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强吻儿媳”的新闻又成了噱头。
丝毫没有悬念,这种新闻会立马将闻“味”而动熙熙攘攘的各色发声者分成三个阵营。怎样的三个阵营却是因“事”而异。粗略归类则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如辩论赛里的正方、反方与裁判,一种为骂方、被骂方与调解方。
比如这次,一开始骂方义正词严义愤填膺,接下来被骂方出场满腹委屈抱怨丛生,第三方于是应运而生。他们熟谙调解的套路,站在远处的高点上,先是肯定骂方的动机,再“设身处地”为被骂方抱不平,一阵无关痛痒地对骂方激进方式的劝谏和对被骂方假惺惺地同情后,以一种评判者的身姿优雅地拍拍屁股走人。
这些人名为“和稀泥”实为“看热闹”?非也!他们大多像在角斗场外的蹭食者,倘或能从中揩到一点油水,便往往偷笑着悄悄而退,去寻下一个场子了。
鲁迅在《夏三虫》说到蚤,蚊,蝇,“假如有谁提出一个问题,问我三者之中,最爱什么,而且非爱一个不可,又不准像‘青年必读书’那样的缴白卷的。我便只得回答道:跳蚤。”而说蚊子最可恶,理由是“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人血应该给它充饥)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