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豆瓣上那篇标题很八卦的文章,估计我永远也不会读《恋情的终结》。
因为小说作者格雷厄姆格林的一长串光环:21次获得诺奖提名但从未获奖、双料间谍、影响了不计其数的诺奖获得者,甚至其中包括我最爱的马尔克斯……还因为这本小说本身自带的谜题:这是格林的自传体小说,但女主角的原型究竟是一位英国贵族的妻子还是一位美国农场主的妻子则似乎永远都存在争论……
跛脚的作家莫里斯因搜集素材的需要而接近公务员亨利,却不想与他的妻子萨拉坠入爱河。他们放肆的在各种可能的场合偷欢,却因为一场莫名奇妙又似乎在预料之中的轰炸,而迅速的分离。两年后,莫里斯与亨利在雨中偶遇,他自告奋勇成为亨利的代言人,去委托私家侦探打探萨拉是否有新欢。当尽职的侦探把萨拉的日记本呈现在莫里斯眼前时,似乎一切谜底都揭开了。但,真的如此吗?
第一部读到一半,我仍然坚持:这本书不是我的菜。并非不欣赏作者那些不时闪烁着俏皮意味的隽语:“有些类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霉,注定要在不重要的冷宫里待着”、“一个人要是稳稳当当的拥有一件东西,那就从来不需要去用它”……但是,这些花里胡哨的表达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想到这篇作品出自一位传说中的双料间谍,我的心里竟然有些评判滋生了出来。于是,在那句“他也成了倒霉鬼学校毕业生当中的一员”之后,我批注道:怎么像个女人写的?其实,“娘们儿”也许才是我最想用的那个词儿。
但是,一个好的作家不是正是有这种本事吗?他可以在不知不觉之间让你将自己曾经坚信不疑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被他那些看似絮絮叨叨的内心独白里所隐藏的巨大力量渐渐吸引,直至卷入其中?也许,就像萨拉对上帝的信仰发端于哪个时刻一样神秘。
可能,是从他描述萨拉那句坦率到天真的表白时开始的吧:
我记得有一回,正当我为她平静的表示“有一天,我们的关系会结束”感到难过时,就听到她说,“以前我从没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一个男人,以后也再也不会了。”……唉,我想,她自己不知道,其实她也一样在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看到那个“唉”字,我的心没来由的颤了一小下。
大约从那个时候起,我逐渐接受了“我”的絮叨和种种之前我觉得有点抖包袱似的小机灵:一个空虚的男人不就是这样吗?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如果我的这本书没有平铺直叙地来写,那是因为我在一个奇怪的区域里迷失了方向:我没有地图。”
也大约从那个时候开始,当我逐渐放下了对“风格”的期待与评判——我可是冲着“21次诺贝尔提名”这些响当当的名头才来看你这本书的好不好!——我似乎才渐渐走入了这个男人的心:这个具有强大的、澎湃的爱欲、嫉妒心、洞察力、控制欲……的跛脚男人,那一切,纠缠在一起,似乎就烹制出了他别具一格的,生命力。
有时候我想,就是这玩意儿那样吸引着萨拉吧——拥有安稳的生活、体贴的丈夫、尊贵的地位,但是却与鲜活的生命力渐行渐远的女人。
但是,且慢,真的如此吗?
逐渐发觉,那个我以为絮叨的作家,未必是格林,也许只是他所塑造的莫里斯罢了。人称的跳脱、意识流、沉浸式的表达……格林将这一切技法都用的炉火纯青且不露声色。他完全不需要你从一开始就膜拜他的写作技巧,他甚至不需要你知道格林这个作家的存在:即使,这部小说是用第一人称写就的。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狡猾”的作者,你以为你找到了答案:萨拉出轨的原因、恋情结束的原因、莫里斯纠缠不放的原因……,也许,那只是你以为的罢了。
当莫里斯从萨拉的日记里看到了她离开他的原委之后,他对她紧追不舍。他说,“但是现在我有安全感了。”但也许你会和我一样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细节:亨利和莫里斯在一起讨论萨拉的死,亨利说,萨拉得了重感冒,但是一点都不想治,这种事她对谁都不说。于是莫里斯想到:“连日记上都不记,我想。日记上没有一个字提到过病,她连生病的时间都没有。” 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又会替莫里斯闪过一丝隐忧:复杂如萨拉,一本日记真的可以为她的一切做注解吗?
萨拉突然的死去,以及死后那不算短的关于“天主”,甚至“神迹”的铺陈,是我读的最津津有味的部分。那些幼年萨拉写在书的边缘上的话,拨动着我的心弦,就像开始时的那个小小的“唉”字一样。
读完最后一个字,我仍然有些茫然:这个故事究竟要传递什么,甚至这个故事本身究竟是什么,似乎都已经变得有点像那神秘莫测的天主一样无法言说。
你看,整部小说里,最斩钉截铁的一句话也许是萨拉跟莫里斯分手时所说的那段。
她说:亲爱的,亲爱的,人们看不见天主,但不是一辈子都爱他吗?”,
“那不是我们这种爱。”
“有时候,我不相信还有别的样子的爱。”
原文是“I sometimes don't believe there's any other kind.”,短短一句话里有多少层层叠叠的深意,需要细细品味。
我喜欢这个感觉,这就是一直以来我最爱读小说的原因:一个好的作家,可以用寥寥几笔颠倒众生,无论书里书外。
看书的同时,也抽空看了由小说改编的电影,《爱到尽头》,尼尔·乔丹 导演,拉尔夫·费因斯和朱丽安·摩尔主演。
电影因篇幅所限,和小说相比总是显得仓促甚至苍白:比如将smyth这个人物淡化,将他脸上的黑痣移到了侦探的儿子脸上,将萨拉的死安排在她与莫里斯私奔且尽情缠绵之后,大幅砍掉萨拉死后莫里斯与萨拉母亲相遇、和文学评论家的女朋友勾搭的细节。这些修改将人物的形象变的模式化了。但我还是推荐大家去看看这部电影。
我喜欢朱利安摩尔的表演。她的气质本身就是复杂的:典雅、娇媚、坚韧,在她身上奇异的统一起来了。
我喜欢跨在写实和浪漫边缘上的摄像风格。莫里斯被炸伤那场戏,俯拍的镜头里,莫里斯斜着躺在一堆木板上,雕刻般的面容显得像洋娃娃一样脆弱和不真实(这电影的一个瑕疵是,男主太帅了)。那段里的台词也说的特别棒:“For a moment, I was free of feeling, love, hate, jealousy. And it all felt like happiness”,印象中小说里并没有这段。
我喜欢开头莫里斯跟亨利回家时,现实与回忆之间交替闪回的剪切。这个剪切用的很妙,有效率,又不失味道。这是电影的魅力所在。
其实,我常常觉得,写书评和影评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与创作一篇真正的故事相比,甚至是有点不入流的事情。在书中,格林似乎也借由那个滑稽的角色沃特伯里暗示了他类似的看法。不过,如果说我从这本小说里带回来的最确切的体验是什么的话,那就是,你可以不必放下疑虑,但需学着放下评判。就像莫里斯与亨利最终握手言和一样,我与我的自卑或自傲,暂时在这部小说里,握手言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