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潘金莲跟着武大郎过日子,自觉是“真金子埋在土里”,憋屈得很;但是没办法啊,她毕竟还得靠着武大卖炊饼换钱过日子呢!所以尽管惯于“作”,也还是平平静静过日子。
但波澜马上来了。武松出场了。
武松是武大的嫡亲兄弟,他们的一段身世,此处不表,单说他在回乡寻亲的路上,在景阳冈打死了猛虎,成了打虎英雄,紧接着又受到县令赏识,做了清河县衙都头,又恰好在此县见到了哥哥武大郎。可谓一举三得:一是为民除害,二是落实工作,三是兄弟重逢。
武松是个什么形象呢?
在西门庆眼里:
雄躯凛凛,七尺以上身材;阔面棱棱,二十四五年纪。双目直竖,远望处犹如两点明星;两手握来,近觑时好似一双铁碓。脚尖飞起,深山虎豹失精魂;拳手落时,穷谷熊罴皆丧魄。头戴着一顶万字头巾,上簪两朵银花;身穿着一领血腥衲袄,披着一方红锦。
在潘金莲眼里:
身材凛凛,相貌堂堂,又想他打死了那大虫,毕竟有千百斤气力。
共同的关键信息是:好相貌!好雄壮!好厉害!
武大、武松兄弟俩恰好在路上碰到了,武大就把武松叫到了家里,见了潘金莲。
武松和潘金莲就是叔嫂身份了,不过,他们对这个身份的认识有根本区别。
武松尽管比潘金莲大三岁,不过执礼甚恭,初见面时“倒身下拜”,后来又有三次“低头”。
第一次是“武松见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
这里可能有武松觉得这个女子妩媚风骚,怕乱心神不敢多看的意思,但更多的应该是这是自己的嫡亲嫂子,不便多看。
第二次是“那妇人陪武松吃了几杯酒,一双眼只看着武松的身上。武松吃她看不过,只得倒低了头”。
这一次武松恐怕已经感觉这个女子不太地道,已经起了烦心,只不过因为她是自己的亲嫂嫂,所以只得低了头不与她目光相对。我们的打虎英雄,吊睛白额大老虎的眼睛他都敢盯着,碰到这不地道的嫂嫂,却一时也不好怎么样。
第三次是月余后的事了,“那妇人也有三杯酒落肚,哄动春心,那里按纳得住。欲心如火,只把闲话来说。武松也知了八九分,自己只把头来低了,却不来兜揽”。
武松知道潘金莲是有意来勾搭他了,估计怒火已经上升,他那一对拳头已在发痒,但毕竟她是自己的嫂嫂而非景阳冈上的老虎,可不能一拳出去打个稀巴烂啊!所以也只能低头不理会。
可见武松是真心诚意按叔嫂规矩来对待潘金莲的;反过来,潘金莲可就不是这样了。
她一见了武松,嘴里不说,心里已经把丈夫武大“身不满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与小叔子武松“壮健”进行了对比,并且立马料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要“叫他搬来我家住”。
然后就“堆下笑来”,问住哪,问婚娶,问年纪,说他若不搬来,武大和她得继续被别人欺负……目的就一个:让武松来家住,为成就自己与他的姻缘创造机会。
为了多与武松说话,武大买了酒菜来说她去烧,她反说武大“不晓事”,自己得陪侍小叔子,让武大请隔壁王婆(就是专门拉皮条的那个王婆了)来帮烧;吃饭时,“妇人坐了主位,武松对席,武大打横”。
她的嘴巴和眼睛,一秒钟也不想离开武松。只是武松把她当嫂子,潘金莲却已经在把武松当未来的丈夫了。
武松是个讲感情的人,真的搬过来住了。这下潘金莲“强如拾得金宝一般欢喜”,亲自打扫房间,早上亲自“烧汤净面”,亲自“齐齐整整安排下饭”,亲自双手奉茶……
凡事亲力亲为,这依稀便是旧时一位好媳妇服侍丈夫的样子,只是潘金莲服侍的却是小叔子。
就这样,“武松每日自去县里承差应事,不论归迟归早,妇人顿茶顿饭,欢天喜地伏侍武松”,过了一月有余,期间潘金莲“时常把些言语来拨他”,只是“是个硬心的直汉”,并不来回应她。
直到一个大雪天中午,潘金莲打算捅破窗户纸了,想“着实撩斗他他一撩斗,不怕他不动情”,为此不顾天气寒冷,赶了武大出去做买卖,又“央及间壁王婆买了些酒肉,去武松房里簇了一盆炭火”,就等武松回来。
朋友们看,昨天我们已经讨论过,潘金莲的出场,即在预示“性格即命运”,只要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她根本不会顾忌道德伦理、良俗公序。对小叔子武松,就是她第一次“大动作”。无疑,这是需要批判的,只不过在批判之前,让我们先看看她做了些什么。
那么潘金莲到底使了什么招?这盆“火”会怎么烧?她的目的有没有达到呢?咱们就下回再说吧。
不知以上说法,朋友觉得妥否?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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