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翻译经验点滴和书信十七封谈翻译——选自《傅雷谈艺录》
摘抄:
1.想译一部喜欢的作品要读到四遍五遍,才能把情节、故事,记得烂熟,分析彻底,人物历历如在目前。
2.从文学的类别来说,译书要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不善于说理的人不必勉强译理论书,不会作诗的人千万不要译诗。。。。。。。我们的界限与适应力(幅度)只能在实践中见分晓。
3.测验“适应”与否的第一个尺度,是对原作是否热爱,因为感情与了解是互为因果的;第二个尺度是我们的艺术眼光,没有相当的见识,很可能自以为适应,而实际只是一厢情愿。
4.长句的困难,不在于传神,而在于重心的安排。长句中往往只有极短的一句simple sentence,中间夹入三四个副句,而副句中又有participle的副句。在译文中统统拆了开来,往往宾主部分,轻重全失。为了保持原文的重心,有时不得不把副句抽出先放在头上,到末了再译那句短的正句。但也有一个弊病,即重复字往往太多。译单字的问题,其困难如译短句。而且越简单越平常的字越译不好;另外还有抽象的名词,在中文中无法成立。。。。。。附带的一个困难是中文中同音字太多,倘使一句中有“这个”两字,隔一二字马上有“个别”两字,两个“个”的音不说念起来难听,就是眼睛看了也讨厌。因为中文是单音字,一句中所有的单字都在音量上占同等地位。不比外国文凡是the,that都是短促的音,法文中的ce, cet更是短促。在一句中,article与noun在音量上相差很多,因此宾主分明。一到中文便不然,这又是一个轻重不易安排的症结。
5.外文都是分析的,散文的,中文却是综合的,诗的。这两个不同的美学原则使双方的词汇不容易凑合。本来任何译文总是在“过与不及”两个极端中荡来荡去,而在中文为尤甚。
6.我们在翻译的时候,通常总是胆子太小,迁就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的时候太多。要避免这些,第一要精读熟读原文,把原文的精义、神韵全都把握住了,才能放大胆子。
7.我并不是说原文的句法绝对可以不管,在最大限度内我们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但无论如何,要教人觉得尽管句法新奇而仍不失为中文。这一点当然不是容易做得到的,而且要译者的taste极高,才有这种判断力。
8.你不在原文的风格上体会,译文一定是像淡水一样。而风格的传达,除了句法以外,就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传达。
9.我回头看看过去的译文,自问最能传神的是罗曼·罗兰,第一是同时代,第二是个人气质相近。
10.有些形容词绝不能信赖字典,一定要自己抓住意义之后另找。处处假定你是原作者,用中文写作,则某种意义当用何种字汇。
11.普通总犯两个毛病:不是流利而失之于太自由(即不忠实),即是忠实而文章没有气。
12.一般的译文,除开生硬、不通的大毛病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最大的缺点)是句句断,节节断。
13.非诗人绝不能译诗,非与原诗人气质相近者,根本不能译那个诗人的作品。
14.至此为止,每部稿子,从发排到装订,没有一件事不是我亲自经手的。印封面时(封面的设计当然归我负责)还得跑印刷所看颜色,一忽儿嫌太深,一忽儿嫌太浅,同工友们商量。
15.最近我改变方针,觉得为了翻译,仍需熟读旧小说,尤其是《红楼梦》。以文笔的灵活、叙事的细腻、心理的分析、镜头的变化而论,我认为在中国长篇中堪称第一。我们翻译时句法太呆,非多学习前人不可(过去三年我多学老舍)。
16.讲到一般的翻译问题,我愈来愈感觉到译者的文学天赋比什么都重要。这天赋包括很多,taste, sense等等都在内。而这些大半是“非学而能”的。所谓“了解”,其实也是天生的,后天只能加以发掘与培养。翻译极像音乐的interpretation,胸中没有Schumann的气息,无论如何弹不好Schumann。朋友中很多谈起来头头是道,下笔却一无是处,细拣他们的毛病,无非是了解歪曲,sense不健全,taste不高明。
17.我素来认为,一件事要做得好,必须有“不计成败,不问效果”的精神,而这个条件你是有的。你也不等着卖稿子来过活,也不等着出书来成名,埋头苦干它几年,必有成绩可见!朋友,你能考虑我的话吗?
18.愚对译事看法实甚简单: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又须能朗朗上口,求音节和谐;至节奏与tempo,当然以原作为依归。
19.至于试译作为练习,鄙意最好选个人最喜欢之中短篇着手。一则气质相投,容易有驾轻就熟之感;二则既深爱好,领悟自可深入一层;中短篇篇幅不多,可于短时期内结束,为衡量成绩亦有方便。事先熟读原著,不厌求详,尤为重要。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绝不动笔,是为译事基本法门。第一要求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方能谈到翻译。平如除钻研外文外,中文亦不可忽视,旧小说不可不多读,充实词汇,熟悉吾国固有句法及行文习惯。鄙人于此,常感用力不够。总之译事虽尽舌人,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赏识(即所谓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