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极爱睡觉的人,从高中开始便是如此,经常在上课时候就趴在桌子上酣然入睡。被讲课老师一声大喝后站起来扔摇摇欲坠,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不爱吃糖而有些低血糖导致的,虽然没有科学的考据过,不过我常常这样对自己解释。
这个情况在我备考两年考上一所不入流的三本大学后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当然改善原因不是因为我改掉了嗜睡的毛病,而是我终于可以冠冕堂皇的睡到日上三竿而不再被人打扰了。“幸福,倍儿幸福,没什么比冬日里在暖和的被窝里睡一个懒觉更让人幸福感爆棚的事情了”,这是我睡了四年懒觉后的最真实不做作的感受。
然而,得到些什么的时候总会意味着失去点什么。当我睡懒觉的时候,我错过了八百米的早操,三十分钟的早读,旷掉了百分之八十早上的课,被谈了三年的女朋友提出分手。甚至,我都没有去参加我的毕业典礼。这是我至今想起来很后悔的一件事,虽然在当时我并不这样想。
我当时对于毕业典礼其实是有些不屑的,七月份的大中午,去露天剧院,穿着黑色的学士服,热的要死,脑袋坏掉啦这帮人。我当时常常以混不吝的性格来自我标榜,这是年轻时突显个性的一种方式,在现在看来未免有些幼稚。
虽然毕业典礼我没有去,但是一些情况但是后来从各个途径有所耳闻。
“佩剑尚未戴妥,出门已是江湖”,这句话是学生代表在毕业典礼即将结束时说的话。现在我常常一个人的时候在脑海里想起这句话,经常想到鼻酸——因为我觉得这一切,来的未免有些突然。
当我在大学里最后一天睡醒懒觉的时候,宿舍就只剩下我和大武两个人,我们商量好做最后走的两个人,至少能多待几天就多待几天。所以在即便在宿舍楼下的跳蚤市场快结束的时候,我们仍然每晚通宵打游戏,白天在校园里游荡。
小武在早上收拾行李回家了,他在走的时候对大武说“不用叫他起来了,我走了”,而我其实听到了,只是闭着眼没说话。刘庆和女朋友在校外过最后一夜。老王和大熊也早前两天就打包行李,结束了他们的大学生活。在最后几天,我每睡醒一次,宿舍的床铺空出来一位,我会在睡醒后默默的看一会他们的空床板,然后下床,去阳台,点支烟。听《那些花儿》和《睡在上铺的兄弟》。
今天床板没有空出来,我也起的很早,因为今天要走的人是我。我没有做第一个离开的人,也没有做最后一个。
车票上的日期和时间赫然在目,每一个字眼似乎一秒秒都在宣判我最后的期限。打包好最后的行李,再检查好有没有遗失的物品。一切就绪后,大武送我。我背上包,大武提着我的行李,轻轻地关上了宿舍的门,一点点看着它消失在我的眼际——这一切都结束了。
一路上气氛有些凝重,有些玩笑甚至也不想开,只想漫无目的的多看两眼,看到些什么都好,只要是属于这里的东西。我喜欢看清晨的云霞,看阳光为他们渡上一层耀眼的淡金色,看云间有光如金缕一般迸射出来。即便我常常晚起。我想,没有人会不喜欢朝阳。
我自顾自的拍一些照,拍我经常买零食的商店,打球的台球厅,吃了四年饭的餐厅,我要走了,我也仿佛听到它们和我说再见。
走到校门口,我回头望了望它们,它们一切都好,还是老样子,只是我变了许多。
当四年前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是断不会想到四年后的我是怎样怀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心情是藉怀它的。
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身外客一样看着它,看着它暮去朝来的迎来送往,却容颜不改。
而我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看着它,却一步步的老去了。
我有想过时间会过得很快,但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它会过得如此快。快到我还未来得及转身,甚至还未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时间猛的一掌推了个踉跄,摔倒在大学的门外。而等我再回头时,我人生中的前二十二年早已紧紧的关上了大门,只能让我远远的眺望着,却再也无法接近它半分。
我无比怀念我的大学,是在怀念一段无法回头的时光,我只能远远的看着它,和我渐行渐远。直到时间够久,而我再也记不清它的模样时候,只能在深夜里模模糊糊的看到它的的影子,看到一面面红色的墙和倒影在水中的树。看到一张张因为岁月久远而不再熟悉的脸,一直冲着我笑,冲着我笑。
再见,我的大学和同学们,再见,学号2012306430,和你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