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人为孤岛上唯一的书店,脾气古怪阴扈的书店老板J.A.。J.A.不接受现代科技进入生活,认为这会破坏生活的淳朴和单纯。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怀旧主义者。他习惯于将所有事情都代入他看过的小说,对了,他喜欢短篇小说。喜欢把自己用五美元的葡萄酒灌醉后见到他刚刚因车祸失去并已经成为鬼魂的老婆。
故事的情节并不很曲折,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大起大落的曲折情节。就是一个丧妻的古怪书店老板因为书籍销售哈维(老板唯一算有些交情的人)的去世,而将代理销售人阿米莉娅无理抢白,并在之后爱上了她,又在无意中收留了妻姐夫的私生女,三个人从此成为彼此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的故事。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去概括这一本书,我想说,这是一个爱书人的故事。这本书是给所有爱书的人写的。岛上的人离不开书,他们因书而结缘,交友,相爱,并将爱书的情怀传递。
当书店老板随意提起一些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及其人物情节,说出自己的见解或引用其中的一句话时,我都眼热的不行,因为我心里也藏着这样一个梦想,就是对喜爱的作家如数家珍,信手拈来。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怀旧的J.A.遇到了阿米莉娅。笨拙的,永远打扮的让他无法理解,却能和他开心谈读书的阿米莉娅,心意相通的阿米莉娅,为他解除婚约的阿米莉娅。于是他不想再孤单,他选择了结束独来独往。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值得被爱的。读书成就了J.A.的爱。
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J.A.得上了这种世界罕见的病。它会让他失语变成植物人直至最后死亡。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都坚持让他做手术。然而术后,他仍然过世了。阿米莉娅决定卖掉岛上书店,J.A.的前妻姐伊斯梅和警察朋友兰比亚斯接下了书店。因为,“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是个地方。”
故事读完了,可是书里的人说的话还在耳边萦绕,诗一般。
我喜欢跟喜欢讨论书的人讨论书。
我喜欢纸,我喜欢纸的手感,
我喜欢书插在裤子后兜里的感觉。
我还喜欢新书的味道。
是的,他们爱书,读书,离不开书,他们的生活在书里,他们读书的的故事成就他们,成就了这本书。
读书,究竟会带给我们什么?
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
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我们的生活在这些书里
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
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爱丽丝岛是个令人着迷的小镇,那里有唯一的一家岛上书店,有以小说命名的主题餐厅。小,但却充实,丰富,有浓厚的文化气息。
爱书,读书,从书中理解爱,学会爱,在生活中给予爱。温情的小书店是小镇的文化传播地。
轻松口吻诉说着感人故事,轻快流畅,带着少许幽默的笔触。
即便是A.J.去世,也没有刻意的去写亲朋的悲伤。好像作者在对面理智的耸耸肩撇撇嘴告诉你,生老病死,人生就是如此,没什么大不了!带着些哲人般的理性和禅意。
总的来说,我爱这本书。喜欢它清新特别的风格,也享受轻松却不失温情感染,理性思考的阅读体验。甚至,爱上了爱丽丝岛,这个有着美丽名字的孤岛。
我想你一定知道了,我说的是《岛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