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很浮躁。连读书也是看一些情节千篇一律的网文,虽然也知道自己需要一些真正的精神营养,却总是沉不下心,并把这归咎于时间零散。
认真读一本好书,需要一丝虔诚,首先要愿意安静坐下来,再细细品读。
《岛上书店》我读了两遍,第一遍初时还有些不习惯这种外国作品的翻译风格,不过随着情节深入渐渐为之感动。第二遍就真正沉浸其中了。读完后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东西非常有共鸣,也引人深思。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故事发生在艾丽丝岛, 主人公A.J.费克里是一位书店老板,37岁那年,他的前妻妮可因车祸意外去世。也因此,他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消沉。他计划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
作者对于A.J.这一人生阶段的描写显得有几分黑色幽默,尤其是妮可去世在医院那段。A.J.把自己和前来劝解的警官兰比亚斯都比作一部糟糕长篇小说中的人物,他们都活在上帝设定的角色里,并且扮演得都很出色。如果要问他有什么感想,可以直接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如果这是本小说,我现在就不往下读了。我会把它扔到房间那头。”
生活有时比某些小说中的恶俗情节更为荒诞,可我们却无法弃之不顾,与此相反的是,我们必须要经历,这就是真实的人生。正如书中所描写的:“生活并不是短篇小说,一个悲痛的场景之后,再有一个小小的讽刺性转折,然后就结束了。它更像一部长篇小说,在感情上,人们需要过上“一阵子”才能经历完。”
这里的“一阵子”有长有短,对于正在经历的人来说,它甚至更像一辈子。A.J.就是如此,他变得势力冷漠,尖锐敏感,几乎没什么朋友。也正因此,之前合作的出版社销售哈维去世他才会那么伤心,其实他们算不上真正的朋友,但他们有共同的阅读爱好,这一点已经非常可贵,其中更为重要的是,他认识妮可。认识妮可的人又少了一个,认识到这一点让他更为悲痛,所以对于新来接洽的销售代表艾米莉亚,他的行为简直糟糕透了,对于她尤为推荐的一本书《迟暮花开》更是拒绝的彻底。他没有给这位漂亮的女士丝毫面子,此时的他还不知道,面前这个被他训斥的狼狈离开的女人,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在第一次和艾米会面的那天夜晚,A.J.成功喝醉,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遭窃了。他匆忙跑去报警,接待他的和上次在医院的是同一个人,兰比亚斯警官,他注定要经历A.J.生命中所有最重要的瞬间。他丢失了一本书,但它比书店里所有书加起来还要贵,价值约50万美金。
A.J.原本指望,以后哪天不想开书店就靠它度过下半辈子,但由于它的丢失,他一时退休无望,所以他只能继续认真工作,夜里,书店打烊后,他又恢复跑步。照他估计,店里没有一样东西值得偷,因此他决定不锁前门。某天回来之后,他得到了一份来自上帝的包裹,一个婴儿。
他只想过有人来偷东西,却没想过有人会留下什么。婴儿两岁大,名叫玛雅,是个聪明机灵的小家伙,她的妈妈走投无路将她丢弃在书店。A.J.再一次来到警察局,不用问,面对他的依然是我们的兰比亚斯警官。起初,A.J.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玛雅,但当社会福利部门工作人员要抱走她时,他听清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收养玛雅。
作为一名爸爸,A.J.无疑是合格的。他对玛雅温柔而细腻,而对于小玛雅而言,她的爸爸无所不能。他们之间的相处非常默契。
A.J.小镇上的已婚妈妈们担心一个单身男人不会照顾小孩,所以经常会光临书店给他一些意见。因为经常过来,所以她们也会读一些书,时间长了还成立了一个读书小组。兰比亚斯警官离婚不久,下班后正无处可去,因此也经常过来看望A.J.和孩子,一来二去他带了一些同事过来,不久又成立了警察读书小组。书店变得空前的热闹起来,最终,书店一共有十二个读书小组,那几乎是小镇的全部人民。
