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最险恶的用心也可能会戴着友善的面具。
评价:剧情整体较为连续且完整,悬念设置的当,值得一看。
《刑场》尽管把年代拉远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的小乡村斯卡代尔,并且还是与世隔绝的,但是案件却是紧贴时代脉搏,围绕着关于一起儿童失踪案展开,同时为了制造谜团,还提到了另外两起发生过的儿童失踪案。这在一开始就为事件的展开布置了迷雾,随着案件的展开以及间接的证据的发现,嫌疑指向了继父的先奸后杀,看到了这里大概以为结局已定,可是这仍然只是案件的表面,陪审团宣判了嫌疑人有罪之后,嫌疑人被判处了绞刑。时过境迁,三十几年后,当时办理案件的警官也已经退休,同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替他写下关于案件的整体传记。而这才是当年案件真相的开始。没人能料到这是当时村庄的人为了能够假借他人而不行使杀人之名而进行栽赃的一次阴谋,当年的被害者并未被害,反而是嫌疑人才是被害的对象。
先生,我在遇到你之前,还真没有想到在和平年代,男人也会成为讨厌的是非婆,因为你所写的所有东西都只适合于追求轰动效应的女性专栏,我也是男人,但还不至于像你那样信口雌黄。你只不过想通过无谓的努力来引起一些纷争,我不想用我的评论来抬高你的地位。我只想说一句,你的报道都是垃圾,先生,十足的垃圾。我本想禁止你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但是我的同僚们告诉我,这样做反而会满足你想要臭名远扬的欲望,结果我很不情愿地放弃了原先的想法。
看完了本书,或许我们才能够更加深刻的感受到有时候法律尽管能保证正义的施行,但是却不能保证绝对的正义,因为蒙蔽的双眼并不能够帮助我们换来旁观者清,因为当局者迷的确是无法摆脱且避免的事情。陪审团宣判了罪大恶极的继父,尽管当时看来罪应致死,但是三十年过后,无论是当时的办案人还是公众仍然留下了巨大的遗憾。本应是受害者却是陷害者,整个村庄合起来蒙蔽了警察的眼睛,他们维护了他们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正义,但是却损害了作为嫌疑人的正义。
让他感到遗憾的是,难度最大,也就是最能吸引人的恰恰是为他深知有罪的人的辩护。别人经常问他,帮助杀人犯逃脱惩罚是一种什么感受。对此,他总是付之一笑,并回答说将法律和道德混为一谈是不对的。毕竟,被告罪名能否成立是控方律师的职责而不是辩护律师的责任。
当时在了解到继父对于整个村庄女孩的蹂躏之后,的确感到怒不可遏,绞刑理所应当,可是当三十年后,警官重回斯卡代尔的当年的房子的时候,开门的一瞬间看到了当年的受害者长大成人的时候,那一刻,我相信,任何一个警察都会经不住这样的打击与考验。这是对自己胸有成竹,本应成为美好回忆的破案初始,却是出现了如此的偏差。
正如开头所说,险恶用心的人往往戴着最为友善的面具,而更为痛苦的事,险恶用心的人不得不戴着这副面具一直活一辈子,为了友善而不得不去继续作恶,正是如此险恶,正如谎言的编造一般,一个接着一个,泡泡越来越大了,等到那天破了,才是结局到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