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余华的熟悉,更多的来自他那几部催泪小说《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曾经看它们时,印象深刻的就是边看边哭,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而痛哭流涕。余华很会讲故事,总把故事讲的很真实,很有代入感,在他以第一人称的讲述中,我们被带入了那个时代,那个生活场景那个人物中去。
就像作者说自己更喜欢写长篇小说,他认为写短篇小说是一份工作,几天或者一两个星期完成,故事语言完全在自己的控制中,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写长篇小说的时间,就不好说。有时候是一年,有时候甚至几年都不能完成。因为“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笔下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出现变化时,他自己的情感和生活可能也在变化。”他预先构思好的情节,会被突然抛弃。因为别的栔机,重新构思情节。
写长篇小说这种变化,作者说,跟生活一样,充满了意外和不确定性。他喜欢生活,不喜欢工作,所以他喜欢写长篇小说。
作者1980年代前的小说,多是血腥暴力。九十年代后,他“转型成一个温情和充满爱意”的小说家。作者说,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会决定其一生的方向。
作者出生在六十年代,父母都是医生,从小在医院里长大。“习惯了嚎叫的声音;习惯了苍白的脸色,奄奄一息的表情;习惯了沾满血迹的纱布扔在病房里,走廊上。”
“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他念小学一年级”
“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他高中毕业”
“他目睹了一次次游行,批斗大会,造反派之间的武斗,层出不穷的街头群架”,时代的背景,让他的经历有了不一样的深刻记忆。这些都反应在他的作品里,血腥暴力。
“有时候,人生和写作其实很简单,一个梦,让一个记忆回来了,然后一切都改变了。”作者说这话,是因为小时候看到枪杀罪犯的场景后,记忆反应在梦中,就是不断被追杀,甚至自己在梦中被枪杀,神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警醒到的作家,不再涉足血腥暴力题材的小说,转而写人物命运的既悲情又亲情小说。
第一次看余华的杂文集,看到社会的差距,不该只是消极的看待和牢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让世界因为每个人发出的一点光亮,而汇聚成一束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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