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听着手机里的歌,思绪仿佛又回到了四年前那个夏夜的课堂上。
那年高二,在分班的时候,我一意孤行的选择了弃理从文。父母老师都不理解,放着好好的理科重点班不读,要去学文。起初他们是不同意的,但最终还是没拗过我,因为我明白其实自己喜欢的是文科。缘分就是这么奇怪,我就这样,突如其来的闯入的她的世界,在那个夏夜。
没有白衣,没有白马,也没有书中的一见钟情,就这样平平淡淡,如风一般,相识于九月。
她是个很普通的女孩,总是眉眼带笑。那时候的她永远是那么活泼,可爱,像个大姐头一样。而那时的我,成绩并没有因为转班而影响,一直稳稳的保持在年纪前列,所以在别人眼里,我是个和和气气的好学生。就这样注定是冤家的两个人,成了前后座。我叫她“小橙子”,她叫我“小程子”;我骂她“黑心”,她说我“猥琐”。感情这东西谁也说不定,我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女孩,冤家一样的女孩。在别人看来,我们那个年纪,或许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也许只是单纯的好感,也许只是因为枯燥的学习生活而想找个人慰藉。是啊!我不敢说那是爱情,因为那是对爱情的不尊重;可我也不觉得那只是少年青春的萌动,因为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我能说的,她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让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我们课余一起参加知识竞赛,下课一起打闹,考试憋着一股劲竞争!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冤家,也是天生的一对!有人说,人的一生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暖了岁月。我曾一直以为我就是那个温暖了她岁月的人,结果却只是她惊艳了我的时光。
那天,当我满怀期待的告诉她我喜欢她的时候,结果却是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跌入谷底。她是那么的慌张,对我说,不行啊,我只是拿你当哥们的!你不可以喜欢我的!哥们!原来我只是她的哥们!原来只是我的一番自作多情。
哀莫大于心死!迷惘,颓废,自甘堕落,高三那一年整个人过得浑浑噩噩!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是那么的幼稚,想用这种方法唤回她对我的关心!失望的却是,当一个人不喜欢你,你所做的一切,她都是看不见的!一次次的失望,换来的是绝望。
高考那年,我名落孙山,带着一身伤痕灰溜溜的逃离了那个城市!也许是真的受伤了,想找个地方,好好舔下伤口!最后选择了一个没有她城市,一个没有她的学校。我问自己后悔吗?后悔,后悔自己在错的年纪遇见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自甘堕落!后悔吗?不后悔,正是因为她,我的青春才多了一抹彩色!
《后来的我们》里林父曾说:“缘分这事,能不负对方就好,能不负此生真的很难”。至尊宝离开了紫霞,才成长为孙悟空。而我,也要做自己的向日葵,努力的,向阳的,热烈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