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受害方是女性,在当今社会中,女性的观念是什么?法律的作用又是什么?葆拉·约翰逊曾说:性骚扰的累积效应是极其破坏性的,关键是要超越法律规范的范畴,真正来一场文化方面的变革。
约20%理科学生、超过25%工程专业学生 、超过40%女医生都遭遇过性骚扰,更不用说脱离这些角色的女性者了,性骚扰是以男性为主导者,可否是因为中国历史的等级制度?像《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像在孤立医院里……
性骚扰一直是随风波起而获得关注的,随即并没有采取用控制的相应措施。基于性别的骚扰,通过语言、行为其中深为社会的角色定位和社会的职能所存在的偏见和歧视女性,将不利的局势推向女性。为什么受害者不敢站出来反抗?社会的固俗,大众的舆论压力,如何保有及其大的勇气来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