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陶然清溪
1.
我和他终于见面了。
跟他在网上聊了大半年,我比他高两级,我大三,他大一。我经常逼着他叫我姐,他说他实际年龄不该才读大一的,因为高中时混出去创了两年“业”,发现搬砖真的很辛苦,汗水流干领的工资不够买几个阿根达斯,水分补不回来,索性又回学校用功。重新拾回的机会他倍加珍惜,所以才考入这所学校。那时候,男生们通宵泡网吧打魔兽、cs,他却泡英语论坛,考四六级,看起来挺上进,我们就是在论坛上聊上的。
那时晚上九点多,估计都是饥肠辘辘,刚好在同一条街上网,临时起意见面,我俩一拍即合,便约在网吧外的串串香小火锅店。
见了面,发现都带了同伴,四个人。一开始还觉得有两个同学在场可以免去好多尴尬。然而没有什么卵用,这尴尬对我来说似乎像被我硬揣在裤兜里的小鹿,不时蹦跶蹦跶,我脸一阵儿红一阵儿白。我纳闷,在朋友圈子里我脸皮够厚了,经常跟宿舍几个姐妹儿们看隔壁班帅哥,调侃有才还有点颜值的辅导老师,今晚上怎么就小鹿乱撞?可能是在他清瘦的外表下,那双眼睛一直温柔的看我吧,对,没错,就是温柔的看我。一个男生这种眼神我还是第一次遇见,平日的厚脸皮在这种目光下浑身不自在。
我正襟危坐,他们往锅里涮什么我吃什么,尼玛,这对于我这个吃货来说,这种抑制如同壮年男人禁欲般难受。没辙,见着他那一刻,我脸刷一下红了,手脚不知往哪放,潜意识告诉我要得体要做个淑女要温柔……
串串香终于涮完了,跟姐妹儿回宿舍时后背的汗在微风吹拂下舒服极了,我长舒口气,姐妹儿看出我的心思,建议下次、下下次跟他见面吃饭都叫上她,不然浪费食物,我白她一眼:靠,这还是我朋友么?
2.
其实每次见面,都是四个人以上。他能说会道,还会往我碗里夹菜,我只负责听和吃,偶尔“哈哈哈”。我那个死党跟他们聊得可劲儿嗨了,我暗里踩她脚,想让她给我悠着点,别太丢人了。
他不知道,就是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见面中,我心里越来越喜欢他,越是喜欢越是放不开。室友们都笑话我情窦初开有点晚,可爆发力强,对那个谁是死心塌地,忠贞不二。从此我们宿舍少了个爱调侃帅哥的女流氓。
自然而然,我们成了男女朋友。他带我去唱歌,我不会,把握不到调,听他和那帮朋友唱。这家伙歌声那么好听,尤其唱天王刘德华的歌,简直tm原唱啊,当然这只是我的眼光。从此我复读机里只塞了天王刘的磁带。
我那颗少女心温柔的特质完全被激发出来了,收起了往日的张牙舞爪,试着修眉毛,打耳洞,还破天荒买了双单皮鞋。同时买了本粉红色的日记本,晚上回到宿舍就记录他的点点滴滴,用室友的话说我着了魔道了。
张爱玲说: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形容我此时的心境一点也不过。
3.
我们有过一年多的甜蜜相处。其实仔细想想,也记不得有什么特别值得写的事。相处的细节就像小朋友吃糖,只记得甜。
我们俩看电影,我已经不记得看过那些片子,留在脑海中的只是他抱着爆米花一颗给我一颗给自己的情节。
我实习归校,他来车站接我,炎炎夏季在车站外的树荫下等我两个小时,已经晒得快趴下了,看着我走出来,他飞快地过来接过我的行李,我俩一起牵着手往外走,看着他后背浸湿满脸汗水地拖着我的行李箱,我内心的满足与感动现在想起来,也觉得很动人。
4.
很快,我毕业了,受父母之命,回到老家考了个固定工作。我们就这样分两地,开启了异地恋。
那时,通讯工具没有那么普及,我刚参加工作,还没有手机,他也没有手机。他会用宿舍的座机打给我单位的座机,我们会聊各自的生活,每次不是太久。一个月后,我领了工资,第一件事就去买了台手机,打给他,我们聊了很久,这是自从我们分开后聊得最久的一次。他说:小然,你等我,等我毕业,我会来你的老家,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事实上,他毕业时,我们已经没有那么多热情了,他也未兑现自己的诺言,最终选择留在了读书的城市,没有埋怨。
大多的初恋开始得美妙,结束得心痛。我进入了工作岗位,每天对付着不太胜任的工作与人情世故。他在自己的圈子里又找到了新的事情打发空余的时间。我不愿相信我们的分离是各自有了不得已的苦衷。我感觉我被他好好爱过,我也认认真真地爱过他,所以对那些掺了水的感情提不起劲。
我们故事中断在没有彼此嫌弃的时候,留给了我许多可怀念可心痛的记忆。我时常听起他唱过的歌,想起一起看电影的情节,甚至那些我克制自己食欲吃火锅的样子。参加婚礼,别人的照片,我还会臆想成我和他的模样。然而,所有的可能性只能永远地搁浅在那条分手短信上。
5.
分开多年了,我还是喜欢记日记,还是喜欢回忆那段时光,现在把故事讲出来,我也是满心欢喜的。
我也曾无数次想过:是放不下他,还是忘不了那段时光?这是有区别的。可能恰好是我怀念那情窦初开的年纪,那校园里飘落的枫叶,以及那群嘻嘻哈哈的“女流氓”时,刚好遇上了那一段没有任何杂念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