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B型血,又是摩羯座,经过这么多年,我自己的观察和体会,这两者结合的结果,那就是,我固执,外加很喜欢头脑发热,别人的三言两语,瞬间就能燃起我的斗志,可遇到一点点的打破陈规,我又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
所以,这造就了我,二分钟的热度,三分钟的坚持,五分钟的回想,七分钟的彻底抛在脑后。
我其实还是很想认真地坚持每一件事,毕竟坚持到底,才是最不花冤枉钱的,比如我办的健身卡,比如我一次买太多的鸡爪,辣鸭脖,既然是自己选的,再辣也要坚持吃完,不对,是再难,也要坚持做完才对。
2、以前,我是一个很害羞的女孩纸,可是自从遇到了豆爸以后,我就变成了,还是很害羞的女汉子,再后来,我就是真正的女中豪杰了。
其实,我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催促着自己的,我起码要坚持一样东西,才能让自己这么多年的书没白读,毕竟认识这么多字,也挺不容易的,毕竟读了那么多年书,也是很费钱的。
好吧,我还是不能脱俗,事事还是得和钱挂上钩来。
3、要说起写东西,可能就要追溯到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到有个混社会的男生,给了和我一起玩的一个女孩子一封情书。
我已经记不起来,那上面具体写的都是些什么了,我只记得,那个女生,拉着我一字一句地让我帮她通读了那篇情书,毕竟那时候,我还是学霸来得,认得的字多了一些,其中有几个字眼,写的是关于“爱”啊,“爱情”啊之类的。
别说,那时候的我觉得学会用文字的力量去感染一个人,是多么拉风的一件事。
是的,文字的力量,就是那个时候行走在了我的生活里,我要用文字,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再确切的说,我是想用文字,来说出那些自己根本说不出来的那些话。
4、那时候的我们,说的都是方言,而电视里,居然满满地都是普通话,像“我爱你”这种深情的话语。
其实用方言来说,不是“俺稀罕你”,就是“额爱腻”,或者是“闹罕稀你。”
这是多么不严肃,不完美,让我接受不了的一件事,我不能接受,那么美的女主,遇到那么帅的男主,一张嘴分分钟,出了画面。
于是,我将自己最初的懵懂写进文字里,我将自己一开始的小鹿乱撞,也写进文字里,我还将自己的遥远(暗)梦想(恋),也写进文字里。
5、可我,就是这样一个坚持不了一件事很久的人。
我却用文字的力量拐来了一个老公,而且没打算换掉。
所以,写作,或者说文字,依旧是这么的有魅力。
我还是想像当初上学时候一样,将自己心里的那些话,都写下来。
我想写给我的孩子看,写给我的老公看,更重要的是坚持自己的一样爱好,老了,就可以有(装)所(装)沉(样)淀(子)。
6、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们本就不该暴躁。
每当我偶尔的提笔书写,总会有欣赏我的人在。
写作其实真的是一个孤独的行程,一开始,我的目的是不纯的,我想靠它挣钱,才发现,其实根本就这么靠不住。
算了,是谁说的,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要风雨兼程。
7、如果我试都不试,我怎么知道自己真的不行。
我又怎么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loser。
既然选择了坚持,那就坚持到底。
其实,我最想说的就是,如果这是爱好,干嘛不继续写着。
这就好比老太太爱上了广场舞,每天不蹦跶蹦跶,浑身就不自在。
8、一直很喜欢一句话“later than never”
我已过而立之年,再不写点啥,就真的老了!
【无戒365天写作挑战训练营 第3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