在她身上,整张脸凝白灵秀惹人心动,我忍不住停下脚步亲她。


我亲到了清凉柔软的月亮。


仅仅四天,四天以后就是国庆假期,足足有十天之多,我暗喜,这些天宿舍没人,是多好的机会。可惜电影又没看成,我现在仍然在后悔那十天没有留在学校陪她,我跟爸妈一起走了。


十天以后天气已经转凉了。周五晚上,她跟我说,明天要去看她对象,另一个学校的,挺远。那天我戴了一条薄薄的橘红围巾,她穿了件黑色卫衣,我觉得围巾和卫衣挺搭,我把围巾围到她脖颈上,跟她说,你周一回来去我宿舍亲手还给我。


然后她去了,我自己一个人去逛了一天街,买了条长命锁吊坠的项链。看了晚场电影,很晚才回家。


回去才看到她发信息问我有没有瞎跑。


我回:就算有,你担心那么多干嘛。


她说,不许瞎跑,又加了句,听话。


听话,这两个戳到了我,莫名其妙的就是觉得很开心。我无形中把这个高于我的位置让给了她,让她来掌控我,我却不知不觉的愿意听从。


所以,她说好好做作业,我就好好做作业。做到很晚教学楼熄灯,我跟她去酒店开个房间借着灯继续做。到底是哪天,到底怎么前因后果都记不太清,前面我说过,当不期待结局的时候,没有人故意去记过程。我开的大床,好像当时只剩下这个。所以就那么一张床,不睡给老子滚。


于是她睡了,全身柔软光滑的皮肤被我蹭了个遍,我迷恋她不声不响样子,迷恋她身体给我反应的样子,我跟她有相同的身体,我了解其中的奥秘。我是毫无负罪的,我动了立即分手就跟她光明正大在一起的念头。我像吸上了鸦片一样上瘾。看到她就想肢体碰触她,我们都不穿胸罩,穿束胸,隔着衬衣看起来平坦的胸部,实则温柔软糯的很。她给我枯燥乏味的生活点了一盏灯,无关于爱不爱,只是单纯的想和她在一起,在一起再躺在床上,那种突如其来的新鲜刺激叫我欲罢不能。


以后的公共课,自然而然的,我坐在她旁边,在桌子下面抓她的手,衣服,袖子,甚至握她裤带。


毕业后我做老师,谁敢这么做,我得过去当头赏一巴掌。


但是我的老师没那么暴力,我没被当头赏一巴掌,而她却实在忍无可忍,把我手掰开,从第一排跟我一起坐到最后一排去了。从此公共课老师上课连最后一个回答问题的学生也失去了。公共课讲什么“青春期爱情教育”。这还用教育?小平兄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我正在检验真理嘛。


要知道她以前是必坐第一排的。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一场战役,我觉得我今日旗开得胜。


但我很快败下阵来。她说,让我回到我原来的生活中去。人怎么可能回到原来的生活呢?我想回到高一那年,可是时光不肯施舍机会了。所以她既然来了,再想走,可就难了。当老子这里是能随意出入的么。


周六我发消息问她在哪儿, 她没说在哪儿,只说让我别去,某某在呢。某某是她对象的名字。我窝火,我像是被耍了的那个,我直接去到原来那间教室,果不其然,她对象代替了我的位置,两个人都在安安静静的学习。


真可谓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老子他妈一个月前才跟她从嘴里抢东西吃,一转眼这个位置就坐上了别人。


我问,吃饭去不。她说,现在不去。那好,我等等你。我就坐在她俩身边等,等五点多必须要吃晚饭的时候,我跟她俩一起去,她对象不知道我是谁,我问她对象,你俩在一起多久了,她对象说没几天。


哦,凡事有个先来后到,那也就是说,我先到,对吧。我也不知道她们到底什么情况,她不肯告诉我,她对象跟她看起来,也并不好。


我说,你明天没事,我们去看电影吧。


她说有事,我就问什么事。她说学生会的事,神他妈破会啊整天有事,我心知肚明懒得多问,有事的人永远有事。


她对象说吃了饭就回学校,她说要去送,我呵呵,又你麻痹送。我自己吃我自己的饭,吃到嘴里都忘了吃的啥,反正是一大盘干干净净都塞进了肚子。我觉得刚刚吃饱。她对象吃东西我看着都心烦,我都他妈吃完了,她对象还在那儿一颗一颗吃米,最后终于吃不下,拨了一部分给她碗里,她也要了。


