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躺在床上,看到同班同学发表了课堂的说说,让大家猜猜她选了哪首词背诵,今天讲的是李清照,我便开始在脑中检索李清照的词,忽然想到了《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这是我人生中背诵的第一首词。
我记得那时我不过二年级,我们每周有一次阅读课,阅读课上老师就教我们背诵古诗,所有的老师都是教我们背诗,不是五言就是七言,但是只有一位胖胖留着短发的中年女教师,她教我们背了词。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记不清她的长相,但是对她的印象仍旧深刻:老师的穿着打扮朴素,留着有些土气的五四式的短发,身材微胖,脸黑黑的,上课时总是很严肃,给人一种很严厉的感觉。在她的第一节课上,她教背诵了第一首词,《如梦令》。当时我还不知道词是什么,觉得这诗真奇怪,句子长短都不同。但是念起来的时候抑扬顿挫,朗朗上口,尤其是“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这一句,印象十分深刻,整首词很容易就记住了。后来,那位老师又教我们背了好几首李清照的词,我也因她对词也有了点点了解。
那时候,我从未想过多年后的我会去学习中文,会爱上这样“奇怪的诗”。
小时候的我最讨厌作业就是写作文,我本是一个敏感细心的人,但一遇到作文,哪怕我有满脑子的想法,满心的话,也总是懒于下笔。每次交作业时,我的作文只有几行,以至于次次都会成为老师批评教育的对象,接着便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是挨骂越是不爱写,越不愿意写越会挨骂。就这样我度过了自己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特别奇妙的厌恶写作的日子。
直到上中学时,我遇到了至今仍感谢他的那位老师,是他带我走上了写作的路。中学的第一节语文课,于老师自我介绍时自称是“一个温柔的小老头”,全班同学都笑了,我也觉得这位老师十分可爱。课上,他让我们所有人都写一篇作文,凭此来决定语文课代表,老师的幽默风趣打动了我,我决定认认真真地去写这篇作文。尽管后来我没有当上语文课代表,但由于老师的鼓励,我慢慢地愿意去写作,越写越爱,以至于后来做作业的时候,都会把作文先完成。
那时候,我也没想过长大后的我会希望成为一名作家。
最开始自发地去读书是高中,而读书的理由却是:不愿意听课,玩够了手机。看的第一册书是张爱玲的《金锁记》,也仅仅是抱着看故事的心情去读,也没什么想法,看完了就再看下一册,三年下来也读进去那么几本书。
个性懒散又缺乏自控能力的我自然是考不上理想中的大学的,但是幸运的是我选择了中文系。其中有一位李老师,十分认真负责,他要求我们课前必须自读他布置的文章,分小组讨论,每个人必须提两个问题写成作业,然后在课上交流,然后再补充在作业上,期末上交。遇到这样的老师,一开始我的内心是很崩溃的,所以我就十分抵触这门课,但是我偏偏喜欢看现当代的小说散文作品,不得不带着这样矛盾的心理去上课,逼着自己去写作业。时间久了,渐渐发现了其中的益处,态度也极力主动起来,对李老师老师,也是心存敬佩和感激,若不是他,我不会有耐心去读这些作品,更不会去思考问题,也不能记下当时的感悟。
我是个宿命论者,相信缘分,相信命中注定,我也不由自主地感叹生活的奇异,曾经最厌恶做的事,竟然成为了自己此生的追求。将来是怎样的,难以预测,今日的幸运也好,苦难也罢,也许都会成为日后让你感叹万千的转折点。因果轮回,坦然面对,心怀感恩,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部分。
我相信我与文学的缘分,无论怎样,都要不停笔地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