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曝某文学站存在问题,对色情方面的东西监管不力还是为什么,没吃这个瓜,想着传播不健康的东西查查整改也就好了,没想到今天早上在空间看到了所谓的“星星之火”
本来是很少在QQ空间针对类似这样的事情发表评论的,怕反转,然后去某博专门搜了这个博主,吃了这个瓜,发现此博主是双标,还大言不惭说煽动网友“你们被骗了”
我忍不住了,
当然思想是自由的,当然同性恋应该被尊重,当然言论自由,当然社会还有需要进步的地方。
但是!这并不是传播不可描述的东西的理由,固然觉得成年人接触有所谓的自制力,但是写作和出版和电子读物,读者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成年人,还有未成年的孩子,还有某些垃圾成年人,因为色情读物和视频然后强奸的案例并不是一件两件。
给未成年人普及性知识当然重要,但绝不是用色情文学来普及。
鲁迅先生的话是为了让当时黑暗的社会发光,而是为了让今天的青年盲目的被煽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