我突然想起她说她喜欢温柔单纯的女孩,小鸟依人。这他妈废话吧,我也喜欢温柔单纯小鸟依人啊,尤其喜欢她在床上依我。不过我要再加一条,就是勇敢硬气,该独当一面的时候当一面,该小鸟依人的时候依人,刚好,她全都符合。但她说我不符合,我仔细看了看,她对象好像除了性子静,看不出到底纯不纯,谁会把纯写脸上呢。


我知道她的意思,她一开始只是想逗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她过去亲一口,女孩娇羞说,哎呀别。这他妈我也喜欢啊,我也喜欢亲她一口,听她淡定的说,别,有人呢。


可老子要是在乎有没有人,也不至于泥足深陷如此。我记得后来我们吵架,她说了一句什么要脸,我回的是:老子要是要脸也不会跟你纠缠不休。


她的本意是想逗一只兔子的。一开始,她以为我是她喜欢的类型,结果发现我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而她却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穿小短裙粉衬衣,没有丝毫想装的意思,老子想依人不需要装,她一米七六我一米六二,穿高跟还差她一头,不装也看起来特别依人,整天一起出出入入,跟其他小情侣丝毫没有区别。


第二天,我又说,我们去看电影去吧。


可她不是在做作业,就是在选课,要么就是在学生会,要么就是去看对象,好像跟我一起只剩下那几节公共课和一顿晚饭。


我很不愿意,有课没课都往学校跑,去我宿舍放下包直奔她宿舍,后来她舍友跟我说,傻叉,以后进门别敲门,直接推。


傻叉是我自己叫的,舍友叫的是我名字的叠字。


我说好。以后连包都不必回去放,直接过去推门进去。我开始把吃的用的零碎东西搬到她那里,夜里十二点多回自己宿舍,不回家。我发现她喜欢喝牛奶,我买了一箱特仑苏,每天用开水烫热了带两盒,有同课就一起喝,没有我就送到她班里。我很久不想回家,名曰:课多,来不及。


我跟她一起洗衣服,换硬币投入学校的老式洗衣机慢慢洗,中间出去买些水果洗干净,就站在洗漱间里边洗边吃。我还想恢复原来的模式,从她嘴里抢东西吃。就因为这个,我俩撕扯了好几次,我好像比她力气更大,她被我抓住双手摁在床上,我想亲她嘴唇,她突然真的恼了一样,立起眼睛质问我:你控制欲怎么那么强!


我愣住。我几乎没有控制欲,我不想控制她,我只是想尽可能的满足一下我自己的私欲而已。到后来我才发现,所有为了满足私欲的做法其实都是控制。


对了,前面说过,她喜欢柔弱可欺的女生。老子是饭量大嗓门高,可是,就想那次扶喝多了的她,我扶她回酒店,要不是老子一双大手力大无穷,指望她那个小女友,怕不得露宿街头。


紧接着下学期开书法课,李大师亲自执鞭任教,学柳书。我还是跟她坐在一起,她突然问我,喜欢敕勒川的话,为什么不见写过?


因为太丑了啊。敕勒川,阴山下,仅是前六个字,就得需要多么恢宏磅礴的笔力,得需要多么披荆斩棘的人生呢。我再怎么想要变得勇敢,也是柔弱年轻女孩子,我想等我老了以后,再把它写成一幅数米开外的作品。


