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通过认定自己是完全独立的,在完全不顾及自身实用性的情况下,将自身诉诸于一个明确的目标加以认识,就能获得自身真实的本性。社会学家的认为不仅仅在于描述社会,更需要用解释完成过去是什么,现在和未来应该是什么?立足于孟德斯鸠、卢梭、圣西门等先辈关于对各自构造一种明确的秩序对认识的事务加以安排,进而得出一些涂尔干关于自己的社会学方法的观点。本书分为四部分,分别对孟、卢、圣、书评做了阐述。
在第一部分:孟德斯鸠对社会科学兴起的贡献中。涂尔干主要肯定了孟建立在人类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不怀疑自然科学的可能性的同时就没有理由怀疑社会科学没有同样的地位。在孟对社会科学有了高度的定位后,他明晰了社会学探讨的领域在于法律、人类的生活规范、科学、艺术等等,主要处理社会现象而非个体心理相关。在提出每个社会的最高法则在于社会成员的福祉后,孟认为法律是人类的理性,可以说是来源于社会存在而又可以支配社会的纯粹的力量。涂尔干认为孟关于社会分类分为共和制、君主制、专制,这并不是出于他们各自统治形式的不同,而是因为数量、安排以及各个部分之间的凝聚力也不同,也就是社会的分类从本质而言是从社会集体之间共同观念、集体情感的差异来区分的。孟也对君主制有所偏好,因为他看来,君主制可以比作一个活生生的有机体,其中每个部分都根据本性履行的自己的专门职能,彼此限制而又彼此依赖。社会团结也正是来自己分工,分工使公民和社会秩序彼此依赖。当然对于集体权威的唯一性孟也做出了说明,共和制中分权理论看来,公共职能由不同的人和部门担任,有利于在有所分歧中促进竞争,从而维护整体的国家权威。社会现象是否受着某种秩序的规范和支配?孟看来,如果人类和社会从未偏离过他们的本性,那么他们就会真正的成为他们必须成为的那个样子,也正是因为人还有某种能力偏离自然法(依据本性),所以需要法令和科学去告诉我们什么是应该存在而不存在的?也就是社会科学追求的秩序从来都不是实际存在的事务,表达秩序的方法只能拥有一种理想的形式,因为他们表达的是应该是什么?而非是什么。在对孟关于社会分类、社会秩序支配社会现象的程度做了阐述后,涂尔干也提出了孟真正利用的社会科学方法:分类、推理、归纳。也就是在孟对社会现象依据一定的逻辑进行分类,并且认为社会存在由两类条件决定:一是当下的环境(如地形和人口规模)、二是过去的历史的同时,涂尔干认为分类看待社会现象的同时人为的割裂了社会之间的连续性和亲缘性,仅仅考虑环境因素而忽略社会向前发展的力量,这样的分类有些偏颇。
即便如此,涂尔干高度肯定了孟德斯鸠塑造的类型(社会可比较)、法(更捷星事务的性质)的观念。孟也始终相信社会现象必然有一种固定的必然的社会秩序,他认为法不会告诉我们社会的性质如何产生社会制度,却会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性质需要什么?也得出自己的观点:社会法则与支配自然的其他法则并无区别,发现社会的法则的方法与其他科学的方法是一致的。只有这样,社会科学才可能进步。
第二部分:涂尔干讨论了卢梭和他的《社会契约论》。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能够表达出的记号依稀和先决条件,自然人身上潜在的完美的、社会德行以及其他才能从来都不能使自身得到发展,也就无关道德,这种天真的状态是非社会和非反社会的。但是在自然人发展的过程中感觉到彼此的依赖性和需要程度,慢慢的从自然状态中脱离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彼此需要一种信赖感,于是契约开始出现,但是契约的出现建立在社会已然通过人为成为实体存在。然而社会的出现带来了不平等现象,个体依赖与新联合而成的一种非个人的“集体力”塑造社会,这样的社会的基础便是理性,通过契约的方式,可以使每个个体消失在共同的普遍意志之中,这种方式确立的力量无限的超过于所有个体力量的总和。卢梭认为这种由社会契约构成的政治体作为权利、责任和权力的源泉,可以被称为是普遍意志的运用,也就是主权。主权是集体力,通过基本契约确立起来,为普遍意志服务过程中更加会倾向公共利益。卢梭也提出对于主权的观点: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受制约。法律作为展现主权的工具可以保证每个个体之的权利,确保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因此他认为社会团结来自于法律,法律能够起到将个体维系于群体而非彼此之间,个人都将紧紧地依赖于共同体的力量。然而对于法律的制定来说,卢梭没有将权利赋予民众,而是认为公民追求善而不知什么是善,它赋予立法者如上帝一般的先哲地位,然而这时不太现实的。同时,卢梭理想中的社会还建立在两个先决条件中:一旦人的本性被确立下来,就不能再改变了;民族需要正常的规模(大了缺乏同质性,小了无法维护自身)。在对民主的前提作出限定:很小的国家,个人之间彼此认识,平等绝对,道德较高。(感觉是城邦制),卢梭认为民主政体中,普遍意志能够以最令人满意的方式支配个体意志,因此民主政体是政府的理想形式。同时为了维护权威的唯一性,宗教应该被剥离政治生活,国家不能容忍任何排他性特强的宗教在地域内发展。教会没有任何理由说明自己的唯一价值性。
结论部分涂尔干肯定了卢梭的观点:自然状态下的法则不同于社会状态下的法则,后者是叠加在自然状态法则之上的立法者的审慎行为,即便立法者能确立法律,但社会不会有允许他以自己偏好立法的可能的土壤。
