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概是像乔琪一样的男子。
20年来第一次出入酒吧这类场所亦新奇亦忐忑。与他不过相识数日却坦然自若与之相处。一场奇妙的缘分。
光线四射,音乐与人嘶喊的人家重叠。他身边的朋友仿佛已是常客,身边携手的女子妆容精致,拎着不菲的包包,轻而易举的融入这个光怪陆离的环境里。可是我穿一身棉质的深蓝连衣裙,帆布鞋好像在提醒我与她们的差异。他拉着我的手,像对待一个稚嫩的中学生。
有DJ在声嘶力竭唱着歌和衣着暴露的舞蹈女郎。时不时有女子找他搭讪,他只是笑却握紧我的手。也好像是喝醉了,他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他握着我的手握的那么紧,仿佛这样可以消除我因为陌生而产生的恐慌感。手心有薄汗沁出,肩膀酸痛,却不愿叫醒他。
大概那时喜欢极了这个男人。他有好看的侧脸,鼻梁高挺,五官锋利。大约是当兵长年握枪的原因,手心里有粗糙的老茧,可是身材削瘦,也因长年锻炼,小腹肌肉线条紧实充满美感。
中间他有醒过来,与他的朋友相互敬酒,问我是否有何不适,便有睡去。直到夜里一点。他送我回家。路上无人,他把车开的飞快。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突出,像静默的山脉。
这样大我六岁的内心却像个孩童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