她说,到时候送给她。


老子跟她在一起久了,被她感染了八面玲珑,四年毕业你他妈都不回来了,老子送给鬼去?但我没说出来,何必呢,捧场做一回戏,有什么必要探究可行性呢。


所以老子还是淡定说:老子裱好了送你家炕头上。


是的,我爱说老子。当年背诵弟子规我是一流,但一句也没施行过。因为世界上没有人按那个要求做,所以,虽说市井气切戒之,但我还是爱当老子。


她在我嘴巴上轻轻一拍,说:女孩子家家的说什么呢,别再叫我听见你瞎说话。


几分训斥的意思让我愣住,想了想,赶紧把头扎进她怀里去,表达我对这轻轻一拍的撒娇羞赫和默许情愿。跟我熟的人都知道,我的爱好稍微特殊。


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开始故意试探的激怒她,比如弄花她的作业,打扰她不让她好好做作业,再比如把自己的作业做的一团糟,甚至自己不交作业。可是她不生气,不管哪种办法,她都像个长者一样不与我计较。这叫我无计可施。


我终于等到了机会,聚会。我等她喝醉了去接,直接接到酒店里。她显得不是很高兴,我知道她是明天要上课,怕我不叫她去。我喜欢她稍显生气的时候。


我半跪半趴在她耳边轻说,主人。


她好像有点愣住,有点慌张,用很奇怪的眼神看我。也许在她之前遇到的人中,还没有过我这种情况。


妈的,剧本不对啊,该慌张的不应该是老子么?老子他妈想扮演一个受惊小白鹿的角色啊卧槽。


本来该是两个人的对手戏,她不配合,我自然也没法儿演下去,我悄悄收起了我自己的剧本,觉得无聊又没劲。她心里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心里确实不太开心。她跟我好像确实不是一路的人,她跟那个爱学习的小女友好像才更合适。


认识的人都知道,我想跟她搞,其实事实只有我跟她清楚,我们不是想要搞,是早就搞到床上了,是完成时态。所以,事情都完成了,她叫我回到我原来的生活中去,这不是痴人说梦么,雁过尚能留痕,除非我自己厌烦了,否则我怎么可能放她走呢。


她不肯跟那个小女友分手,我也就没必要分手。贪而无厌见异思迁其实很舒服。


都是渣渣,大巫小巫,又何必分个子丑寅卯呢。


所以我不肯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我把她抵在墙上不放,不知道她是真的挣不开我,还是不想挣开我,反正她常玩儿的那个握力器在我手里轻而易举败下阵势。我拿脸怼在她脸上硬逼着问:我跟她谁好看。


她当着我的面当然会说我的好,对于我来说这就够了。所以,这他妈不就结了,扯那么多没用的干啥,老子觉得你好看,你也觉得老子好看,一个被窝里都他妈睡了不知道几晚上,现在还扯什么真心不真心。


她又补了一句:但是你叫人受不了。


老子真想给她两逼兜,逼兜就是耳光的意思。哦,你跟老子睡了,又说老子不好,我叫人受不了?叫人能受得了的,也不会三更半夜出去给你买夜宵,也不会陪你到那么晚,也不会把银行卡给你用。我把我能支配的卡都拿给了她,我们以前吃饭都是她结账,买什么也都是她结账,我直接把银行卡给她,把这个主动付账的主导权给了她,我扮演了那个依靠她的少女的角色,拉着她的手臂说,我要吃那个,吃两个行不行,明天再吃一次好不,她说好,我心满意足,其实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营造的快乐而已。


我又不是圣母,我做的一切都是要回报的。


我忘了我们到底是怎么弄到谁也不理谁的地步,大概记忆会自觉屏蔽那些不好的回忆,所以我忘了到底是怎样的过程,突然就互不理睬,成了见面假装看不见的,比陌生人还陌生的状态。我有些后悔,早知道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接近,还能维持一个朋友的局面。


我好像跟她的记忆里没有过夏天,我记得都是大冬天穿大衣羽绒服的时候,那个夏天我在干嘛已经忘了,毕竟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我凭着混乱的记忆回想起来的只有这些。应该是夏天之前我就跟她没有任何瓜葛了,那个夏天好像我报了一个刀冰班,在摩尔城六楼,我有空就去滑冰了,大约也没时间太想她。我很久没想起来过她了,若是别人不提我几乎忘干净,就算别人提了,我也只是讨论普通同学一样。


