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暑,而我将要书写一个冰冷的城市。
我在那里挥霍了四年青春。
我本来想用一个简短的说明来介绍这本书,但我发现其实我还没开始写,所以费尽心力也不可能知道到底要表达什么东西。更何况,我是要和西海哥一起合写。
我必须介绍一下西海。
若干年前,我从网吧出来,在公交车站塞给他一包芙蓉王,目送他踏上去西部支教的旅程之后,我蹲在地上,沉默了很久。
当然他一定不是去赶火车,在一个色情业如此发达的城市,我几乎可以肯定他离开哈尔滨前又去干了些什么不为道学家所耻的事情。
西海写得一手好文章。
文章好不好,当然关系到遣词造句,形容比喻,情节构造这些东西。这些方面并不是我高看他一眼的原因。
他文章中流露出的“自我”震慑人心。
一个人写的东西,只有完全为自己而写,才有真正的价值。因为人不会故意欺骗自己,正如人不会故意给自己挑一个烂苹果。恰恰如此,反使那些东西价值最大化,在一个人的能力范围内。
更不必说他的人生轨迹比流星还精彩,足以动人。
有一年他告诉我,他在夜总会和人抢小姐,大打出手。打完握手言和,攀谈之下,他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警察。那人说:没关系,你们志愿者也挺不容易的。
接着要说一下哈尔滨,毕竟要写的是这个特定的城市,我们在那里读了四年大学,是两个典型的过客。所以注定,我们无法完全表达出这个城市的本质。
我们见过无数炫酷的攻略,介绍各种特别的美食美景。虽然一片心意难得,但在本地人眼里是很可笑的。过客便是过客,与世代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原住民相比,他们虽然不讲,但他们什么都知道。
哈尔滨给我的一个深刻印象是脏,那种脏不是火车站的脏。
在雪化的那一刻,你的鞋子踩着残雪,留下一片惨不忍睹的污渍,一直从地上脏到心里。
就像暑天火热,身上却全是黏乎乎的汗渍。
这里有肉联红肠,有不用开空调的夏天,还有小型的索菲亚大教堂。
四年,多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时间段。
只有那些爱喝啤酒的人们才时时提醒我,我曾经来过。
现在读者可能已经不耐烦了,认为我啰啰嗦嗦的扯了好几句,一本书却连个头还没开。在干货如此丰富的年代,有什么大不了的文章值得如此大费周折?
对于这样的责难,我不能提出任何一点辩解。如果不认同作者,即便读完这一系列文章也不能有什么收获。与其这样,还不如干脆不读为好。
让西海先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