第三部分:涂尔干介绍了社会主义与圣西门。圣西门认为社会主义是重构社会的蓝图,对从未存在或者存在于梦想当中的集体生活的规划,这种规划关注的不是社会曾经是什么?现在是什么?而是未来会是什么?也因此圣西门认为社会主义是:所有经济功能或部分经济功能(尽管分散)与能够起到指导作用和认知作用的社会器官建立完备的联系,其次,人们也把那些虽然与经济秩序无直接联系却有所联系的理论称之为社会主义。第二章对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做了区分。出于经济上的考虑驱使社会主义将经济活动和国家联系起来,作为一种公共的感觉中枢,社会主义存在实践取向,也承认利己主义的存在。而出于道德和永恒的理性驱使共产主义则坚守抽象的道德权威致力于将经济生活排除在外,认为私有财产的出现时自私自利的根源。但二者都反对激进的个人主义,关注私人利益损害普遍利益,害怕出现经济特殊主义。第三章关于18世纪的社会主义中,作者提出社会主义的存在条件为:大工业处于发展之中;经济学被人们视作一门科学,国家世俗化和社会集体化已经完成。萌芽于对更公正的社会秩序的渴望以及有关国家权利的观念,社会主义被看作经济集中化和中心化的过程,它间接的可以将社会中的整体即工人阶级纳入到社会体的指导中心的运行轨道之中。同时提出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旨在通过对生产活动进行调控,进而使他们能够彼此协作。而共产主义作为爱和同情(对无辜者同情、对财富在人们心中唤起的反社会的贪婪和憎恨感到担忧)的运动则是旨在对个人的消费进行调控,从而使到处都可以平等和适度。紧接着第四章就讨论了西蒙斯第认为共产主义的本质在于经济功能被置于社会生活的边缘位置,是禁欲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本质则是一个工业社会,经济功能被看做社会生活的核心。社会主义是反对传统社会不平等和允许国家拥有最广泛的权利的国家概念。他认为集体福祉意味着生产和消费的观念要完全达成平衡,但是市场经济的无限性和盲目性使之不甚可能,因此社会主义主要关注更为节制的、更为稳定的实业生活的需求。
第五到十二章开始正是讨论圣西门关于社会主义的学说。立志于为狗州社会提供科学与实业的基础,进而重组社会的圣西门以实证主义的基础将他的哲学思想和实证社会学方法结合起来认为道德观念之间的相思性,能够将人们结合成社会的唯一纽带,制度起到的作用不大。他认为实业体系的力量虽然出现,但是从来没有真正的从破坏旧体制的历史进程中展现自身。按理说当实业为基础的这一群体真正拥有力量时是能够对社会的方向和政治的权威起影响作用的。当然实业和科学所构建的新社会必须是从旧社会孕育的,新体制不会是先验性的设计出来的,这一转型的过程中不是瞬间的,连绵而又缓慢的进程中,需要一种中介来起到社会进步的助推器作用,对新社会的萌芽起到强化和扩充作用。这种新社会的制度的管理者,圣西门认为是生产有用物的人,也就是从事生产过程的人。他认为实业社会的管理机构是科学或实业领域最有才能的人控制社会,前者教导人们什么是真实的?后者从教导中提炼出蕴含的实践进行实施。也就是这一社会中管理的原则的依据构成社会事务的本性而言的。这是因为实业主义被认为是惟一的社会实质,政府的权利被简化一种附属性的警察角色,委员会管理的权威是来自于他们拥有别人忽略的知识。在这种管理的构建中,以经济生活为核心,知识分子当做管理者?且不说理论到实践的鸿沟存在?如何防止利己主义的存在使社会解体也是需要考虑的?圣西门认为引入宗教的观念(去除神圣性),以一种道德力的存在引导人们无差别的“爱他人”。同时必须通过世俗权利组织大规模的公共劳动,进行自由而先进的教育,给工人们提供精神娱乐。到此圣西门对实业社会做了阐述:由劳动者构成,在社会的顶端是由劳动者精英组成的委员会,他们取代政府的位置,但用的不是传统和教义,不把观念意志强加于某个政党,只需宣布什么是符合本性的,人们会自觉地遵从他,他的角色不是约束,而是启蒙心智。紧接着,他提出的实业社会对于国家之间来说没有了差别,可以以某种力量推行到国际,实业主义本身依赖的职业群体可以通过行会扩大到其他国家,如此一来,可以提出职业国际主义的概念,将实业主义与世界主义紧密结合。民族内部之间存在的差异可以通过情感记忆的共同性消除,那么实业主义走上国际主义最大障碍莫过于情感,圣西门指出爱国主义只不过是一种民族的利己主义,这与个人的利己主义没有什么不同,这代表了人们还没有达到博爱的高度。他也提出观点认为实业主义只有通过国际组织才能确立起来:就其世俗意义而言在于委员会制度,精神意义而言在于宗教的确立。但是圣西门所理解的宗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而只是借用其道德上的情感和仁慈的动机,通过宗教的延伸性普及到所有社会阶级中。
涂尔干认为圣西门以及学派的代表们确实在致力于借助于科学和实业,在理性和世俗的基础上重建由于旧制度的毁灭而变得混乱不堪的社会体制。归结为一句话,他们一直在努力的就是:将博爱原则建立在事务本性中。在社会学方法方面,他们提出的历史主义方法、哲学的实证主义、社会主义理论、另类的宗教的渴望都对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书评和讨论的部分,涂尔干对于社会财产、报复、惩罚、政治地理中“空间、时间”、国家、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等进行了评论和探讨。这一部分主要是以前人的观点为论点对逻辑加以分析。这些观点在前面的书中都有体现,更多的是学会了如何直白简明的撰写书评,表明立场、陈述观点、说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