我装的还是挺好的,其实我很难过,我从来没有因为这种事情难过过,她是第一个。我难过的想跳楼,但我没跳下去,我只是站在阳台往下看看,然后默默关上窗户去床上躺着。我找好朋友倾诉这件事,我没办法不说,不说出来我会憋屈死,伙伴儿们告诉我,你千万别跳,你跳了她也只会说默默说一句傻逼。我哈哈大笑,没毛病。我一夜一夜睡不好觉,没办法只能喝安神补脑的口服液,但是用途不大,该睡不好还是睡不好。接触到女孩子的身体以后,我开始觉得男人有些别扭,我之前那个男朋友开始破我的密码,套我的短信,最终把这一切甩到我脸上,对我说,只是女孩子,他原谅我,如果是男人绝不原谅。搞笑吧?老子是需要别人原谅的人么?不愿意在就滚。最终他没滚,我也找不到其他安慰,顺水推船的继续下去了。


我前面说过,见异思迁其实很舒服,所以我心里还是想着我的女孩儿,我写了一封超长的信想给她,但是终究不想剥掉自己最后一层脸面而作罢。我说我不要脸,其实我是要脸的,我之所以不要,是因为我宁愿留下怨恨也不愿留下遗憾。我宁愿让这件事情到最后一地狼藉不可收拾,也不想错过那些一起从漆黑的教学楼走出来,一起在自习室卿卿我我的时光。


毕竟亲吻月亮的感觉比平淡无奇的生活更动人心弦。


可我们谁也不理谁,其实我是想理她的,但是我无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去理她,我只是轻轻看一眼,我在看她,她知道我在看她,我也知道她知道我在看她。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谁也不愿意捅破这层薄纸罢了,弄的太过于难看,我也不愿意看到。我记得做专业课作业的一次,我中午没回家在教室里吃水果,她跟我坐在同一间教室里,我问她,吃不吃,她说不了谢谢。


我突然觉得喘口气都难,压抑的很,我收拾了东西回家睡觉,趴在被子里什么都不想,就睡觉。下午也没去上课,她也再不会发短信问我为什么不去。我下午六点多才爬起来,无聊的很,刚好赶上学校下课,我又回到学校,找朋友吃饭,再一个人走回家里去。


大圣归来那个电影好像就是那段时间出来的,我疯狂的看了好几场,都是我自己去的。我真的很想再问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到大四下学期实习的时候,她终于主动加了我微信,具体说什么已经记不清,无非就是问询一下在哪里实习什么的。我说过,我不喜欢离开家,我就本地,我会等每个回来的朋友找我,我对他们说,回来吧,我请你吃饭。


但是她说她毕业以后不会再回来,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好想是吵了一架,又好像是没吵,总之我把她删掉了,至于为什么我真的忘干净了。一定是大脑不愿意回想不开心的事,所以把这件事的记忆忘得七零八落。


大四最后几天,外面的同学们陆续回来,半年多没见到的人都见到了,我是很喜欢热闹的,我很开心,我挽着大家的手臂不想让她们走,我想多待会儿一会儿,因为回去就只有我自己了。


我们班当天晚上最后的聚会。我平时上课很少化妆,我那天化了个超级浓艳的妆,我是舍不得同学们的,我这个人就是谁也舍不得,但我不说。大家在一起喝的多了,妆浓不容易看出来。吃了饭出来去KTV,再出来已经是十点多了,我跟同学们走回学校,又打车回到家。已经走到了小区门口,我想我应该去撕破那层薄纸了。


我立刻折出去打车又回到学校。我也不知道我要干嘛,总之就是那么做了。


我穿着七公分的高跟鞋从校门口走到宿舍,临走到四楼楼梯口,我找出小口红想补一点,包里翻了半天没找到镜子,这才想起来镜子借给了舍友,我只得凭感觉抹了点上去,同学们都端着盆子要洗漱,看到我,问我,为啥没回家。


