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重点在“养”
据媒体报道,截至今年5月20日,全国申请“以房养老”的共有78人59户,最终办理完所有流程的为47人38户,这个数量占全国近两亿老龄人口的比例可以忽略不计。试点两年来, “以房养老”虽然得到了政策支持和广泛宣传,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将老人所拥有的住房抵押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将房屋价值化整为零,每月固定支付给老人一定金钱直到老人去世。老人去世后,房屋归金融机构处置,或出租、或出售。从本质上看,这只是一种金融产品,而不是养老的社会行为。
与其他养老方式相比,“以房养老”并不具备比较优势。首先,大多数老人的孩子都会每月支付给老人一定的金钱,照顾老人的衣食起居;其次,在敬老院等机构养老,虽然需要每月支付费用,但有人贴身照料衣食住行;最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多数的老人都已经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加上数十年的收入积累,并不缺少金钱。
养老养老最重要的在“养”。这个“养”不仅仅包括物质上的“养”,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养”。 “以房养老”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物质上金钱的不足,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精神陪伴缺失的问题,不受老人欢迎自然在情理之中。
推广“以房养老”的养老方式,不能简单照搬国外模式,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要完善配套服务,不能只是单纯的每月发钱了事,而是要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陪老人聊聊天、下下棋,开展一些适宜的活动,让老人的生活中不再是孤独寂寞的背影,而是充满阳光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