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是一个怎样的载体。
很久前的一则报道:北欧的一个小区,所有人住在一栋大大的楼里,超市、健身房,全在里面。一冬天你可以真正的足不出户。
街不一样,邻里街坊,平摊铺在路两边。应当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条街(你长大后回看,就霎时矮小平凡了),延展着家常的景观,高大而奇妙——大人们的世界很高,你磕磕绊绊,从桌子腿够到台面,背起书包,这一背就是十年,直到你远赴他乡,夏天来临的时候,你仍能想起街上那棵槐树的阴凉(后来它被消防队以“高危坠物”的名义逮捕走了)。
这四本书都相当动人,读来胸口涌动,让人想起童年的繁盛,那溽暑蒸腾和白雪皑皑的街道。童年是什么——『无穷无尽的委屈和无穷无尽的盛宴』。
看到过一句话,『过年是和小时候的自己相逢的日子。』
《米格尔街》
[英]V·S·奈保尔
“所有人长大后,都要离开。”
——海特(主人公之一)
今天重新,好好,说说米格尔街。之前说得太草率了,盖因许久未读(许久未读,而印象尤深),最近又重读一遍,暑假读英文原版。
『简洁克制,清爽利落,幽默超然』
与欧洲作家不同,受欧洲读者狂爱。
寥寥数笔,梗概就活跃起来。
他描写语言从来没有形容词,没有什么“快活地说”、“阴郁地问”,直接就是谁谁谁说,接着一句短短的话。
曹雪芹就是这么写人的,顶多是“冷笑道”“笑道”和“紧忙
说”,没有成套的定语。海明威也是。能『表现』的,绝不『说明』。
BTW,毕飞宇说海明威的文字就是肌肉型的,有一种文字啰里啰嗦圆鼓鼓的全是脂肪,他嫌弃。
我觉得这个“冰山”法像隔着一张纸描一块石头。只给你看那些拓印的棱线。
回到米格尔街。
每一短篇着重圈点其中的一个人,拎出来顺着他的时间轴捋。故事里的时空是交叉的,常角儿是固定的四五个,当倒数第二篇《海特》一出现,你就知道,页数快尽了。
第一次读,是在高中图书馆,一把木椅子,靠着墙,最里面的那面墙。一中午读掉了,做梦似的,可美。
这样健康的语言。幽默,想起《佐贺的超级阿嬷》,街上的人都颇有几分阿嬷的苦中作乐精神。
哀愁,贫民窟,童年,美。这种哀愁不像是绝望,而类似于『有裂口,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街上的人都这样良善。
你可以称之为麻木不仁,看到他们的愚昧,可是如果在这样的地方长大,那里一定有浓烈的乡愁。
成长是一个迅疾的过程,最后一章他一笔带过。奈保尔给了这样一个结尾,真高明。
那个“小地方”,在野心初盛的十八岁男孩的心里,已经是死鱼眼一丸,高天明月当中挂,是时候要离开了,所谓“离开就好,除了这里”。他去了剑桥。这个离开因为一个飞机延误,变成了『两次』,人立时沾染上奔波的疲倦。
情绪一下子逼回地面,不是在流转的记忆的梦寐里无法醒来,是『前路即故乡』。
让过去的就在过去的壳中依旧鲜活吧。早晚你会明白,让过去仅仅作为过去存在,是一种仁慈。
压着地面,才能在最后“没有回头看,只盯着眼前我自己的影子,它就像一个小精灵在机场跑道上跳跃着。”
还读过他的《大河湾》,讲移民,嗯,当然,他,石黑一雄,还有鲁西迪,是「移民文学三雄」……还是喜欢这本。可与《呼兰河传》对照来读。
石黑的话,很巧,终于小众了一次,我在好几年前,也就是他未获诺奖的时候读过一本《远山淡影》,移民作家真是酷爱语言的欺骗性这个花招,用「回忆里的矛盾」(记忆的左摇右摆)、「人性的矛盾」(良心的挣扎)来展开叙述。
上海译文出版社早早买下版权,估计诺奖一出来他们是乐坏了。
其中非常美的一篇推送过,请见:
《芒果街上的小屋》
[巴西]桑德拉·希斯内罗斯
不少人读过吧。封皮就是芒果色,我在一家巴适的饮料店喝着芒果优格翻到了它。
这本也泛着哀愁,清新的那种。水灵灵的。其实这一辑,但凡是“曾经那条街”,不可能不哀愁。不如把它当做小女孩版本的《米格尔街》,书的最后面附着作者照,那双漆黑的眼睛,印象深刻。故事发生在巴西,亦然,是在贫民窟里。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
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
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
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
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
于是,我们的听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我想成为
海里的浪,
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他们的力量是个秘密。他们在地下展开凶猛的根系。他们向上生长也向下生长,用它们须发样的脚趾攥紧泥土,用它们猛烈的牙齿噬咬天空,怒气从不懈怠。这就是它们坚持的方式。
他们不会知道,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最后也是一个「离开」。不知道残雪的《五香街》是怎样的,过些时日看完讲讲。
《麦田里的守望者》
[美]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其实我有点好奇这本书是怎么火起来的。
为什么一时间所有的高中生都一猛子扎到了麦田里。
塞林格好,你们喜欢他,他好在哪里。诗意,是怎么被构建的?还是说它不可被构建,只能被“守望”?