我说东西忘了,回来取。我有点退缩,干脆转身又下楼去。同学喊我,傻叉,你东西又没拿。


傻叉是我自己叫的,同学叫的是我名字的叠字,体贴的很。


我说,噢,我又忘了,然后又走回到楼梯口。


其实我能意识到此行毫无趣味。古话诚不欺我,有道是路逢险处难回避,事到临头他妈的懊悔才迟了。来都来了,既来之则安之,地上虽然也没有缝,可我与羡林兄不同,他是没办法钻,我是懒得钻,我就也“安之”矣。


我推门就直接进去她宿舍,她正脱衣服,我看了她一会儿,她也看着我,我问,这就睡了?她说什么我忘了,总之话头无法进行下去,我转身出来下楼去。


临走她还能跟我扯一句,路上小心点啊。


我好像是没答话,也好像是回了一句谢谢。反正也忘了。


我确实喝的太多了,头昏脑涨的又打车回家,坐在车上,绷着眼睛看窗外的车水马龙和灯火初合。我一直就说,谁说自己喝酒乱性撒酒疯,纯属胡扯,我穿着七公分的高跟鞋也没摔跟头,顺利进了家门。


第一时间冲进洗手间,我急着看看我的妆花了没有。我今晚落在她眼里的样子,很可能成了这辈子最后一眼,我不想有半分狼狈。事实证明我想的没错,确实,后来到我收拾东西离校,也没再见过她。


幸而粉刷的够厚,眼影也够深,我发红的眼睛不那么明显,喝多了发红的皮肤也盖的严严实实。所以说粉是个好东西,尤其晚上,狠狠扑,不会掉渣,还能盖住满心狼藉,粉饰一时太平,何乐不为。


脱鞋躺在沙发上,我还没觉得疲惫来,我一点也不累,我怀疑我有狂躁症,但是医生说我没有,我也不知道医生说的对不对,总之我兴致昂扬,精神抖擞,还能顺口劝劝天公。


可这儿没天公,家里就我一个,黑灯瞎火的,外面车来车往,又放了雾,根本看不见月亮,何谈天公?什么仿佛梦魂归帝所,欲与天公试比高,都他妈随口编的。我写的文更是骗人的,这种时候没月亮也没人等着,更没有人突然开灯给我惊喜什么的,因为老子的钥匙没丢,撬门得打幺幺零,所以没人进来,也没人替我开灯,我懒得起来,选择打开手机扯一会儿犊子。


犊子没扯成。


打开就看到她给我发的短信,我没想到她还记得我的手机号码。而我早就把她的号码删的干干净净了。


短信曰:对不起。


我大恸,突然难过起来,想了想顺手抽了自己一巴掌,妈个逼啊,你哭个球,给老子滚起来洗漱睡觉去。我于是落荒而逃滚去洗漱,顺手连澡也洗了。


洗的心不在焉,我拿起手机看时间,半个多小时前的消息,也就是说我连楼梯都没下去,她就发了这条消息。


回信曰:老子操你麻了个碧。


想想不解恨,补曰:滚吧。


其实我不是那样想的,我心里想说的是:我们明天去看电影吧。


课旷了,手牵手,买一杯饮料和一桶爆米花,在所有人面前肆无忌惮的亲近,在华灯初上光影陆离的步行街散步,一路走回学校去,我跟你睡一个床,就算完美的句号。


但我没说,因此她不会知道。我说过,谁都不是谁的蛔虫。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她只会记得我醉醺醺的去找她,又骂她。其实她如果记着这点也不对,因为我根本没醉,我故意的,前面说了我精神抖擞嘛,真正醉了的,爬都爬不起来。


她不可能旷课,也不知道我的心,因而第二天照常去上课,我一觉睡到晌午。最后在同学们晒合影的时候,我看到她在。我根本没去。


说了好多次,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我至今不知道她怎么想,她是不是也曾经想过我,或者她也想过叫住我说一句话什么的。但是一切还是没有发生,我只做了我想做的,我不知道她想做什么,她归根结底没有做,那些都已经没了意义。


如果有一天她再路过这座城市,我会跟她说,我请你吃饭,我们去看电影。我不会说我想你了,我只会跟她说,妈的,老子以为你把老子忘记了。


过去的那些事情都算是过去了。我把它们记录下来,等我老的走不动路的时候,不至于把我的青春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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