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从何时起,一个女人开始出现在我梦里。她的脸是模糊的,也听不清她的声音。在每一个有她的梦里醒来,我都会尝试去记忆梦中的景象。开始我还能依稀记得醒来前的画面,到最后,只能去回忆整个梦境以试图记起更多。她给我亲密的感觉,像个明星,也像我妈妈,更多的时候更像一个在我生命中路过的似是而非的某人。
我爱她,这比任何一场恋爱都美妙。她有千万张面孔,每一次的梦中相遇,都是一场新鲜的尝试。我试着去辨认过一些面孔,虽然她是模糊的,但感觉是真实的。这些面孔里有我喜欢过的女人们,她们跨越了小学记事起到我现在的整个人生,她们在我的梦里长大了,这很奇妙。记忆里的稚嫩面孔,在梦中模糊了容貌,但我知道,她们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她们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在和我恋爱了。我把白天发生的,在夜里打乱,重新编排成我们的故事。我们会在校园里奔跑,会在楼道里面捉迷藏,会去《夺宝奇兵》的洞穴、地下冒险,我们也会做爱,但有时并不快乐。因为当她模糊的轮廓呈现出妈妈的印象时,我会开始焦虑,这迫使我去思索梦的真实性。
每一次梦境的坍塌,都从我的有所察觉开始。这其中,死人最让我恐慌。前些日子,我撞死了一个人,应该是撞死的,也有可能是其它意外,不过他的死亡或多或少都与我有关,不然我不会醒来后仍心有余悸并至今难忘。无论现实还是虚幻,人的死亡总会引起外界的注意,不,应该说横陈的尸体远比于行走的活人更能引起人的关切。街上路人来去匆匆,如果当中一个人突然死亡,尸体横在路上,当然,应该表情狰狞,最好有些血迹,不然人们会以为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虫睡着了而已。现在,人们会发出惊叹,匆忙行走的人会放缓脚步,不过也说不定会有赶时间的人目视前方踩过尸体而去。这样过不了一刻钟,本来略有狰狞的尸体就会变成一坨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的尸体。
这就变成了一桩惨案,惨案总是吸引人的,吸引人的总会有人报道,有人报道了,再匆忙的人也会停下脚步乜视一眼合影留念后继续向前。现在这具尸体已经不是生前者的躯体了,这是具名人尸体。名人有个好处,就是有名,不用等到去报人口失踪,刷刷手机就知道是自己家的人成了尸体了。这是有人认领的情况,倘若这位尸体生前真是无家可归孜然一身者,那名人也不管用啦,谁也不会领个死人回家。但尸体总归是尸体,总要找个地儿放,太平间不是长久之计,因为有的活人也会来住,说不准哪天就会被撵出来。放在派出所人家觉得晦气,谁也不想自己的所里犯人命。去媒体公司呢,名人尸体应该有些面子吧,可是人家又要问“这是哪位名人?”,这就有点难以回答了,谁也答不上来。
现在,名人尸体没人要了,只能烧成个灰或者找个地儿埋了。然而北京是很大的,却也找不到一处能埋名人尸体的地儿。如果随便埋个地方,要是哪天盖楼房被挖出,可能会吓坏施工人员,那样盖的楼就会不结实,而且对名人尸体也不太尊重。况且,活人还没地方住呢,尸体就把地儿占了也显得有些不合规矩。所以还是烧成个灰最好,但是烧成灰后,骨灰放到哪还是个问题。随手一扬,散到风里倒是可以,假若有一天,哪个想起名人尸体的某个亲戚要领他回去,便不好交待,总不能说尸体已经被西伯利亚的冷风吹到太平洋去了。到头来,我能想到的结局是,名人尸体被葬到了某个墓园,当然,应该不会是一个人住,而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和某个孤独的倒霉鬼合葬了。这个倒霉鬼最好还是位异性,这样他们就不会孤单了,终于长眠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