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前记起你

我是小冠头,也是凌姑娘。金牛座。朋友都说我十分倔强,但我认为偏执这个词可能更适合我。而且更多时候我觉得自己还有些精神分裂。

我以前喜欢写故事,喜欢把自己的生活过成言情剧。但可惜我的故事永远没有结尾,剧情也从没有happy ending。所以大概是之前浪费了太多的才华,现在总是觉得有些江郎才尽。我喜欢的一个歌手薛之谦曾说,他自己的心理从来没有正常过,不然他就写不出那些情歌。我也是。曾经的我可能真的有心理问题,所以才能写出那些伤情的文字。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代入感,我始终相信若不让自己过的惨一点,又如何让读者感同身受?但现在我写不出来了,因为我觉得自己的心理问题治好了。因为有一天我发现生活其实特别美好,所以我不再抱怨不再哭,慢慢的脾气秉性也比以前收敛很多,现在偶尔我也会给朋友们熬一些不温不火的鸡汤。你们说这样的我是不是特别励志?

你们可以说我是作家或是自由撰稿人,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不知名的我们有这些虚无的称谓也没什么意义,说给自己听罢了。

相反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在这个世界兜兜转转,去到不同的地方,留下一段故事。有人会说,你那些故事我们都听过多少遍了,旧事重提有什么意思?你们不懂。在你们看来那不过是一个故事,但对我来说,每一次讲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就好像薛之谦的那首《演员》,正在热恋的你们去听时会觉得他矫情,当感情出现裂痕的时候再听你们就会觉得唱得真好,当想通了做出决断时才会真正明白什么是“感情最怕的就是拖着”。所以你们不会知道,从开始的歇斯底里到现在的心如止水,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呢?说出来挺容易理解的,就是看到以前我会激动的事情。现在只会默默地在心里想:这些人还是太年轻。实际上我现在也不老,但就是觉得自己这两年内心沧桑了许多。很多时候我说出自己的年龄后大部分人都会略显惊讶,我更愿意相信他们是觉得我成熟而不是看我长得显老。但我还是有些叛逆的,至少我认为是,因为现在写文章我不会每段第一行空两格了。

所以你们一定好奇这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经历了一场失恋罢了。谁还没失过恋啊,谁又不是满脸泪痕的浴火重生,我自认为自己在年少时的那段感情中问心无愧,所以想通这一切后才放下的干脆。但这一段不同,我问心有愧。那大概会是我这一生最混账的时候了,简直将自己的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靠理智全凭感情去和一个人相处,那样的日子虽然不值得留恋但却独一无二。就好像他没有那么完美,但是这世界上却只有唯一的一个他。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内容忘得差不多了,总之是个令人心痛的悲情故事,但我始终记得题目叫《你是我血液中的毒》。当时觉得这个名字十分可怕,直到现在我发现自己慢慢理解这句话。曾经我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我觉得没有什么是时间不能解决的,只要时间足够长,即便不能抹去所有的痕迹,也差不多能放下前尘往事了。但后来我发现这句话其实是有针对性的。对于在一段感情中付出更多的一方这句话总是很适用,如我前面所说,因为问心无愧。但是对于另一方来说,时间就是最完美的枷锁,越是拼命挣脱反而被锁的越牢固。当初昂首挺胸说自己永不后悔,然后在无数个失眠的夜里想要收回这句话。从不为自己说错的话做错的事情道歉,美其名曰是个性是青春,但时间越长经历越多非但没有放下反而是愈发无法原谅自己。那感觉就像是慢性毒药渗入到自己的血液中,不会致命,但会时不时的发作让你饱受折磨。通常都是在晚上,毒性消失的征兆就是在转天醒来会间歇性失忆。

但带来的唯一一点好处就是,你们此刻看到我写的这篇文章。这让我作为文字工作者觉得自己还有一点点价值。你们问我讲了这么多有什么目的?什么都没有。就好像我说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让你们珍惜眼前人,你们就真的会珍惜了吗?你们不会,懂得珍惜的人从来不用别人去教,而不懂的人注定要经历一场失去才会成长。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揭开自己的伤疤来作为友情提示,我当时有多骄傲,现在就有多落魄。而我也说了,我还是有些叛逆的,所以今天只谈心情,不讲故事。了解的人自然不用多说,不了解的人请保持你们的好奇心。因为终有一天我会把我写过的所有故事添上它应有的结尾。如果你们愿意相信一个精神分裂的三流作家说的话。

好久不见,我是偏执的小冠头,我是忧郁的凌姑娘。不知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希望在永远之前,也希望我们永不再见。

地球未够大吧    情人仇人亦会碰面吧

越逃越相遇吧    凡人为何没有孟婆茶

后记:

夜深人静,听到一首歌就想起了你,伴随着久违的心绞痛。所以在天亮之前,在被记忆淹没之前,在疼痛消失之前,用力的写下这些文字。我只是怕这些话此刻不说,睡醒之后就又会被我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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