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恶勿太严,教善勿太高
【原文】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
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
【译文】
批评别人的过错不要太严厉,要顾及到别人是否能够承受;教人家做善事,也不要要求过高,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够做到,不要使其感到太困难。
【心得】
所谓“高标准,严要求”的口号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要有灵活性。
对于犯错的人来说,留些脸面,他可能以后的事情会做得更好。
至于说做好事,不要搞得过于简单机械。否则,便又陷入到形式主义上边去了。
做善事,还是要人家心甘情愿才好。反之,会给人一种强权压迫之感。
这世上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尺度。做得过了,便会走到我们不想看到的那一面。
过犹不及,斯言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