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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次不一样,读完余华的《活着》之后,内心产生了很大的情绪波动,久久不能平静。读一本书却能够让一个读者的眼泪流过脸颊掉落在书上,这可能就是作者最大的成功之处。
余华说:一位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的突出。
余华是当代实实在在的现实主义作家,尤其以《活着》这本长篇小说特别出名。余华表示在写《活着》的时候是非常愤怒和冷漠的,因为他总是在现实和理想两者中徘徊,想要写出理想的小说,却又被残酷的现实紧紧地拖住。他的作品大多都是以现实为蓝图,却又是高于现实,这也许是一种艺术。
余华的小说大多反映的是一个时代,就好像是故事并不是作者在写,而时间才是作者。《活着》的背景是以新中国成立前后为时间线,描绘出这个时代的面貌与运转方式。还有他的另一部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也是在时代的背景下诞生的。
——02——
《活着》主要讲了主人公徐富福贵的一生所经历过的事,地主富家少爷福贵,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最后因赌而输了一大笔钱,一百亩的地契和一大宅院的房契全部抵押,一家流落到一间小草屋过日子,一个个亲人都离他先去。所以结局是非常悲惨的,读到最后都让读者们感觉到悲痛。在之前我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尽管主人公卖血救儿子,差点休克而死了,但还是有完美的结局,不免让我产生很大的落差。
余华在序言中说:活着不是因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因为活着而活着。作者把主人公比喻成一根头发,要它承受着三万斤的重量,却依然没有断。
福贵因输掉了一切的财产,而把自己的父亲气死了,内心里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无法原谅自己。这一切的噩梦似乎刚刚开始,在不久之后,母亲病了,福贵外出买药,却被国军军官被迫拉去当兵,在战场上经历了生生死死,他侥幸的活下来。当他回到家中,母亲在他离开家三个月之后就去世了,女儿凤霞因是一次高烧而变成了聋哑人,再一次承受着致命的打击。
福贵的儿子有庆十二岁,有一次县长的妻子难产失血过多需要供血者,学校组织全校的人到医院验血,只有有庆的血型符合,最后有庆被抽血过多失血而亡。
在一段时间里,福贵更是绝望的。眼看即将见到微妙光芒照射着大地,乌云却把它带到了黑暗无曙光的绝境,福贵在重生中活着,却以活着的方式在不断地重生。
——03——
女儿凤霞长大了,嫁给了城里的偏头二喜,后来是难产失血过多而亡,保住了孩子,取名叫苦根。妻子家珍因痛失儿女悲伤过度,在凤霞死后的三个月后长眠于地下。二喜在城里工地上班,因不小心被石板夹击而死。
福贵家境到此,已经完全衰落,苦根由福抚养。由于家境贫寒,家中无粮食,福贵煮豆子给苦根吃,吃的太急太多而被撑死了。
福贵这一生中都在经历生离死别,谈不上什么生活,而只能活着。作者这样巧妙的安排让主人公福贵长寿,亲人都先他而去,似乎只有这样的活着,才注释着人性,在痛苦,无奈,失望,甚至是绝望的环境中活着,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对现实的理解。
最后,迟暮佝偻的老人福贵身边只有一头老牛相伴,他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到——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作者——
我是南国少陵(陌上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一个玉树少年,临风飘荡,半清风流,一时倜傥。用文字婉转风华不雪月,写最美的文字,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讲最动人的故事。让我们一起畅游这海阔天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