我一定要推荐自己读过的。不能是“这本是朋友推荐,我还没有读,不过……”,不可以。
《麦田》是初中看的,但当时小,很多美式幽默get不到,二来懵懵懂懂印象浅淡。只记得那人骂骂咧咧,全书甚至略显冗沓。
现在美剧英剧看得多了,这些点基本无压力get到,况且这么多年过去了。
既然要推这本书,还是应该再看一遍。
(和自己较劲.jpg)
嗨,你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在公共课上看它。这本书真是太迷人了,太他妈的迷人了。可我当时很困,该死的困你知道的。看到第三十页的时候我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肚子不舒服,可我还是忍不住要看下去。下节课是点名的小班课,但去他妈的吧,这无关紧要。
在之前,我一想到要上完早课,中午吃了饭我得去那个该死的、长得和奥斯维辛毒气室一样的老澡堂洗完澡——下午我就能(毋宁说,“才能”)撬掉专业课——再正儿八经地继续看看这本书,我心里就好受很多。是这样的,我揣摩。
可是我那一瞬间真他妈受不了了这中间要加上这么多繁杂的工序。人为什么就不能高高兴兴地抽出一整天尽情读一本他从前并不理解的书呢?这实在叫人烦腻。
所以我撒谎翘了课,说实话,我和霍尔顿一样谎话连篇。如果我觉得一件事情是值得的,那我他妈的撒多少谎都无所谓。
真的太搞笑了,我冲你发誓,有好几处我没笑晕过去,他的意思这下我完全明白啦。人常常有这种体验: 过去觉得最枯燥的地方,现在爱不释手。老天,我想得出来他伸出舌头翻着白眼儿比划出一把枪放在自己的脑门儿上的傻样儿来了。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干完自己想干的事,再干那些不得不干的,老兄,我和你打赌,否则你永远找不到时间去干那些本来可以干的,让你的生活——还他妈有点儿意义的事情。
(画风模拟.jpg)
书的前言说,二战后,美国社会中——核战争的恐怖笼罩人心,有粉饰太平、浑浑噩噩者,有看不惯庸俗虚伪而缺乏光明理想者。
真是一筹莫展。
“寂静的五十年代”或“懦弱的五十年代”,催生了“垮掉的一代”。
这就是那些抑郁的美国小短篇的根源吧。
霍尔顿总是通透灵敏地发现一些生活中的小规律,并夸张而肯定地下个结论。特好给人贴个标签。脑子里兜满了噌噌冒出来的、倏忽突变的小念头。
霍尔顿对虚伪的鸡毛蒜皮的讨人嫌的程度——到了焦虑的地步——比普通人严重很多。
烦啊,什么都烦,讨厌浮夸的表演(“他们总是为不该鼓掌的东西鼓掌”、“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恶心那些世俗标准,谈到历史老师,两人简直“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周围全是伪君子和势利鬼,唯一一个不错的家伙还疑似gay+恋童癖(五十年代的美国毕竟还是歧视同性恋)。他揪出“令人作呕”的一两个字眼,甚至“可怕”的祝福语“good luck”,厌恶“在我还不困的时候上床睡觉”。
……他连自己都烦——烦自己的胆小(那一段儿很好玩儿,而且,最后的最后他似乎做出了改变,擦掉了墙上的“x you”)。无时不刻发散着劲儿劲儿的气息,这种牢骚玩意儿你差不多每一页都能翻到那么一两个。
不过啊。
所谓,「我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看不惯,但是可以为了一个守护和喜欢活下去。」
托马斯·品钦的《V》(最近刚开始看这本奇书)里有一段:
优素福相信,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或热心于毁灭的人必有某种童年记忆值得缅怀以求得平衡。
就像他对那个庸俗不堪的女人说,他讨厌一切。而对菲芘说,他并不是什么都讨厌。
人对其所爱,永远「怀柔」。
而品钦说的“童年记忆”,在这儿就是主人公对孩童的守护吧。
「有些事物应该保持着老样子,你应该把它们搁进那种大玻璃柜里,别去动它们。」