因为玛雅,A.J.终于从低迷中走出。书中有一段这样的介绍:“把玛雅正式介绍给小镇人们的派对上,A.J.看着穿粉红色礼服的玛雅,心里隐约沸腾着一种熟悉的、略微有点让他难以忍受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觉得自己醉了,或者至少是喝了太多汽水。精神失常了。一开始他觉得这是快乐,而后才知道这就是爱。要命的爱,他想。”
A.J.喜欢读书,玛雅也很喜欢,当然玛雅是从绘图书开始读。时间就这样过了几年,他和之前的出版社的销售艾米莉亚这些年也一直碰面。他们都非常默契的没有提尴尬的首次会面。时间久了之后,A.J.得出结论她工作挺在行。玛雅上幼儿园之前,她带了眼镜,还出了水痘,家里空调坏了,他们谁都无法入睡。A.J.便一直守护在她的床边,很久之后玛雅入睡,不愿离开。他随手拿了那本《迟暮花开》,想起自己曾经对艾米很糟糕,为了将功补过,他决定给迟暮花开一个机会。
一个小时后,他合上书,眼角湿润。这本书其实并不畅销,艾米之前也推荐给其他人,但都碰壁。A.J.看完之后就打了艾米的电话,他们的对话风趣而幽默,同处这个行业,又有共同的阅读爱好和品位,他们彼此对对方都有了好感。电话挂断之前,A.J.约艾米一起吃顿饭。
当时的艾米已经有了未婚夫,艾米此时已经三十五岁,这些年来,她相亲无数,用她自己的话说:“她一直在寻找一个能与之共度一生的人,如果没有,她宁可独自生活。”她自己确实活的很好,工资不低,外貌精致美丽,但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她想,或许共同点并没有那么重要,于是她和一位军人订婚了。
A.J.知道后,也只能暗自惆 怅。虽然他喜欢她,而且觉得她有可能也会喜欢他,但是,他不是那种认为撬走别人的未婚妻没什么大不了的人。他不相信有什么“命中唯一”,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没有谁那么特别。但爱情如果那么容易放下也就不是爱情了,A.J.把他的苦恼和好友兰比亚斯分享后,他的好友开始为他介绍对象。
故事发生到这里,看客已准备好惋惜。但最终,我们的男女主人公还是给了我们一个美满的结局。艾米的婚礼最终取消了,她还是无法无视自己的内心。A.J.这边同样如此,先后经历了两次糟糕的约会后,他决定还是独自生活。知道A.J.了解到艾米突然跌断了腿的消息,于是鼓足勇气去看望她,这一次他们都没有退宿,在一起了。
其实这本书出现的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可以说,作为读者真的很荣幸能够读到这样一本书,主要感悟总结如下:
【爱情】
真正的爱情需要心与心的深入交流,互相理解,尊重,欣赏,方能衍生,比如A.J.和艾米,他们都知道对方并非十全十美,他们知道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这种事。而文中妮可的姐姐伊斯梅的第一段婚姻就完全相反,她嫁给丹尼尔仅仅是因为他穿燕尾服非常帅气,但是在结婚后的十二年里,她流产了七次。她的丈夫自私而花心,在外面拈花惹草也并非一天两天。最终的结局也正如伊斯梅对丹尼尔所言:“你很糟糕,更糟糕的是,你把我也变糟糕了。”
【孤独】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总是避免不了独自生活。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我们常常会受够这样的孤独,但是也习惯了一直以来的封闭生活。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走出孤独,需要先打开自己,与人来往。
【阅读】
本文的主人公都是从事的图书行业,都非常喜爱阅读。这让他们都智慧而博学。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打开一本书就是进入一个不同于现实的世界。现代社会,尤其在电子产业告诉发展的今天,走到哪里都是低头一族。我们每天都浪费了大把时间在手机上。日复一日,留下的只是虚无。正如有段时间非常流行的一句好话:“灵魂和肉体总有一个要再路上。”多多阅读,会更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