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叙,就是把后面发生的事情移到前面来写,把前面发生的事情移到后面再写。王鼎钧先生在《作文七巧》中认为“倒叙”手法主要是补救“直叙”平铺之弊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把整件倒过来写,主要运用在民间故事和新闻写作中。
二是把事件的一部分倒过来写,这种写法较为常见。
运用倒叙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从什么地方倒叙;二、怎样“伪装”成直叙的样子。
王鼎钧先生认为倒叙的部分多半在文章的后半段,甚至有人定出比例,认为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倒叙”的部分叙完以后,多半要回到主流,继续直叙下去。这样,直叙的“大形式”并吞了倒叙的“小形式”,倒叙始完全自然。
我对王鼎钧先生所说的“倒叙的部分多半在文章的后半段……约占三分之一的篇幅”这句话思忖许久,总觉得这和我们平时所读倒叙文章有点不太吻合。如鲁迅先生的小说《祝福》,小说先由爆竹声引出故事结局——祥林嫂的死,而后按时间顺序描写祥林嫂一生悲惨的遭遇,最后又回到爆竹声。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描写祥林嫂一生悲惨的遭遇”,它占的篇幅很长,构成了文章的主体。而平时我们作文教学中,要求学生运用倒叙用法时,总是强调只需用眼前之景之物之事引起回忆,进入倒叙即可。
或许,我对倒叙或王鼎钧先生的这句话理解还不够深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