就像他撒谎,但是有他的原则。
想起昆德拉在《玩笑》里有一篇,是讲一个作家,说,他不能给那个糟糕的二流学者写推荐语,很多事他可以干,但是这种事他不能干。
霍尔顿自相矛盾,可以同时撒谎也是在说真心话。他神经过敏,常常有对死亡的不切实际幻想。“一霎时,我觉得寂寞极了。我简直希望自己已经死了。”而同时,“每次穿越马路时,总有一种像是失踪了的感觉”,他祈求着“请不要让我消失”。
少年人啊。
很痛苦,很忧伤,直接是情绪和单纯意象推到高潮的诗意。
全书有一种美国式的词汇贫乏感,像我们生活中熟识的人。我就认识那么一个男孩子。他骂骂咧咧,脏话连篇,但是歪着头认真听你说话,甚至会腼腆地一笑。
他对小女孩说话的口气,自己便如孩子一般逗着孩子玩,有一种很奇妙、可爱的父性。
你从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身上发现母亲的萌发,而我也常常发觉男生的父性,在他们不自知的时候。
其实他如此善良——
我最讨厌我自己吃着咸肉和鸡蛋什么的,别人却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接P48: 到头来都会难过得要命。)
书中有些句子,经年的熟稔,虽然曾经只读过一次,居然一直记得。
“孩子们的笔记本我真是百看不厌。”
“说来好笑,你千万不要和任何人提起任何事,你只要一提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I don't care if it's a sad goodbye or a bad goodbye, but when I leave a place I like to know I'm leaving it. If you don't you feel even worse.”
这本书,手头是译林出版社版本,估计是“I suppose” 译作了“我揣摩”,有点怪。初看的时候老挠头。李欧芃在一篇小文中提到过,他读的版本译作《麦田捕手》。
诶,这个翻译很Q弹。
最后,给大家看个八九十年代译书的独有景观:
或许有时间会尝试英文原版吧。
“你或许不住在纽约,所以我来说给你听。”
《街角社会》
[美] 威兼·富特·怀特
作者是哈佛大学的学生,他在美国一个族裔混杂的小镇里作社群研究。
这本书,我无法把它当做社科。
这简直是活生生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甚至带着昆汀《低俗小说》的味道。
曾经街头老大的没落、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而拉拢人情,勾心斗角,人世变迁的沧桑,虽然没有小说和电影里那么惊心动魄,但很多描写,文学味儿足得让人几要落泪。
4月,海伦病了。正如丹尼说的:
多萝西总是暗示鲜花。她对多克说过两次,“海伦病了,你怎么不给她送些花去?”……这把我惹火了。她真是个笨蛋,难道她不知道多克没钱买花?……昨天晚上,我和郎·约翰决定以多克的名义给她送些花去。他极力劝我们别这么做,可是今天早晨,我们到西尔弗顿街的花商范德华特那里去了。……他有兰花,15美元3朵——这太贵了。我们要了玫瑰;我们告诉他这不是送给情人的,而是送给一位生病的朋友的。于是他建议我们买泪珠玫瑰。我们花了5美元买了12朵。……要是在这附近,我们用这些钱可以买6打玫瑰花,可是假如我们从这些花店里买花,它们就会派一个墨西哥人上门送花。范德华特有一辆很漂亮的汽车,他们是让一名穿绿色制服的送货人到处送花。……可是,用那5美元我们干什么不行呀!
随着这次选举的日趋临近,他却明显地沉默了。他不领导任何人,只是到处游荡。他甚至有许多时间不和自己的一帮人在一起。他能够一连几小时独自坐在斯蒂芬尼光线昏暗的理发店的后排座位上。
“他们只是想有一个他们可以为之欢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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